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的建议

时间:2023-03-26 06:50:36 建议书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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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的建议

城市建设品位是反映城市建设水平,展示城市外部形象,体现城市品位内涵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人们对城市第一印象的关键环节。当前,如何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打造城市良好形象,既是我市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全市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本调研报告主要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角度开展相关调研,讨论宁波城市建设品位营造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一、我市城市建设品位的总体观感

宁波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经过几轮-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我市的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特别是2006年我市实施“中提升”战略,加快建设“十大区块”和“八大系统”以来,一批重大城建项目如和义大道滨江休闲区、万达商业广尝月湖盛园相继建成,和丰创意广尝国际金融服务中心、轻轨一号线、铁路南站改建工程快速推进,城市建设品位有了较大提升,市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近年来我市相继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并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殊荣。

尽管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品位不断提升,但与此同时,广大市民对生活品质的要求和城市建设的期望也在同步提高,大家普遍感到我市城市建设品位与国内同类城市的差距在拉大,与宁波作为全国副省级城市和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的城市地位和经济实力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城市通透感较差。一是区域之间缺乏绿地空间。如鄞州区与江东区之间的许多地块原本就被高速公路与铁路阻隔,可近年来在这些地块上安排了大体量的建筑群,造成这些区域交通杂乱。二是建筑景观不和谐。特别是城区三江和一些内河两侧的建筑过高过密,阻隔了城市的视线通廊,如锦地水岸高层小区在紧邻江滨的地段巍然耸立,生硬地剥夺了河道与城市的过渡空间,破坏了城市的景观。三是户外广告泛滥。城区内各类商业广告、网格广告、交通路牌、宣传标语充斥在各个角落,数量众多,样式杂乱,少数双语宣传标语的翻译水准低下,一些交通路牌沦为商业宣传的载体,造成了视觉污染。以上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城市的通透感,使人们感到压抑。

(二)城市通达性欠佳。一是城区道路建设滞后,人均道路广场面积仅为城市总规规划目标的44%。次干道与支路密度较低,断头路和T字路口过多,造成通行能力差。另外不少城区主干道的路口四周都建起了高楼,既挡住了交通视线,也给将来的道路改造带来了不便。二是区域之间的道路桥梁建设缓慢,跨区交通不通畅。如镇海区与江北区的衔接道路仅有环城北路和北外环路。三是城市对外交通的主要出入口不通畅,有出不去、进不来的感觉。广大市民普遍感到宁波的道路拥堵程度在加剧,通行日益困难。

(三)城市碎片化严重。在城市扩张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整体规划,使得城区内留下了大量随处可见的“城中村”。如繁华的现代装潢市场附近就是“脏乱差”的仇毕村,江南春晓住宅区对面就是破烂的王家弄村。这种现代文明与落后景象比邻而居、相互杂处的碎片化格局使得城市形象大打折扣。

(四)城市文化设施建设滞后。宁波具有悠久的经商传统,城市商业氛围比较浓郁,但美中不足的是文化休闲气息比较欠缺。城区的图书馆、群艺馆、文化宫、青少年宫、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休闲设施规模孝档次低、内容缺,接纳能力弱。另外城区内可供市民休闲和活动的场所也比较缺乏。这一现状与宁波的城市地位和经济实力极不相称。

二、我市营造城市建设品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形象定位不清晰。提出清晰的城市形象定位能够为城市规划、空间布局、建筑设计、景观建设等提供方向,是提升城市建设品位不可缺少的环节。纵观国内外一些优秀城市,在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都提出了城市的形象定位。如杭州市提出打造“东方休闲之都、生活品质之城”,三亚市定位为“东方夏威夷”。2009年我市提出了“书藏古今、港通天下”作为城市形象口号,但这一口号仅对我市的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进行描述,没有对城市的功能、品位和发展方向提出定位。一个对城市形象定位不清晰的城市,难以在城市建设中形成独具地域特色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品牌。

(二)管理体制不适应。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部门统筹协调、共同推进,而我市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城市建设管理机制,造成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困难。如现有的行政区划制约了城市发展;土地、财政体制不同使市、区城市建设协调困难;投融资体制不健全使城市建设缺乏后劲。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上的诸多问题已经影响了资源的整体优化配置,难以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不利于城市建设品位和形象的提升。

(三)空间立法不完善。我市对城市空间领域的立法不足,难以对城市空间利用进行规范,导致公共空间利用一定程度上存在无序状态,影响了市容环境和公共安全,降低了城市整体外部形象。一是现行的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颁布于1996年,而且条文偏于简略,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城市管理实际需要。二是只做了城市绿地规划,但对公园性质、特色没有进行规划。三是存在对地下空间利用严重不足的问题,一些大楼没有建造地下停车场,最值得利用的公园地下空间也没有有效验利用。特别是对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一些地段经常遇到大雨就出现排水不畅的问题。

(四)建设标准不明确。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就像谱曲需要规律一样,城市建设也需要标准。城市建设标准涉及城市功能定位、景观设计、质量标准、建筑风格、建筑容积率等多方面内容,目前我市尚未制订适合我市实际需要的较为成熟的城市建设标准,使得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追求市场效益,不顾周边环境要求和本地历史文化特色,随意设计建筑的外观样式和建筑色彩,导致中心城区部分街区和地段建筑风格缤纷杂乱、建筑色彩缺乏协调,影响了城市景观的整体视觉效果,损害了城市外部形象,降低了城市建设品位。

(五)城市建设浮躁急进。“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是城市建设的至理名言,可我们在城市建设上往往存在着急功近利的浮躁情绪。一是在城市建设上。仓促开工、限时完工等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一些建设工程质量不高,品位不佳。二是在旧城改造上。除了少数文保单位在旧城改造中遭到破坏之外,一些不是文保单位却具有较高文物价值、能代表一个时期建筑风格的如兰江剧院、轮船码头、华侨饭店等被无情地拆除,导致城市的历史沿革出现断层。三是在老小区整治上。往往是涂脂抹粉,只重外表不重内涵,如老小区和背街小巷改造只对路面和外墙进行整治,对影响景观的小区街景绿化、空中电线、停车位等改造力度较校四是在建筑设计上。很多设计部门为了迎合业主的需求和追求经济效益,压缩设计周期,不顾建筑与环境的配合,设计了一些低劣建筑,破坏了城市景观。五是参与决策渠道不通畅。目前我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更多的是采取行政主导模式,普通市民和各类专家参与城市建设决策和治理的渠道还不通畅,好意见得不到反映,好想法得不到实施,难以充分汇聚民智,反映民意。

三、加快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品位的建议

宁波的城市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在此时期难免会出现割裂性与无序性。割裂性表现为现实与历史的割裂、区域之间的割裂、部门之间的割裂、经济追求与社会需要的割裂、体制与发展形势的割裂、政府决策与公民意见的割裂;无序性则表现为城市建设定位不清晰、标准不明确、规范不统一。这在国内外城市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关键是如何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在下一轮城市建设中加快提升宁波的城市建设品位。即将到来的“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重要阶段,也是城市建设从规模扩张到品质提升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魅力,改割裂性、无序性为整体性、规范性,让市民充分享受到工作便利、生活舒适、居住宜人的环境,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城市总体形象定位。我市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传统和鲜明地域特色的城市,一是境内三江交汇,遍地河网纵横;二是承载千年港埠历史,坐拥现代东方大港;三是近代以来形成了独特的“宁波帮”文化,宁波商人闻名世界。为此建议以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为统领,突出我市的地域特色、文化传统、人文特征,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基础上,提炼出我市的城市总体形象定位,为今后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指明方向。

(二)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也是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的先决条件。一是建立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将中心城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扩大到市六区范围,并由市规划局统一制定区域内的各项规划,使得各项规划之间做到充分衔接。二是建立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规划委员会,规划的审批和调整事先都要充分征求委员会的意见,从而加强规划工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三是抓紧研究行政区划的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城市经济社会结构,为更好地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宁波全域城市化进程做好基础性工作。四是抓紧编制智慧城市、商贸城市总体规划以及近期的实施计划,把宁波打造成国内智慧城市、物流节点城市的样板,实现城市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三)完善城市公共空间立法。城市公共空间是展示城市形象的主要场所,也是体现城市建设品位的重要载体。一是调整完善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建议将户外广告的主管部门调整为城-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具体设置和安全监管,同时制定设置技术规范,做到确保公共安全、美化市容环境;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经营资质审核和发布内容审批;规划部门负责制定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及其实施细则。二是修订公园广场管理条例。合理规划城市公园和广场的空间布局和占地面积,提升其生态功能、防灾避险能力和人性化服务水平,同时规范管理各类商业营销活动,充分发挥城市公园广场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与提供居民游憩空间方面的功能。三是修订人行道管理条例。加强对人行道的执法和管理力度,减少随意占用人行道的行为。四是加快城市地下空间立法工作。随着地面空间资源的日益紧缺以及城市轻轨的动工建设,要尽快推进城市地下公共空间的立法工作,明确地下空间的产权权属、开发建设和管理使用等相关政策。五是修订宁波地域特色空间保护条例。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积极营造浓郁的地域特色和文化氛围,在传承历史文化名城悠久传统的同时,展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时代魅力,构筑独具宁波地域特色的公共空间。

(四)科学制定城市建设标准。城市建设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建筑质量和城市景观。一是立足高起点,制定规范化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公共建筑建设标准,有效提高城市建筑质量和建设品质,特别是那些对城市形象影响较大的重要窗口地段,如港口、车站、城市主干道和主要商业区等,建设标准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争取打造更多的高质量精品工程。二是根据“和谐、美观、舒适”的标准,以及从保护我市文化和地域特色的要求出发,制定城市建筑景观设计标准,作为建设单位创作设计,政府职能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开展方案审查、加强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筑景观设计标准要对我市中心城区的建筑高度、城市景观带、视线通廊、天际轮廓线、城市色彩等做出明确规定,对商业中心、滨水地带、主要街道等重要区块还要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三是提高城市地下排水系统建设标准,防止遇到暴雨时城市受淹。四是要加强监管工作,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系,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城市建设标准的贯彻落实。

(五)畅通公众参与治理渠道。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市民对提升城市建设品位的认识,争取广大市民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引进智力支撑。在全市规划和建设系统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内部精心挑选一批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组成城市建设专家库,定期就我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讨论证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引入建设项目评分机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建筑外观、建筑质量、内在品质等多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打分,并评出等级。对有多个建设项目被评为较低等级的设计部门和承建商要追究责任,处以批评、警告、罚款、限时整改乃至取消资格的惩罚。四是扩大公示范围。在对主要规划进行公示的基础上,要对城市主要节点、历史街区改造、公园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方案进行公示,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开展座谈讨论,广泛征求普通市民的意见建议,以最大程度地了解民意、凝聚民心、汇集民智。

(六)打造品牌示范区。建设一批高品位的品牌示范区是城市建设的点睛之笔。建议在市区选取若干具有浓郁的地域和文化特色的区块作为试点,如天一阁区块、湾头区块、三江六岸、东钱湖景区等,对这些区块进行科学地规划和建设,使之成为品牌示范区,将城市建设品位的理想状态真实地展现出来。同时把建成的品牌示范区积极地向公众和社会各界宣传展示,以此推进和带动城市建设的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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