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工作
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整体工作,实行全员目标管理,特制定以下九项机关干部工作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预算内收入管理。镇政府、财政所要加强与国、地税部门工作联系和协调,做好税源调查分析,加强税收的调控和调度,切实把握财政收入工作的主动权,积极协助地税部门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加强零星税收征管,杜绝税收的跑、冒、滴、漏现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2、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使用财政专用票据。房租收入、计生、土管收费、环卫费收入以及各类捐赠款等各项现金收入必须由财政所出具收据,资金必须在当月报账前缴入专户,专项支出由财政所另行拨款支付,不得坐收坐支。收据开出后款项未到账的,由各部门经办人负责催收。
(二)支出管理
1、一般性支出管理。镇机关费用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超过2000元以上的支出由镇党政主要领导通气后审批,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由镇党政扩大会讨论决定后审批。支出原始单据必须是正规的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经办人、证明人齐全,并注明开支事由,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公务租车支出发票要附清单,招待费发票要有菜单。支出发票先送财政所审核,手续完备后送镇长审批。机关干部职工外出经办业务用款在1000元以下的一律由个人先行垫付,返回后持正规票据经审批后到财政所报销。用款在1000元以上的,由经办人出具借条经镇长审批后借支,返回后半月内到财政所报账,超过限期不予报销。因公出差到县外给予报销差旅费,出差人必须本着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掌握支出费用。外出培训、考察等食宿统一安排的,费用不再报销。2、滤布 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包括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工程建设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一律实行报账制,专项资金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支出需经镇党委扩大会集体研究,且报账前对专项资金的支出项目、金额等在镇党委扩大会上公开、公布。各项工程款报账必须在佛子岭地税分局开具税务发票,并附齐施工合同、预(决)算表等相关资料。
3、政府采购管理。镇机关所有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均按政府采购规定,由党政办、财政所统一采购,各办公室在党政办登记、领用。电脑维修、办公用品采购一律预先填写好采购申请表,交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采购。严禁非办公室人员随意去购买或赊购办公用品,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将通知由主要领导签字安排后方可参加。
(三)资产管理
1、国有公房管理。原三线厂遗留的厂房由镇工贸办、财政所共同管理,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使用,租金标准由工贸办、财政所依据镇内统一标准,结合房屋质量和项目情况共同商定,并报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财政所负责收取房租。镇机关干部职工住房由党政办、财政所统一调配,最大限度的合理安排,方便干部职工的生产生活。公房维修要由单位(个人)提出申请,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在财政所登记,联系施工单位。
2、办公设备管理。各办公室使用的办公桌椅、设备由党政办、财政所统一登记,现使用人负责保管。微机、摄像机、打印机、照像机等办公设备确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对机器设备要精心护理、规范使用,未经批准,不准外借。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或调动时,要对原使用、保管的公物办理移交手续,在未交接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或进行岗位调整。
接待工作制度
根据县纪委和县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接待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待原则:本着有利于工作,加强联系,热情周到,勤俭节约的原则,开展机关接待工作。
(二)接待范围:
1、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来镇检查、指导工作。
2、招商引资、工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的接待;
3、兄弟乡镇领导联系工作;
4、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干部联系、汇报工作。
5、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接待事项。
(三)接待标准:
1、凭派餐单安排就餐。其标准一般控制在200元一桌(烟、酒除外),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标准可适当提高。
2、办公用烟一律由办公室购买,统一保管,使用时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领取并注明用途。来人用酒由党政办协助食堂购买,原则上不给加价,但每瓶酒由食堂开启。非特殊情况,不上高档烟酒。
3、村干部会议统一安排就餐,每桌标准控制在200元以下,党代会、人代会、三干会按人均20元标准执行(烟、酒除外)。
4、企业、村干部平时来镇办事,按每人20元的标准,由工贸办或驻点人员到办公室领榷单位公务接待(就餐)呈批单》。
(四)接待程序:
1、本着“公家来客政府招待,私人来客个人负责”的原则。凡在接待范围内,按照对口分工和系统联系,由分管领导牵头,交办公室负责安排就餐和住宿。
2、来客就餐由办公室出具《单位公务接待(就餐)呈批单》,严格实行来客和陪客实名制,交陪餐人员和办公室当天签字,接待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镇内安排,因镇会议或来客较多,食堂确实安排不下等特殊情况需外出就餐的,必须做到由党政办向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外出在镇指定的定点饭店就餐,并规定用餐标准。
3、原则上尽量减少镇外招待,班子成员确因工作需要在镇外安排招待的,必须请示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同意后,通知办公室登记备案,由办公室人员负责统一安排。
4、招待客人由分管领导主陪,严控陪客人数,陪客一律不提倡劝酒。除招商引资工作之外,中餐一律不准饮酒。
(五)食堂管理:办公室及食堂共同制定常用菜价。厨房、餐厅、餐桌、餐具必须清洁卫生。饭菜尽可能价廉物美,花样品种经常变换更新,坚持做到保本微利。
机关学习制度
(一)镇政府机关全体人员必须坚持讲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主,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文化知识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知识的学习。
(三)机关学习实行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学习日原则上定为每月最后一天,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每次安排一个主题。具体采取领读、辅导讲座、讲座交流等形式;个人自学平均每周不少于5小时。
(四)学习的具体工作由机关支部和办公室负责,实行签到制。每位人员要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五)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学习纪律,维护学习秩序,保证学习效果。
(六)集中学习由办公室统一通知,安排场所,做好记录等事宜。
(七)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考评,要求个人做到有笔记,机关支部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年终检查。
机关考勤制度
(一)镇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机关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三)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签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签到,但值班人员必须签到。签到时间根据县作息时间,上班时间推迟30分钟,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晚上值班9:30时以后签到。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参加会议的除外)不能按时签到的,班子成员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请假,et 并告知党政办履行登记手续。
(四)机关学习日和全体机关干部工作会实行签到制。
(五)未签到且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每个工作日扣除工资100元;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工资50元,旷工每天扣除工资100元,同时,值班中无故脱岗一次扣除工资50元。
(六)考勤结果一月一汇总,呈镇主要领导审查,一月一兑现。
车辆管理制度
(一)使用范围:工作用车、特殊情况用车。使用原则为保障工作,先急后缓,主次有序,公私分明。
(二)车辆调度:在确保镇党委书记、镇长用车的前提下,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用车。公车不得私自外出,因公车私驾或因私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并严格追究个人责任。
(三)驾驶员管理:驾驶员未安排出车时,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坐班,随时听从调度。驾驶员未经请假不在办公室时(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应保持与党政办的联络,确保正常出车。驾驶员不服从统一调度,贻误工作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用油管理:车辆用油由党政办会同财政所统一购买加油卡。
(五)车辆维护:驾驶员要按使用要求定期做好保养工作,确保行车安全。需维修时由分管领导和党政办人员到指定厂家检查,同时确定维修项目和价格,并负责结算。
公务用车制度
(一)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正常性工作(包括:到镇直单位、企业办事以及下村开展工作等),一律不准包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租车:①接待县以上工作检查组下村指导工作;②镇重点工作集中突击行动的;③班子成员确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安排的。用车前办公室要做好用车登记,并及时填写好用车单。其他一律不准包车。
(二)凡租用出租车,必须到党政办开具《落儿岭镇用车通知单》,通知单中要注明事由、用车起始点、价格,并由部门分管领导、党政办分管领导签字,经财政所核实,报镇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凡没有用车通知单或手续不完备的,先斩后奏、先行后补的一律不予报销。
(三)因工作需要,从县城回镇乘出租车,凭发票并说明事由可以报销,实行一星期一报账。
(四)租车费用实行一月一结算,结算日为每月5日,逾期一律不予报批。
请销假制度
(一)事假
1、压滤机滤布 符合享受生育、节育等假期的人员,在休假前要及时报告镇主要负责人。
2、机关干部如遇婚、丧事或其他事情需请假者,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告知党政办;三天以上由镇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条交党政办备查。
(二)病假
3、凡请病假的人员,须有指定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病休前应将病休证明送交本办负责人并转交党政办,由办公室告知分管领导。病休三天以上的,由镇主要领导批准,病休证明交党政办备查。
(三)续假和销假
4、请假人员假期满后,应准时上班。因特殊情况在规定假期内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办理续假手续。休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会议制度
(一)每次会议都要有明确的目的,都要解决一定的问题。每次会议的议题不宜太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参加可不参加的人员不参加会议。属于部门职责范围或分管领导有权解决的问题不上会,已有成文规定或先例的事,非特殊情况不上会。
(二)每次会议都应有充分准备。会前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整理好议题,向主持会议的领导汇报,并将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准备不充分,没有提出解决方案的议题不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