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 讲话

时间:2022-08-03 10:00:14 安全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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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 讲话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坚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积极组织食品安全整顿,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有效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全市连续多年无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大家都知道,当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正处于一个事故高发、矛盾凸显的时期,社会各界、包括国外对我们都高度关注。在这样的形势背景下,我们丽水能做到多年不出大事,而且小的食品中毒发生次数和人数也持续下降,非常不容易,这也是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最大成绩。

二是有效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多项制度性创新走在全省前列。近年来,我们在突出抓监管的同时,重视推进长效机制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检验检测整合体系、安全信用体系、信息管理体系、专项治理体系、风险监管体系、行业自律体系等多项创新,得到省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相关做法多次被省政府和省食安委转发全省各地参照推广。检测资源整合工作,今年还被省政府、省食安委确定为“丽水经验”,纳入全省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组织全面推行。

三是有效处置体制改革新形势,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不乱,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市食品检测合格率在高位水平上持续提升,省统计局民生满意度调查,民众对食品质量等五个方面的满意度,丽水高居全省第一位,无愧于浙江绿谷的美称。

二、直面问题,科学分析,正确把握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食品安全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食品安全形势还面临着许多新的形势和挑战。我们各级、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准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一)正确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充分看到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我们的监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职责不清、多头管理,“人人有责、无人负责”的情况仍有发生。《食品安全法》虽然明确了分段监管的体制,监管职责事权分割有了基本的边界轮廓,但是细节不详、品种不具体,加上机构改革尚不彻底,部门利益没有完全破除,仍然存在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情况,如何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打造无缝隙监管体制是当前亟待破解的难题。二是基础薄弱、投入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与不断繁重的监管任务相比,现行执法监管力量仍显薄弱。经费投入方面,虽然每年都在增长,但总体上看,监测经费投入还不足,监测覆盖面还不广。三是检测设备设施总体上还较为落后。市本级除市质检院理化检测、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能力较强外,其他监管职能部门检测能力均较弱,部分监管部门甚至没有自己的检测机构;9县(市、区)除青田、松阳、景宁、龙泉四个县(市)食品检测机构实行集中整合,整体实力相对较强外,其他基本处于机构分散、条件简陋、能力低下的状态。四是管根本、管长远的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与落实。如食品检测机制、安全预警以及行业自律网、质量追溯等制度面上实施情况还不尽人意。这些困难和问题都制约着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我们积极谋思路、想办法,下力气创造条件来逐步加以解决。

(二)正确认识食品安全中存在的新矛盾,充分看到形势依然严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风险长期存在。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监管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综合分析各种因素,现阶段我们仍处于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与食品生产方式落后之间的矛盾、不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监管能力相对薄弱之间的矛盾、食品安全事故多发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应对和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任务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艰巨而复杂。就我市实际来看,从种植、养殖到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多、孝散、乱、差的问题还没有彻底得到解决,食品行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还不高,食品生产力总体水平还偏低;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和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比较突出,城区窝棚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流动摊贩、地下作坊、无证摊点等食品安全隐患长期以来“整而不死、死而不僵”;食品行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及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待加强。总之,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充分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三)正确认识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重任道远。一方面,这些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金华毒火腿事件以及海南毒豇豆事件、地沟油事件、一次性筷子事件、染色馒头事件等一系列恶性事件的发生,使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近年来经济形势变化多端,对食品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少数食品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铤而走险,挑战安全底线,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空前的压力和挑战。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监管工作的有利条件: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强调要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二是国际社会和新闻舆-论高度聚焦食品安全,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十分关注食品安全。三是就我市来讲,市委、市政府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2015年县(市、区)综合考核三类目标重要内容。上述这些都表明,对于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社会方方面面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使我们从事这一行业的同志们倍受鼓舞,倍感振奋,但同时也感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处在风口浪尖上,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闪失。各级、各监管部门,一定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和思想认识,把这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

三、突出重点,创新突破,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综合效益和监管水平

(一)要围绕“保安全、保稳定”中心,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要继续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制定阶段性整治重点和工作方案,并通过整合部门力量,强力整治,逐步解决突出问题,逐步加强薄弱环节,整体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要突出重点“风险隐患”问题,深化整治。要突出抓好喜庆节日等重点时段,学校等重点区域,高风险产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和整治。比如,在重大节庆期间、在“两会”期间,或者在学校、敬老院这些地方,一旦发生食品中毒事件,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些问题我们要盯住不放,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风险排查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比如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社会影响力很大,要确保取得成效。又比如馒头、油条是市民群众常吃的早餐食品,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我市馒头、油条中铝含量超标现象较为严重,后患不校针对这一情况,市食安委已明确将这项工作列为今年专项整治内容,各县(市、区)和市食安办要抓紧协调,尽快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市民“吃得放心”。

二要突出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合力,深化整治。食品安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其工作关联度极强,不仅涉及千家万户、一日三餐,而且贯穿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营销、餐饮服务及相关行业,各环节环环相扣,单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力量十分有限,必须充分借助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齐抓共管。这方面,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机制,通过建立有效的载体,调动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保障。

三要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深化整治。保障食品安全,最重要的不是靠监管,而是靠生产经营者自觉自律。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不是政府、不是职能部门,而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加快建立完善行业自律网、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必须坚持恩威并用,积极探索市场退出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让违法者无所遁形,“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今年,市食安委还准备在全市组织“食品行业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专项行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风险自查、自纠、自报制度,建立质量管理机制,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希望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食安办的统一部署,抓好落实,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四要突出弱势群体食品安全保障,深化整治。这几年来,我们把更多力量放在大中型生产单位、大中型经营单位、大中型酒店宾馆的监管和重大活动保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监管轨道,但“小作坊、小摊点、小杂食店、小餐饮”以及“敬老院、收容所、精神病院、建筑工地食堂、农村聚餐”等领域的监管,还相对薄弱,隐患也比较多。而这些缺欠应有食品安全保障的薄弱领域,主要服务对象就是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安全风险很大。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消费水平偏低,辨别能力不强,自我保护意识欠缺,最容易成为食品安全的受害者。这一问题,必须引起我市各级、各职能部门的重视,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加大投入,力争使弱势群体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明显提升,并要做好正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二)要围绕“保长效、可持续”目标,深化检测资源整合和“风险管理”,不断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突出抓整治的同时,必须着眼于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形成可持续的常态化机制。当前重点是要进一步深化检测资源整合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检测资源整合机制,是丽水的成功创新,今年省政府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要求全省各地全面推行“丽水经验”,这既是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深化这一机制的良好契机。作为经验发源地的丽水,我们更要加大力度,不断深化,不能“墙内开花墙外香”。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实行检测资源整合和“风险管理”机制,就是要从根本上把当前食品安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事后监管的被动模式,转变为“精准分析、提前介入”事前预防的主动模式,实现食品安全管理由末端控制向风险控制转变,由经验主导型向科学主导型转变,由感性决策向理性决策转变,实现“曲突徙薪,防患未然”,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市里也明确将这项工作列入今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各地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制度,确保这项创新改革达到预期目标。

二要加强协调,给力推动。实行检测资源整合和“风险管理”,需要各地、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市食安办要继续发挥综合协调和组织职能,加强“面上”指导协调,适时组织召开全市性的监测资源整合推进会、风险分析工作会,充分运用风险评估成果,指导全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安全预警、安全监测、风险交流等工作。市级各有关监管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加大“条上”部署落实,深化推进。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在市食安办的统一指导和组织下,共同做好整合软件维护和升级改造,加强对基层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基层人员尽快熟悉并掌握软件应用和风险管理知识。

三要健全制度,科学监管。重点要建立健全风险排查和分类管理机制。通过充分利用监测资源整合等监管数据,及时疏理风险监管重点、难点、要点,研究制定风险分类监管的针对性措施,提前介入,对症下药,防范在前,提高监管效益。这方面,各地都要加强研究,积极实践。

四要深化创新,扩大成果。要借鉴监测资源整合经验,深化研究探索,力争摸索创新更多的“丽水经验”,并继续保持在这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当前,重点要积极探索跨区域、跨部门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信息整合机制,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安全预警提供更加全面可靠的监管信息。

(三)要围绕“保发展、促增长”第一要务,正确处理“安全保障”与“产业发展”关系,有效服务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必须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扶持规范,通过政策引导、倒逼机制,推进规模化、组织化发展。

一要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加强监管与支持发展,看似一对矛盾,但从哲学意义上来说,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强化监管,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更好的发展,有利于食品更加安全。我们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从根源上寻找强化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辩证处理好强化监管与支持发展这对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要坚持食品安全保障与产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安全保障,进而实现科学发展。当然,规范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有一个艰难的过程,要综合治理,逐步推进。

二要坚持规划龙头导向。在“十二五”期间,各地都要力争出台《食品生产加工物流集散地的规划指导意见》,将食品生产加工物流集散地建设与工业园区开发、新农村建设、中心城镇建设有机结合,把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小摊点的生产经营场所规划建设,同步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改造适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小摊贩生产经营的集中园区、场所或街区,为食品安全保障提供基础条件,为食品产业可持续发展留下空间。这方面,各地要积极协调国土、发改、经贸、开发区等相关部门,搞好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规划,分步实施。

三要完善政策扶持导向。各地都要积极研究制定出台包括土地划拨、环保投入、税收减免、人才引进等综合性、配套性产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将规模较孝分布散乱的经营主体组织起来,实行规模化、组织化生产,加强质量控制,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四要注重科学技术导向。要积极鼓励企业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人才,加快技术改造和提升技术装备,改进工艺操作和检验手段,加强原料生产、制造加工、储运和流通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提升食品生产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准,实现经济效益和安全保障双丰收。

四、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是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份内职责和义务。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和改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指挥靠前、保障有力,确保一方安全,不出大事。市县两级食安办要敢于协调,善于协调,切实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充分发挥好综合协调、调度督促、检查考核职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环环相扣,往往一件事情牵扯涉及到几个部门,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涉及各个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体制改革调整工作,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各县(市、区)要借体制改革调整契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一是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食安委、食安办职能,在机构改革调整过程中,这个机构必须加强,不能削弱。二是要配齐配强食品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加强食品专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矗三是要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监管工作发展需要、具有改革创新能力和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工作队伍。在此,我还要特别强调,在机构改革还没开始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按现有体制有条不紊地开展,做到分工配合,密切协作,相互衔接,实现无缝监管,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职能调整过程中,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做好对接,确保平稳过渡;在职能调整以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面临重新构建工作机构和领导机制的问题,一定要按照新体制新职能,认真构建科学、高效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

(三)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软硬件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属于公共财政范畴,各级财政的投入状况,直接关系到监管工作能否正常高效开展。特别是食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以后,原有的“以省级财政供给为主、中央财政补助”的经费保障机制也相应发生了变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主要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要加快健全地方食品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将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必需的保障经费,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技术支撑体系和日常监管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市财政局在做好市本级经费保障的同时,要加强面上指导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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