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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所工作岗位职责要求
乡镇民政所处于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乡镇民政所的工作职责是什么?今天小编为你整理了乡镇民政所工作职责,希望对你有用。
乡镇民政所工作职责篇1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政府搞好民政工作。
二、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三、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盛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三属”、伤残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及优待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
五、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鳏寡孤独人员、孤儿应保尽保;做好敬老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抓好民政对象的思想教育,处理好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七、严格财经纪律,管好民用好政事业费。
八、依照《殡葬管理条例》,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九、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乡镇民政所工作职责篇2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
四、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五、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乡镇民政所工作职责篇3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乡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镇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乡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3.负责对本乡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4.拟定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组织有奖募捐。
5.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决策、理和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6.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7.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领导调解本乡镇的边界纠纷,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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