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人身、财产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人本意识和安全意识,把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变成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切实抓紧抓好。
一、师生活动安全
1、各任课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的良好作风,不打架斗殴、追逐嬉戏、抢夺强要、偷窃他人物品;不翻越围墙,爬树攀高;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内吸烟、喝酒,教育学生养成远离毒品、黄色淫秽网站及音像制品、书刊、烟、酒的良好习惯。
2、教职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离岗,如遇特殊应向学校领导请假,并由学校作代课安排。
3、老师应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进校后,学生不准随便离开学校,如遇特殊情况要离校,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5、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体育课、实验课、电脑课教学,要事先检查设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况,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校外社会实践课以及集会、集体外出等活动,要坚持报批制度,要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知识教育;学校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不组织他们参加与其身体状况不相适宜的体育运动、劳动或其它活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6、学生在课间活动时,要有秩序地参加,不追跑打闹等,以免发生伤害事故。负责安全的值日老师必须严控学生课间活动情况,并做好安全排查。
7、集会或上体育课,各班应按学校安排的路线,整好队有秩序参加。学生有疾病不适宜进行体育运动,要及时向体育老师或班主任请假。
8、按学校的时间规定,准时来学校上课,准时离校回家,不在路上玩耍,不在校园逗留。来校或放学回家,不能到又危险地方玩耍,如遇到坏人威吓,及时向老师家长汇报。
9、禁止非本校机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校内。学生、老师所带交通工具必须按照学校指定位置存放;学校教职工要切实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特别是不要把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存放到办公桌、柜内或随处乱放,以免被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0、不随意触摸危险设施或物品(如电路设施、有毒物品)。
11、学生不得买零食,禁止商贩到校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12、节假日期间,应按学校的假日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二、校产安全
1、学校的重要场所、库房要安装牢固的防撬锁、防盗门窗,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在库房、图书室等要害部位不准吸烟,使用电炉、生火取暖。
2、学校财物是学校的公共财产,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将学校物品带离学校或作为私用。所有师生员工不得在校内玩火、践踏、攀折花草树木,故意损坏公物。
3、节假日期间,学校要组织、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值班期间必须有校领导带班,要尽职尽责,加强巡视检查,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盘问检查。对有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及时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校园设施维护维修
1、学校要配置足够的防火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严格管理,不准随便挪动和使用,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学校对用电线路和各种电器设施要加强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新陈旧老化无安全保障的电器、电线,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后勤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校内垃圾,砖、瓦、石块等杂物,防止学生用于打闹投掷造成伤害。每次检查,要有记录,检查情况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签名。
四、重要场室安全制度
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入机房者,须依次进入,衣装整洁,换上专用拖鞋,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器物。
2、保持机房清洁、安静不得随意大声喧哗、走动,及乱丢纸屑、杂物,严禁吸烟。
3、爱护公物,上机必须严格操作规程开机、关机。轻击键盘,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反馈校领导,注意用电安全。
4、禁止在计算机上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防止病毒感染。
5、上机前应检查、填写《记录本》上机结束后,按规程关闭电源,整理好机房。
6、要严格执行《规则》,对违反《规则》造成损失者,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电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在电教室上课,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操作,如发现异常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2、操作时,小心电源的插头,以免触电。上课老师要管理好学生,不能触摸电教设施,不能在电教室玩耍。
3、上完课,要关好电源,摆放好桌凳,打扫卫生。
4、离开时,关好门窗。
5、管理人员要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
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管理学校图书室的图书,提高学校图书室图书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在老师带领下,方可进入图书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图书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图书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图书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牢记所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图书室图书,只限于图书室阅览,概不外借。老师需外借,必须办理签借手续,每次只借一本,归还续借。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图书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撕剪、勾画、圈点图书,如有意损坏按价赔偿。
6、有意在图书室内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图书室者,将以书价的3倍赔偿,对损坏图书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报学校行政处理。
7、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按原价赔偿,破损图书视其破损程度酌情赔偿。
8、学期结束,老师外借的图书应及时归还,逾期未还者,与遗失同处。
9、图书室书籍要四防:防水、防虫、防潮、防烂并注意图书室清洁。
10、为确保图书室的安全,禁止在图书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图书室。
仪器室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室贮存仪器的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药品安全和室内安静。
2、仪器室的仪器,药品必须建立实物明细账。其添置、保管、更换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龄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统计。做到账物相符,管理人员调动要做好交换手续。
3、使用仪器:预先准备,药品均须先填报告单或作记录,仪器用毕及时送回。
4、仪器、药品必须全部入橱,要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
5、认真做好各类仪器资料及实验资料收集登记工作。
6、教学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及时归还。
7、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设专柜或地窖存放,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8、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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