出纳员的工作职责
出纳员工作职责
1、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离岗、不串岗。
2、出纳员负责现金、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
3、负责到银行办理经费领取手续,支付和结算工作。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
4、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现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要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有误差的,要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5、办理国税、地税税款清缴工作。
6、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额。妥善保管现金、发票,不得丢失。当日多余现金不得在办公室留宿,必须存入银行。
7、严格按法规办事,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
8、搞好本部门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管使用好所用公共财产。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①都是办理货币资金和各种票据的收入,保证自己经手的货币资金和票据的安全与完整;
②都要填制和审核许多原始凭证;
③都是直接与货币打交道,
④ 必须具备良好的财经法纪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
所不同的是:收款员(收银员)一般工作在经济活动的第一线,各种票据和货币资金的收入,特别是货币资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们转交给专职出纳的;另外,他们的工作过程是收入、保管、核对与上交,一般不专门设置账户进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说,收款员(收银员)是出纳(会计)机构的派出人员,
⑵ 出纳工作特点
①社会性(了解国家有关财会政策法规并参加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出纳人员要经常跑银行
②专业性(证如何填,日记账怎样记、保险柜的使用与管理、点钞技术)
③政策性(办理现金收付要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进行,办理银行结算业务要根据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进行)
④时间性(发放职工工资、对银行对账、时办理各项工作。)
⑶ 出纳职能:
收付、反映、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⑷ 出纳人员的职责:
① 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②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③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④ 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
⑤ 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⑥ 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据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不乏其例。对此,出纳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通常,单位财务公章和法人名章要实行分管,交由出纳员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
⑸ 出纳人员的权限有:
① 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循的重要法律。《会计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对会计人员如何维护财经纪律提出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为出纳员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提供了法律保障。出纳员应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这些法规,充分发挥出纳工作的“关卡”、“前哨”作用,为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做出贡献。
② 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的权力。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是出纳员开展工作必须遵照执行的法规。这些法规,实际上是赋予了出纳员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职权。例如,为加强现金管理,要求各单位的库存现金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多余的要按规定送存银行,这便为银行部门利用社会资金进行有计划放款提供了资金基矗因此,出纳工作不是简单的货币资金的收收付付,不是无足轻重的点点钞票,其工作的意义只有和许多方面的工作联系起来才能体会到。
③ 管好用好货币资金的权力。出纳工作每天和货币资金打交道,单位的一切货币资金往来都与出纳工作紧密相联,货币资金的来龙去脉,周转速度的快慢,出纳员都清清楚楚。因此,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资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货币资金使用与周转信息,也是出纳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出纳员应抛弃被动工作观念,树立主动参与意识,把出纳工作放到整个会计工作、经济管理工作的大范围中,这样,既能增强出纳自身的职业光荣感,又为出纳工作开辟了新的视野。
⑹ 出纳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1)政策水平。 出纳工作涉及的“规矩”很多,如《会计法》及各种会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及银行结算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成本管理条例及费用报销额度,税收管理制度及发票管理办法,还有本单位自己的财务管理规定等等。
(2)业务技能。打算盘、用电脑、填票据、点钞票等,都需要深厚的基本功。作为专职出纳人员,不但要具备处理一般会计事务的财会专业基本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务的出纳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当场开出票据或收付现金,速度要快,又不能出错。 要把准确放在第一位,要准中求快。苦练汉字、阿拉伯数字 见其字如见其人,
(3)工作作风。 出纳每天和金钱打交道,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出纳员必须养成与出纳职业相符合的工作作风,概括起来就是: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 做到收支计算准确无误,手续完备,不发生工作差错;沉着冷静就是在复杂的环境中随机应变,化险为夷。
(4)安全意识。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各种印鉴,既要有内部的保管分工,各负其责,井相互牵制;也要有对外的保安措施,从办公用房的建造,门、屉、柜的锁具配置,到保险柜密码的管理,都要符合保安的要求。
(5)道德修养。 要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精业;要科学理财, 要遵纪守法 ,要洁身自好,不贪、不占公家便宜; 要注意保守机密;要竭力为本单位的总体利益、为全体员工服务。
⑺ 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
主要指内部牵制原则或者说钱账分管原则。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钱账分管原则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
例如,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记账人员记账;发放工资,应由工资核算人员编制工资单,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和分发工资,记账人员记账。
实行钱账分管,主要是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止工作误差和营私舞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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