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乡镇工作要点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从“十一五”规划特别是2010年工作完成情况看,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步入了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富有实效、经济总量和质量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社会和谐建设不断加强的新阶段。
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又好又快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就业和社区职能转变为核心,强化拆迁和回迁安置,全面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推动镇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奋斗目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2010年增长20%以上,农业增加值完成20400万元,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00元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0.12%以内。协助开发区做好拆迁工作,保证重点项目入驻。
主要措施:
一、选择性招商引资,强化大件路与宝成线之间乡镇自主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中小企业园区内土地承载力和项目投入产出率,按照政府统筹规划、协调,企业自主出资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园区内电力、通讯、给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突出机械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发展,确保在符合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严格选择投资密度大、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附加值高的中小企业入驻,同时狠抓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率,督促已经签约的众合塑料、新洋铝业、思鸿机械、德兴机械等新建企业加快建设、生产步伐,尽快形成产能,构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深化企业服务,落实盛市财政对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创新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推动和促进以三星铝业、华仪电器、百世旺家门窗等为代表的`现有企业加大技改扩建投入,进一步实现产品和产能升级,保证工业经济高效、快速增长。
三、强化征地拆迁干部队伍管理,突出成本、效率、纪律控制,落实工作时间、进度和责任人挂钩,保证重点项目用地按照规定时间完成。
四、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契机,充分调动群众筹资筹劳积极性,推动规划区外农业村道路、水利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转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严格惠农资金落实,在农业播面不断减少的情况下,进一步实现农业稳产增收。
五、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化、秩序化、制度化、优美化”的四化标准为目标,结合公益性岗位开发,进一步完善清运保洁队伍的管理机制,增强“四川省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实效,继续做好同善村“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后续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结合成都第二绕城高速、成兰铁路建设,高起点做好连江村、卡房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规划建设工作。
六、协调开发区加快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步伐,积极探索和完善现有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征地农转非人员由农民向市民意识的转变,引导小区业主委员会民主、自治开展工作,最终实现由“政府指导下村为主导、业主委员会为主体、物业管理公司为核心”的小区管理模式向业主自治的过渡,逐步实现小区社区化管理,建设好环境优美、秩序良好、治安稳定的和谐安置小区。
七、强化村(社区)、居委会资产、债权、债务等财务管理,加大财务审计监督力度,在2010年财务重点审计基础上,对各村(社区)、居委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现行财务运转状况、支付状况开展全面审计,对审计中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由相应纪检监察机构和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直至刑事责任。
八、以促进就业为核心,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协理员素质,充分发挥镇劳动保障所、村(社区)、居委会在城乡居民就业和保障中的主导作用,改进和完善全面覆盖的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通过专场招聘会、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方式,切实推进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九、创新社会管理,特别是流动人口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管理模式,完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大接访”机制,巩固“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十、强化服务型政府、信用政府建设,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理顺关系,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和教育工作,全力推进武装、民政、计生、档案、保密、审计、国土、城建、交通、安全、环保、卫生、统计、人口普查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十一、强化党建工作,着力提高执政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挂、帮、包”活动,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自身建设,加大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3+1”工作法,搞好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推动和平、金华等统征统转村向社区居委会职能的转变,理顺关系,创造条件,逐步了断原村民小组与镇村两级的债权债务关系,实现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