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城建所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市、县的总体要求,做好本镇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熟悉和掌握本镇建设管理基本情况,对环境卫生、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直接管理。
三、严格建房审批手续,依据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本辖区民宅建设的丈量和申报的合法和手续的完整性。
四、负责查处本辖区的违章建筑,对没有依照程序建设的违章建筑要依法查处。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办公室
1.负责服务窗口、档案室、电脑、后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规划建设办日常内务工作:
3.负责车辆、仪器设施、公文处理、材料撰写、培训、会议、文体活动、参观学习等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财务室的协调工作;
5.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开展有关工作。
规划所
1.负责镇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各村委会做好规划工作:规划现场勘查测量及规划验收工作:
2.协助拆迁的有关工作。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测绘室
1.负责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工作;
2.承接控制、水准、市政工程、大比例尺地形与土石方等测绘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工组
1.负责建筑工程、规划建设中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
2.负责跟踪、催办、督办有关违章工程的办理手续;
3.负责对规划方案实施监管;
4.完成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主任
1.分管质监组、安监组、预(结)算室、招标
工程代理公司和桩基工程公司的具体业务;
2.负责镇属重点工程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
3.负责建筑工地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相关事宜处理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质监组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政策和法规,严格按国家技术标准监督、检测工程质量;
2.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
3.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
4.核验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建筑构件质量,参与评定的优质工程;
5.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6.总结监督经验,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监组
1.在市安监站的指导下,依法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强制性监督,对所负责监督的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的施工安全评价;
2.组织或参与本镇(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局部停工等强制性措施,情节严重的报告市安监站,提清市建设局给予行政处罚;
3.参与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4.定期向镇(区)规划建设办和市安监站汇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情况;
5.完成镇(区)规划建设办和市安监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结)算室 (招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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