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秀电影刮痧的观后感
电影《刮痧》反映了华人在国外由于文化的冲突而陷入种种困境,后又因人们的诚恳与爱心使困境最终被冲破的感人故事,是一部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中国电影佳作。百分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电影刮痧观后感,仅供参考。
电影刮痧观后感篇一:平和和善意
今天翻看了一部老电影《刮痧》,剧情想必大家都了解,是关于中国和美国的文化差异而引发的故事。
我是第一次完整看这部电影,有些个人的感想和觉察。
朱旭大大、梁家辉、蒋雯丽的演技自是不必说,只是随着剧情的展开,忍不住会以上帝视角,为剧中的主人公感到着急:1.明明可以说清楚,或者想办法下来再去试图说明清楚的事,为什么要那么冲动呢?中国人不是有句话叫:事缓则圆么,越是临到大事情,越要冷静和耐心,不要忙中出错,反而节外生枝;
2.许先生既能在美国扎下根来,事业小有所成,高智商和勤奋是自然的,这个情商和急躁的个性却是很令人着急(反观老爷子的情商和智慧在剧中可说是最高水准,那么看起来也不是遗传自父亲,汗)。
由于人物个性推动的戏剧冲突,令我对剧情的合理性有一些疑惑和不赞同。 暴露了我这位观众的特(毛)点(病),还真是喜欢评判啊,总是带着严格的标准在思考和审视着,对他人太严苛(捂脸ing)。自己平时也时常会犯糊涂,做错事,意识到以后,也是会不停地问:“我为什么当时就没有想到?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好蠢啊!” 懊恼和责备,其实除了带来不良情绪以外,并无益处。我所以为的对人对事的同理心和宽容,又在哪里呢?
真正的理解,恰恰是放下评判,不做预设,全然敞开地倾听(感受)对方,才可以最真实地与对方连接。你发火,是因为你真的急了,你发火就是发火,你大哭就是你想要大哭啊,你可能有时失去理智会做傻事做错事。只要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机器,拥有喜怒哀乐才是天性。每个人本来就是独特的个体,事情也许有对错输赢,但是其他人有什么权利和能力来决定你什么时候该保持理智和自控力(就算是自己来管理,什么时候忍一下,什么时候放飞自我,也不太容易管理好,驾驭自己是门需要不断学习践行的学问)。
我其实挺欣赏那些有话直接说(要是能做到有话好好说就更赞),能够直接表达自己想法情绪的人。一位朋友曾跟我说:有时我们不敢直接说出心里的话,是因为怕伤害到对方,其实是我们自己接受不了这样的话,是自己心理承受力弱,就会觉得别人也受不了。所以,越是内心有力量有勇气安全感强的人,越容易直接表达真实想法和情绪,没有障碍。还有就是很小的孩子,是不会装的,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大家好像天然都会喜欢孩子和小动物的纯真,若能够保持一颗赤子之心,一直到老,真是幸事。
唯愿学习了解真实的世界,认识每一个鲜活的人,包括自己。也希望每个人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尽情释放自己的天性,生动有趣的人多了,世界也会更加清新活泼吧。
此外,我在这个故事里看到因果。
大同的工作是游戏设计师,开场就是有人在街道上抗议示威“电脑游戏中的暴力倾向“在毒害孩子们,呼吁“救救孩子”(关于游戏是不是毒害孩子的问题,很难一概而论。我的看法是,游戏行业,有需求就有存在,对于行业或产品做道德评判太简单化,并没有实际意义。游戏产品设计中似乎永远很难规避“暴力倾向”的问题。对于个人职业选择要不要进入这个行业时,有觉察的人,倒是可以自行思考其中的因果,再做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如果按照佛家的“正业”来说,通常师父都会举例“赌场、酒吧、游戏”等行业作为反例来说明,这些职业是佛陀不建议从事的职业。)后面带走丹丹的儿童福利部门的女士就在示威人群中。大同等同行设计的游戏,丹丹和小伙伴玩地兴奋投入,玩着对战游戏,两人争吵并打架,家长要求孩子道歉,孩子仍然在高兴地玩游戏中,对老爸的话不以为意,老爸关掉游戏机,孩子不满,仍然不肯道歉,反向小伙伴吐口水,老爸于是当着所有人的面,动手打了自己的儿子,孩子委屈地哭了。回家后,孩子说:会打小孩的爸爸不是好爸爸,爷爷圆场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长不大。(其实,抛开政治正确,只要不过度,管教时打小孩或者从不打小孩只是各个家庭中相应文化情境下的外在形式罢了,并不能作为好爸爸坏爸爸的判断准则。)
老爷子因为孙子不舒服,给他刮痧--在美国很孤独,唯一的老朋友老霍忽然离世,他被留在警局--儿子急于去接他,就把未成年的已经入睡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妻子晚上打电话回家,大人不在,孩子却被吵醒了--孩子摔倒受伤,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发现背上的刮痧痕迹,以为被虐待报警--孩子被带走监护--许大同夫妇惊慌失措--合议庭上许情绪激动下,频出状况--法官判定孩子不能回家--......
情节推进的过程,也是因果显现的过程,种什么因,结什么果。
联想到更远一点的战争与和平。
只要人们的心中有恐惧,有暴戾,就会有争斗,有冲突,有战争。
而和平可以来自于一个简单的给予陌生人的微笑,如果心中可以多一点平和和善意,就是在滋养、灌溉和散播爱的种子。
电影刮痧观后感篇二:因“人”而异
“文化差异激发了冲突,却也开放了不一样的世界。”谢进杰老师言简意赅地将《刮痧》的主线勾勒了出来。这个围绕着“文化差异”缓缓叙述的故事,带着风趣幽默的台词和演员们的生动演绎,令观众们悲欣交集,笑中带泪。
爷爷用中医的方法——刮痧为感冒的孙子治疗。将故事置于中国文化背景下看,不过是生活场景的一帧,甚至会令人感到十分暖心。而当故事发生在美国时,却有了截然不同的评价——爷爷被加诸虐童的责备。同样的一件事,却因为中西方的文化基调不同而走向了迥异的方向。
在中国式“家长主义”浸淫下长大的我,总是忍不住吐槽:美国为何要将权力伸展到私人生活的领域,为什么连家长管小朋友都要插手呢?真的是美国“管”太多了吗?我想,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的重要性的观念与我们存有很大的不同。
在朝鲜战争中,中美双方互相俘虏了一批战俘。战争结束后,中美换俘。因为大家对“人”的重要性认识差异巨大。双方在对待战俘的态度出现了很多不同之处。中方对志愿军战俘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审查,有的志愿军战俘被放回来时候,连衣服都没穿——因为那是美国人的衣服,美国人的一切,我们都不要。回国后,他们遭受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迫害,有些志愿军战士没有死在美军枪下,反倒是在国内被迫害致死。然而,美国对战俘的态度和对英雄却是一视同仁。这些我们都可以在大量电影或者书籍中有所体会——美军亦或是其他一些西方国家的军队,对待己方参战人员都是予以最高尊重和敬仰。在他们看来,士兵作战被俘虏,这并不耻辱。因为为国家而战的人都是英雄,所以没人会不尊重己方俘虏。而中国,甚至是整个东亚文化对己方俘虏大多采取一种很极端的态度。在姜文的电影《鬼子来了》中,花屋小三郎,这个日本俘虏,被带到鬼子的炮楼里去的时候,中队长却没有表现出对花屋死里逃生的喜悦,而是不遗余力地责罚他。因为中队长认为他有辱大日本帝国的尊严。从这些细节看出,东亚文化其实更多的注重一种气节,或者说是一种名誉。如“蝼蚁般偷生”是可耻的,只有壮烈地牺牲才能保存生命的纯洁性以及人格的尊严。而以美军为代表的西方文化,认为人的生命更高贵,人的自由价更高。
由此可见,美国社会更重视“人”本身。因此,美国在对待事物和问题时,更多地从人本主义出发,而且作为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对每个人的权益与义务都有明确的规范。在中国传统思维下,人治是主导,对人的存在价值有一定忽略,爷爷给孙子刮痧,其实没有注意到孙子的诉求和孙子的意见;作为一个长者,对孙子的病情了解不透,按照中国老办法来治病,对人的个体价值和尊严没有充分的.认识。爷爷觉得对的,那么就是对的,孙子不用去理会,长辈的经验有着绝对权威。
在两种不同文化的碰撞中,只有回归对人的重视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美国法律讲究证据,讲究人权,从最开始的不理解到最后的无罪宣判。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法律的严谨和细致。中国法律还在完善中,对于真正的虐待儿童,家庭暴力的审查,在中国法律体系中依旧很薄弱。刮痧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视角,关于人的价值和尊严的理解,在不同文化中有着不一样的解读。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并不能说美国矫枉过正。
电影刮痧观后感篇三:中西法律观念的异
昨日,忽然对《刮痧》这部电影重新燃起了兴趣。《刮痧》讲述一个发生在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圣路易斯的华人家庭的故事。故事主人公之一,许大同,在美国生活努力拼搏八年后,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和睦。
一天,许大同五岁的儿子丹尼斯肚子痛发烧,在家的爷爷因为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书,便用自己熟悉的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两天后的晚上,丹尼斯在黑暗中撞到了头,大同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但在广慈医院,医生发现丹尼斯的背上有醒目的瘀红,便认为这是许大同长期虐待儿子丹尼斯而留下的证据。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体罚、虐待儿童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广慈医院像儿童福利局举报后,他们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对丹尼斯受虐待事件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出于对受虐待儿童保护,法律规定在保护被虐待和忽视的儿童方面是专家的其他政府雇员有权决定将受虐待的儿童迁离家庭,儿童福利局监护决定先让丹尼斯由州儿童寄养中心监护。就这样,许大同夫妇与儿子分开了,并要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
在法庭上,控方一个又一个的证人和意想不到的证词,使得许大同方百口莫辩。争辩中,控方律师更是发挥了他的辩解能力,对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做了“全新解释”,许大同陷入了他的陷阱,最后终于失去冷静和理智,谩骂控方律师,并有动手打人的倾向,这正中控方的下怀:许大同是一个暴戾,有暴力倾向的人。这样的人,虐待孩子,不在话下。许大同方当然也理屈词穷。法官当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
其实,刮痧,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试经络穴位,通过良性刺激,充分发挥营卫之气的作用,使经络穴位处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环,起到祛除邪气,疏通经络,舒筋理气,驱风散寒,清热除湿,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以增强机体自身潜在的抗病能力和免疫机能,从而达到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爷爷给丹尼斯刮痧,治疗他的肚子痛和发烧,有益于他的身体健康。但是为何中国流传悠久的中医治疗--刮痧,到了美国,竟成了伤害身体的违法行为了呢?
有人说,这主要是由于东西方文化差异所造,如,大同在朋友昆兰面前打自己的儿子,认为是出于尊重昆兰,爷爷也认为,“人前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但是,在昆兰认为,大同打孩子不对,伤害他人身体。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导致了大同与美国当地居民的法律观念冲突,能否和平、圆满地解决,关键在于不同文化的相互沟通和理解。确实,因为大同的老板、儿童福利局的官员、法官对刮痧都一无所知,大同的解释也无法让具有工具理性的美国人明白何谓刮痧,当然也无法和接受刮痧,况且他们也未曾体验过刮痧,只看到的只是刮痧给丹尼斯身体留下的醒目淤血。看到伤痕,联想到承受如此严重的淤血的痛苦,他们更相信眼见的才是事实才是真相。
其实,造成这样的冲突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彼此间的法律观念不一样。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多元的世界中,有不同的法律观念,当这种观念彼此间互接触时,观念差异和互不相容就很可能导致法律的冲突。在中国,没有法律把刮痧归为违法行为,而在美国,刮痧是对人身体的伤害,触犯了法律。况且,美国人的法律观念十分强烈,特别对于儿童,美国控方咄咄逼人的动机恰是对丹尼斯人权的维护和人情、人道的体现,虽然觉得他们的可恶可恨,不可理喻,但是,站在控方的角度,我们也无法容忍丹尼斯长期受到忽视、伤害、虐待,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中。双方都在为丹尼斯的美好明天着想,冲突因此也就越来越激烈,影片表现出来的感情也越来越浓烈。在控方眼里,许大同是个施虐者,小丹尼斯是受虐者;而在大同眼里,他们是一群工具人,只为硬邦邦的法律所活,不明真相,不讲道理。仔细想想许大同,他知道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违反了法律,但是他刚开始聘用了一位代理知识法案件的律师约翰·昆兰处理家庭问题,这是一个误区,这两个领域的法律风马牛不相及,尽管出发点是为了打赢官司,但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法律盲点,相对于具有强烈法律意识的美国人,这个盲点是不可原谅的。
美国人那种处理 “严肃法律问题”的方式,在影片中得到很好的体现,最初的控告,审判,发现理解真相,撤销控告。这一连串的变化,大概都是因为他们对法律的严肃吧,但最后也不乏正直以及善良。
整个影片中,似乎亲情战胜了一切,但是法律亦在履行着她自身的职责,并在整部影片里将此演绎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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