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感

电视剧《红与黑》的观看评语

时间:2021-11-25 11:12:25 观后感 我要投稿

电视剧《红与黑》的观看评语

  红与黑这本书的作者是司汤达,《红与黑》这一部电视剧已经有很多人看过了,里面的经典情节十分有趣。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红与黑》的观后感,一起来看一看吧。

电视剧《红与黑》的观看评语

  《红与黑》的观后感篇1

  细究起来,小说《红与黑》是我中学时代阅读并且影响极为深刻的文学名著。对于情窦初开的少年来说,《红与黑》当中的有关情节差不多就成了一个少年对于两性关系的教科书。小说中于连下定决心为了自己的"荣誉"决定一定要在午夜钟声敲响之际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的情节,给一个和于连一样对爱情充满憧憬,却又一无所知的少年留下的就是类似"握手"那种:"果敢、胆量、主动出击"的懵懂结论。这几乎可以成为一个青春期男孩的座右铭。

  现在回过头来重读这部小说和看根据司汤达文学名著改编的电影《红与黑》,感受完全不同了。再次感到经典文学名著的永恒魅力。深切感受到司汤达何以被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以及他准确得近似无情的人物心理描写以及对于人性的深刻认识。

  在他的这部作品中,于连在不断变化着,不断成熟着。以至于读者不能仅仅就他的某些行为就给他下一个定论。而是随着小说情节的进展一同见证了他的成长过程。

  最初的于连,无疑是个"穷小子"、"乡下人"、"外来打工者",并且还是一个"傻小子"、"愣头青"、"毛头小伙子"。他对拿破仑的崇拜,和当今所有相当年龄段的年轻"追星族"毫无二致。对社会充满着反叛精神。对于自己的偶像拿破仑的崇拜,仅限于对社会既有贫富差距、自身地位的不满。他的平等意识,就是希望能够颠覆这个社会固有的贫富模式。

  《红与黑》的观后感篇2

  女主人也已经爱上了这个于连,竟然还要女主人代她再去向于连求情。那真是找错了信使。不由得想到,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红娘介绍对象,结果对方不爱对象爱红娘的故事。真个叫做"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即便是自幼发小,情同手足的小姐妹,也经常会这样的红杏出墙,背叛自己的女友。更不用说,只是女仆和女主人了。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喜欢德莱纳夫人。她的爱那么可爱,那么甜蜜,那么义无反顾。那种由心而发的喜悦和甜蜜,无人能够抗拒。

  对于德莱纳夫人来说,完全沉浸在自己胸中涨得满满的爱意中。她完全无法体会到自己只是于连这个毛头小伙子学习恋爱的第一个实习对象。当傻小子于连学习着壮起胆子想要通过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来开始自己第一个追求女人的行动,是想给一个期限来完成这个任务。为着遵守自己给自己下达的这个命令而在午夜钟声敲完之前完成这个"任务"。目的,只是为了践行"大丈夫言出必随"的荣誉感。因此,当他像个傻帽一样紧紧拽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不放的时候。这两人完全是"两股道上走的车,--走的不是一条道"。

  当于连这个傻小子接下来又在他自己的狐朋狗党那里吸取"沟女"手段,采用"欲擒故纵"之计离开德莱纳夫人家去休假两天。而沉浸在自己给自己营造的爱情憧憬中的可爱的德莱纳夫人,竟然想的是"自己比于连大十岁,是不是太老了不相配"这样的傻问题。当于连再次回来,和前次"握手"行动一样,下定决心要在今晚必须到德莱纳夫人房间里去追求更进一步。因此,因此,当于连紧张得哆嗦着冲进德莱纳夫人的房间,紧张得颤抖的胡说八道说"我爱你",并无计可施的胡乱抱住德莱纳夫人双腿的时候。傻小子仍然在演习,练胆,在为自己"男人的荣誉"而"战斗"。但深陷于爱情之中的德莱纳夫人,则完全乱了芳心。

  《红与黑》的观后感篇3

  人"所具有的尊严、名誉和尊重。不再像蝼蚁那样的活着。

  对于爱情,他完全是个情窦初开毫无经验的门外汉。我怀疑因为他的木匠家庭,他甚至没能像其他农村孩子那样从饲养家畜的交配中悟得相应的男女知识。所以,当他来到德莱纳夫人家中当家庭教师的时候,他还是两眼一抹黑的愣头青毛头小伙子。

  他有优势,那就是天生俊美的外表,那双近似天空颜色的蓝眼睛,那完美的下巴,秀美的唇形,无一不是一个美少年的形象。加之他和一般农村孩子不同的野心,对于知识和上流社会生活的渴求。我想这和他的相貌优势不无关系。--长着这样一副俊美的面孔,怎能永久的在乡下锯木头还老被两个哥哥欺负呢?!他在乡下显得和那里多么格格不入啊!--说到这里我也有点疑惑:何以他的妈妈能够在生下那两个粗鲁丑陋的孩子以后又能生出这样一个俊美的.异类呢?他或许长得一点也不象那对木匠父母。俗话说:"像隔壁张木匠"。可他家本来就是木匠,还要像一个隔壁木匠干什么?也许那是他妈妈某次和路过本地的一名骑士的某此交欢留下来的情种,也不排除他妈妈在帮佣时和贵族少爷偷情后遗下的种子。后来当他到了侯爵家,侯爵要他对他的出身"是一个贵族的私生子"这种说法要不置可否,"带着神秘的微笑"。这说不定就真的是于连出身的真相也未可知。总之,关于于连的出身,那是另一个故事了。但由于他俊美的外貌使得他自己产生那种对自己不属于农村的自我心理暗示,促使他继续的与众不同,学习拉丁文这样一种宗教贵族语言,并且还会极为异类的去读小说、看报纸。那本卢梭写的《忏悔录》,是他所能了解的几乎全部外部世界。

  就是这样一个青年,怀着对梦想中上层社会的无限憧憬,怀着对自己出身卑微的无限自卑和反叛,借助他早已准备好的一技之长:拉丁文,终于踏出了前往理想的第一步:踏入了市长的家。成为了市长家孩子的拉丁文老师。这就是他改变命运的开始。这会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家庭教师:简爱。但显然,简爱所受到的教育比于连好得多。简爱的灵魂也高贵的多。

  《红与黑》经典摘抄

  跟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永远说不出一句得体的话来,除非突然发生点什么,分了它的心,无暇考虑怎么措辞的时候。

  巴黎的学生十五岁时,已会派头十足地出入咖啡馆了。不过这些孩子,十五岁上固然已很有模有样,到十八岁反而变得平庸起来。

  富有想象的人往往很自负,而自负易致迷误,把意愿当作事实,比如他,就认为自己已是很练达的伪君子。他甚至狂妄到责备自己已做低服小之术,当作克敌制胜之道。

  他既成不了好教士,也当不了好管家。像这样易于感动的心灵,至多能造就成一个艺术家。

  真是可笑而又动人的回忆:我年方十八,初次进入沙龙,觉得那么孤独无靠!哪个女人瞟我一眼,就会觉得手足无措。越想取悦于人,便越是笨手笨脚。对一切的一切都形成错误的看法。要么无缘无故地倾心相与,要么把哪个端详我的人认作死敌。不过那时,生性羞怯虽带给我不少苦痛,但是,一个美好的日子,终究是美好的。

  人家的期待如斯,你就要做与之相反的事。不要发昏,也不要作假,因为别人正等你做出发昏或作假的事。

  向别人诉苦、求教,可比之于沙漠中的苦旅者,忽从天上得着一滴清冽的甘露。

  心中抖地一动,冠冕堂皇的理由就纷至沓来。

  他头脑还欠明敏,没看出这样游骑终日,实际上是把自己的命运拖诸渺茫难凭的命运。

  真是空泛得很,好像无所不谈,实际上言之无物。于连想:“这文体就像风力吹奏的响琴。谈虚无,谈死亡,谈无穷,都是要言妙道,但究其实,只是一种怕人耻笑的恐惧心理而已。

  一个人能这样克制自己,必定前程远大,假如天假其便的话。

  一位英国旅行家讲过他和老虎的相处之道:老虎是他喂大的,他经常抚摸抚摸,但总不忘在桌上放一把装满子弹的手枪。

  《红与黑》读后感

  我受这本书的书名吸引而买下它,在开卷之前,我做了一些想象,红与黑都是惨淡阴郁的颜色,以它们为书名,故事的基调必然是悲伤的,如果把红比作热血激情,黑视为阴暗顽固就能够很容易地拼凑出一篇老套的悲剧故事:一位激情澎湃、热血洋溢的青年心怀满腔抱负却因社会的黑暗郁郁不得志,最终一个人凄惨地死去。事实正如我所料,以上就是故事的主线,除此之外这本书还包含了许多老套且狗血的剧情:穷木匠之子凭借才华入得显贵门第,与显贵夫人发生一段不伦之恋,后事情败露,不得不远走他乡,然其才情横溢难以自掩,又被荐入名门,与名门之女互生情愫,其间爱恨纠葛,好不容易即将修成正果,却遭显贵夫人告密,穷木匠与显贵夫人相爱相杀最后双双死去。情节并不吸引人,故事堪称老到掉牙,但名著所以为名著自有其魅力。

  从小说的要素上来说,红与黑无疑是一部可称完美的作品。司汤达对于人物的刻画无比真实,每一个角色都有复杂而鲜明的性格特征。主角于连兼具狡猾阴险与善良多情两种截然相反的品质,前者使他在仕途上顺风顺水青云直上,后者又能从他对两个女人的感情中窥见一斑,他时而冷静克己,时又冲动任性,我从未见过如此复杂的人格,但却不觉丝毫的不妥,读红与黑我能深刻感受到作者笔下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与人物相对应的是故事的情节,复杂的人物性格并未使情节变得紊乱,相反的是,角色的每一步都能从其性格中寻得佐因,一些事物的发展方向在很早之前就已埋下伏笔。我初读这本书时,是耐下性子,强迫自己逐字逐句地品析,但读到深处,与文中主角共思考共喜悲,已寝食不知。这之后再让我读那些情节离奇、错漏百出的网文奇幻,恐怕只会觉得恶心乏味。

  人物情节之上是小说的深刻内涵,要理解这本小说的内涵必须先从它的标题开始。红与黑的含义历来众说纷纭,“一种认为,红象征拿破仑时代与资产阶级革命,黑代表波旁王朝和封建黑暗;另一种认为,红代表红色军服,黑代表教士的黑色教袍,意指于连的个人欲望和目标;也有人说红指主人公于连的鲜血,黑指马蒂尔特小姐为死去的于连穿的黑色丧服。”这就是小说的精妙之处,每一个人的看法都不尽相同,同一个也能从不同的角度揣度出不一样的内蕴。下面我仅谈谈我个人在读完这本小说后的一些感悟。

  我在读红与黑时从未将其看作一本爱情小说,尽管就像我开头所描述的那样,整个故事都是围绕于连与两个女人间的情爱展开的。但这种情爱,我以为,从于连的角度只不过是少年人的征服欲,于连从来就不是一个平凡或普通的人,他有野心,以拿破仑为偶像,渴望驰骋在一个像他那样的时代,他也有与野心相匹配的能力,精通拉丁文使他成功进入市长府下,长于阴谋算计又让他讨好了两位对其仕途至关重要的神甫,从而见重于伯爵大人。他每一步都精打细算,苦心钻营,爱情对他来说不过是困苦疲倦时的调剂,满足他一时的征服欲望,尤其是对马蒂尔特,于连与其说追求,不如说是攻略,马蒂尔特于他而言就像一座高墙严守的城池,少年人的尊严和野心让他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去攻克,更何况还有城破之后数不尽荣华富贵的吸引。但我认为于连是真正爱瑞纳夫人的,这也是他死亡的直接原因。瑞纳夫人是个非常软弱纯洁的女子,正因如此在教会的策划下她给于连写下了一封足以断送他前程的信,于连气急败坏举枪射伤了瑞纳夫人,随后锒铛入狱。一个冷静克己到近乎残忍的人为何会做出如此缺乏理智之事?是他自以为前途无望自暴自弃?当然不是,马蒂尔特在帮他,神甫在帮他,他的朋友在帮他,但于连已一心求死,他不能容忍的是——所爱之人的背叛。也许他自己都不曾发觉,他已将瑞纳夫人置于心底最柔软之处,尽管欺谲诡诈,终日戴着伪装的面具,但只要心存期待就不会觉得疲倦,瑞纳夫人就是他手心里的最后一根稻草,连系他最软弱的地方,随着这颗稻草的失控,于连长久以来背离人性的困苦之感爆发,再没有重新振作的力量。

  所以我以为红与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阐述,从社会的层面,红指的是青年渴望像拿破仑一样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自身处境甚至开创一个时代的愿望,而黑即是这个愿望想要达成的阻力——社会并不做如此期待,没人想看一个没钱没势的穷木匠升居高位,保守派正在为维护自身利益拼命阻止时代变迁;从个人的层面,黑代表青年人符合这个时代的谨慎、怀疑、工于心计、善于钻营的品质,红则是他可笑的尊严、虚伪的善意和不合时宜的头脑发热。于连的悲剧从一开始就已注定,他不被时代认可,亦不被自己认可,这一点我要赞叹作者的精妙构思,“以你的聪明,我可以预言你前途如锦;不过,允许我说句老实话,作为一名教士,对你的灵魂能否得救,我不无担忧”,“他既成不了好教士,也当不了好管家。像这样易于感动的心灵,至多能造就成一个艺术家”,“一个人能这样克制自己,必定前程远大,假如天假其便的话”。作者很早之前就已作出预示,在一个险恶的时代,于连这样仅有能力的人没法成功,他的善良和感性也在阻止他成功。于连的死或许是悲剧,或许是报应,或许是救赎。

  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可能比较狭隘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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