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生活费使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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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大學生生活費調查研究

大学生生活费使用建议

周祝瑛

時間:民國94年11月10日

(本研究承蒙程裕繁、余景文、胡祝惠等三位老師及胡慧君、邱鈺婷、林思嫻等同學協助,在此一併致謝。)

摘要

每年台灣地區大學學雜費調漲總是引起許多爭議。反對提高者常以抗議行動抵制學雜費的調漲,主要原因在於大學學雜費的調漲幅度將造成學生及家庭之沉重負擔。然而,根據本研究之調查顯示,大學學雜費其實只佔全部大學生就學總支出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左右,個人及家庭的大學負擔有很大一部分來自生活費的支出,尤其在近年來台灣教育資源城鄉差距仍存、貧富懸殊加大,公私立學校收費明顯差異的情況下,更加深了弱勢族群接受高等教育的負擔。另一方面,隨著台灣地區高等教育院校大幅擴張、高等教育經費大量稀釋的結果,各校辦學經費受到逐年緊縮的壓力,致使每年各校必須調整大學學雜費比例。但每年在制定各大學學雜費標準時,總招致社會各界的批評,尤其自1997年以來,高等教育粗在學率的持續成長,公私立大學學費上漲的比例大幅調高,加上台灣地區經濟景氣低迷,工資漲幅遠不及大學學費的調漲比率,高、低家庭所得的差距大幅拉大,失業率也從2.72%提升至5.17%。在高等教育支出增加、家庭收入減少的情況下,大學生的各項花費成了每個家庭的重大負擔。

有鑑於此,本研究旨在全面了解台灣地區大學生每年之就學總支出為何?上述支出佔各家庭的收入比例為何?公私立大學學生每年之就學總支出有何差異?學雜費佔就學總支出的比例為何?大學生的總支出是否因學校所在地區而有所差異?台灣地區是否屬於高學費的國家等問題。本研究透過網路問卷調查方式,針對台灣地區七十所公私立大學全面普查,獲得有效樣本6,127人進行分析。研究結果發現:

公立大學的學雜費為44,477元[2],一年生活費約為新台幣123,404元,生活費佔每年家庭總收入之16.45%[3],每年生活費及學雜費平均為167,881元,佔每年家庭總收入之22.38%。私立大學為91,914元,一年生活費約為128,058元,生活費佔每年家庭總收入之19.70%,每年生活費及學雜費平均為219,972元,佔每年家庭總收入之33.84%。

從整體來看,台灣地區大學生一年就學總支出(包括學雜費與生活費)共計193,581元。以每年國民平均所得來計算,一家如為雙薪,則至少每年有九十萬以上的收入,以每家一位大學生,如果為雙薪家庭,則大學生每年總支出佔家庭收入的21.4%;如果為單薪家庭,則佔總收入的42.8%。另外,就學校所在地區之花費高低而言,中部學生就學總支出花費最高;其次為北部、南部大學學生,最低為東部學生。

由以上數據得知,公、私立大學學雜費佔大學生就學總支出分別為26.5%與41.8%。由此可見,不論公私立大學學雜費都非大學生就學總支出的主要花費。在考量大學學雜費調漲的同時,必須將大學生生活費用及相關因素(如:城鄉差距、家庭收入及學校公私立等)一併納入考量。

壹、緣起

近幾年來由於台灣地區高等教育大幅擴張的結果,造成大學院校校數由二十八所急遽增加為一百三十五所,大學生人數由1986年的十八萬餘名,暴增為2001年的六十七萬名(黃惠娟,民92)。在高教經費稀釋的情況下,各大學必須提高大學的收費以維持正常的教育品質,例如以2005年來看,台灣私立大學學費占學校總體金額六成以上,公立學校也從以往的7.6%上升至20%。在台灣高教急遽擴張中,新設大學院校或改制新成立的學校大部份是私立學校,因此導致台灣的公私立大學院校比成為3:7。相對之下,大學院校的學費在各校經費縮減的情況下逐年節節上升,大學生分配的教育資源卻不斷減少[4],如1993年每名大學生分配到的經費為新台幣二十萬五百元,到2002年卻只剩下十五萬元,十年中減少了26%(民生報,2005/10/17)。

在學生貸款方面,大學生平均每位貸款為五到六萬左右,剛好是大學學費的數額。由於學費逐年上漲,許多大學生必須在就學期間申請就學貸款[5],形成在未畢業前就負債數十萬元的情況,有些則是靠打工賺取學費、生活費。如2003年台灣大專院校學生中因為經濟因素而休學的人數高達7129人,佔全部休學人數的12.5%,與1998年,五年前的2664人,總共增加了2.5% (民生報,2005/10/17)。

儘管如此,美國與日本的國民所得是台灣的2.5到3倍,但公立高等院校的收費卻是台灣3到7倍,私立院校的收費也是台灣的3到9倍。在亞洲四小龍中,台灣的學費算是比較便宜,比香港便宜35%,比新加坡便宜16%,甚至比韓國更便宜新台幣一萬兩千元,所以究竟台灣的學費屬於高還是屬於低呢?從國際上的比較上看來並不算太高,可是由於近幾年來隨著台灣經濟成長的減緩甚至失業率的提升,許多家庭相對剝奪感增加,因此對孩子的高等教育的學費的支付能力有下降的情況。但是亦有研究顯示,大學學雜費的負擔只是大學教育經費中的一小部份,只佔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左右,其他的部份是關於學生的生活花費部份。所以在探討大學學生唸高等教育所需要的總支出部份來講,必須結合生活費與學雜費的總費用才能比較正常的預估每個家庭所需的負擔。

有鑑於此,本研究針對台灣地區七十所大學,調查大學生(二、三、四年級)每年平均之生活費用。其中,研究對象只針對公私立大學二至四年級學生進行調查,主要鑒於大一學生當年九月剛入學,尚難估算一年之生活費,因此改由調查二、三、四年級學生之全年生活費用。其中之生活費包括:住宿費、餐飲費、休閒費、書籍費、交通費項目之支出,根據公私立大學、學校所屬地區、性別等依變項進行交叉分析,以此來探討每年每個大學生在上述變項中的不同花費情形,藉此了解每個家庭在大學生的花費負擔為何。

貳、大學學雜費調漲之爭論

根據王明源(民92)的研究指出,台灣地區大學學雜費收費是否屬高學費或低學費的範圍,有待深入探討。尤其是近年來,台灣地區公私立大學學雜費比值逐漸縮短,從1999年實施彈性學雜費方案以來,各大學並無因此而大幅調漲學雜費。與國際相比較,台灣尚非高學費國家,且近年來政府逐漸重視弱勢族群學生[6],在照顧的項目和經費逐年成長的情況下,為什麼社會上仍會引起「大學高學費」的爭論,其實是值得探討。

另外,高等教育由於非屬於國民義務教育的範圍,基於受益者付費原則,學生必須繳交學雜費,以支付部份教育成本。但究竟學雜費的負擔多少才會合理?大學中除了學雜費外,是否還需包含其他的費用?楊朝祥[7](民92)指出大學學雜費的高低,不僅要考慮到學費金額的高低,更必須以國民的平均收入或每戶可以支配的所得作為考量的因素、教育的品質、入學方式作為考量。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資料顯示,2001年度台灣地區居民平均每戶可以支配的所得為868,651元,公立大學的學費約佔平均每戶可以支配的所得的百分之五,私立大學則約佔百分之十一。從數字看來,似乎尚算合理,但對低收入的家庭而言,可能又是另外一番景象。近年來台灣貧富的差異日漸加深,低收入的家庭對學費所感受的壓力與過去已有極大的不同。十年前,前10%的收入是後10%家庭的十九倍;2003年,台灣前10%的收入是後10%的三十九倍。二OO四年差距倍數則是61倍,貧富差距日漸拉大。二00一年,台灣後20%的平均家庭可以支配所得已降至279,404元,對這類家庭而言,大學學費遠超過可以擔負的額度,對他們而言,當然是高學費政策。

許士軍(民93)認為,我國私校所收取者,如以國民所得為比較標準,顯較多數國家為低。因此根據上述平均國民所得為比較標準,似乎很難得出我國大學學雜費究竟屬偏高或偏低之結論。但是問題並不能只考慮學生負擔一面,問題在於,教育經費多少必然影響大學所能提供的教育服務水準,不同品質水準的大學就有不同水準的經費需求,品質和經費兩者的關係基本上是無法切割的。但是以上推論似乎不能適用於我國大學,目前頗多私立大學似乎並未因學雜費較低而表現財務上的捉襟見肘,反而是在支付各項支出後上有相當餘裕—尤其是以學生數較多的學校為顯著,因此讓我們不禁要問:依目前大學所獲經費是否已足以支持人們所期望達到的辦學水準和品質?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則顯然校方沒有要求提高學雜費的理由。

而林全等(民83)也指出了教育經費來源除了政府預算的收入、社會資源的投入,也包括受教者本身的負擔。然而,相對於公立大學而言,私立大學卻是弱勢中的弱勢,政府補貼僅為學校運作經常經費的百分之二十。所以私立大學學生須繳交較高學費,但卻沒有相對的教學品質,在雙重剝削下,私立大學的學費確實有其不合理之處。

近年來台灣升學中廢除聯考制度、實施多元入學方案,貧富縣殊的情況更為明顯。多元入學的結果常被人批評成「多錢入學」,窮困家庭的孩子就讀私立大學,繳交較高的學費,接受較低品質的教育;中上家庭的孩子就讀公立大學,繳交較低的學費,接受較佳品質的教學,教育機會相當不公平。

至於大學之所以一再調漲學費的原因是近年來大學院校的一再增加,但高等教育的經費並沒有因此而提升,再加上地方上的國教經費需求擠壓高等教育的預算,政府其他部門的經費支出亦擠壓教育的費用,其中又以國防的支出與社會福利為甚,因此大學經費普遍發生短絀情形,尤其是公立大學問題更為嚴重。(楊朝祥,民92)

有研究指出(王明源,民92),台灣的學費與雜費實際上與國際比較屬於中等收費的程度。高等教育學雜費的收費標準可以參考以下的觀點,如:高等教育是否為公共服務或社會責任的概念?或者高等教育是準公共財?具有不可分割與排他性的特性?高等教育是否同時兼具投資與消費的觀點,必須滿足人民的需求,又能提升國民的水準?

另外,從成本效益的觀點來看,學雜費應是教育成本中的一環,包括生活費用也是如此,所以從社會收益的觀點,高等教育的經費理應由政府與社會負較大的比例。但從國民能力負擔的觀點,高等教育必須符合個人的興趣、能力等等,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乃應運而生。

最後,則是市場機能的觀點,認為教育的供需必須考量到市場與需求者之間的供需關係-也就是學生本身,那麼政府既然是教育的受益者,因此在可能的範圍內應該要支付部份經費;而受教者也是受益者之一,應在受益的範圍之內支付相對的一些經費,所以在此情況下,才能讓市場的機能取得平衡。

因此,各國在討論到學雜費訂定時,由於涉及許多複雜的因素,必須要考量到政府的財政情況、受教者的負擔能力以及高等教育的目標等,這些部份皆需加以納入考量(王明源,民92)。

參、大學學雜費以外之支出

相對於大學學雜費的研究,學生一般的私人教育支出等議題,除了一些零星媒體的報導外,在學術界甚少涉及此部份的研究。相對於海峽彼岸,1999年曾經實施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在校生抽樣調查(閔維方,2002),針對不同類型、年級、學科、與性別分佈等,做抽樣調查。其研究結果發現在各類的教育資助中,家庭資助是當前中國受高等教育者求學期間的主要經濟來源;另外親友及社會資助,包括個人的助學貸款或者是社會捐贈、學雜費減免、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貸款及勤工助學等,也共同建立中國高校學生資助的多元體系。

該研究將私人的教育支出分為基本教育支出、選擇性教育支出和志願教育支出三個方面。基本教育支出包括:學雜費、學校指定的教材及參考資料費用、文具費、食宿費,及其他費用,如交通費等。在選擇性的教育支出方面,則只選擇比較優秀的學校、異地求學而支付的擇校費以及捐資與集資。至於志願教育支出,則包含各種課外輔導班、興趣班費用以及課外費用書籍等。其中高校學生的花費,主要針對學雜費、住宿費、伙食費、教科書費、資料與文具費,及回家往返路費和全年在校總支出的調查。

研究發現不同類型的高校機構學生有不同的支出方式。學雜費僅占私人教育支出的29.5%。其他則是生活上的花費。因此,上大學所需費用是否已成為影響個人高等教育選擇的重要因素?家庭社會背景是否也會影響私人教育支出?上述研究發現,家庭經濟狀況是影響學生選擇高等教育類型、層次和方式的重要因素。在學期間的經費來源、支出的結構、學校類型和學生本身的家庭經濟收入水準有密切的關係。不同家庭背景的學生在擇校考量上有不同的側重及考量。最後,學生貸款對解決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學問題是一項重要的手段(閔維方,2002)[8]。

肆、研究問題與方法

本研究旨在了解台灣地區大學生每年之就學總支出為何?上述支出佔台灣地區各家庭的收入比例為何?公私立大學學生在接受高等教育上的花費有何差異?學雜費佔上大學總支出的比例為何?大學生的就學總支出是否因學校所在地區而有所差異?台灣地區是否屬於高學費的國家等問題。

本研究採用網路問卷之形式,透過專業之網頁設計,自2004年十一月一日至三十日為止,進行問卷調查。共獲得7,104份問卷剔除不符資格及不完整資料等,共獲得6,127份有效問卷進行分析。本研究之網路問卷題目包括:學生之性別、就讀學校、學校所在地區、所屬學院、住宿情形、、每學期書籍費、每月餐飲交通休閒費、家長年收入、打工情形、生活費及學雜費之來源等項目進行調查(詳見網址:nq.nantoubill.idv.tw )。由於本研究所使用之問卷項目採取等距量尺(interval scale),因此在統計上採取組中點的方式(如3,001到4,000元採用3,500元計算;該題中最低值如3,000元以下,採2,500元計算;最高值10,000元以上,採10,500元計算)進行統計分析。資料分析主要採用描述統計為主,針對各題目之百分比、次數分配等進行分析,並進一步透過交叉分析等方式,求出變項間的關係。

伍、研究結果

一、 樣本背景資料

本研究總計共調查公私立學校各35所,公立學校學生填答人數3,158人,佔57.4%;私立學校學生填答人數2,609人,佔42.6%。

學校(校本部)所在地區分佈情形為,北部學校計有33所,填答樣本數佔40.2%;中部學校計有14所,填答樣本數佔26.9%;南部學校計有17所,填答樣本數佔25.2%;東部學校計有6所,填答樣本數佔7.3%。就性別而言,女性佔54.6%;男性佔45.4%。

學生的住宿情形包括與家人同注住校及在外租屋等三類,其中與家人同住佔12.5%;住校佔45.6%;在外租屋佔41.9%。換言之,有87.5%的台灣地區大學生為住校或在外租屋。

另外,就家長平均收入而言,公立大學學生家長每年總收入平均為71-80萬;私立大學生家長每年總收入平均為61-70萬。公立大學學生家長收入比私立大學學生家長收入高。

二、樣本在生活費之各細項分佈情形

本研究之生活費乃包含全年度之住宿費用(含寒暑假)、每月餐飲費、

每月交通費、每月休閒費、每月書籍費、學生每年的生活費用總數。

(一) 每年(含寒、暑假)的住宿費

根據調查顯示每年住宿的花費,在三類住宿的學生中,有55.4%的學生

住宿花費在二萬元以下;27.2%的學生住宿花費在二萬元至四萬元之間;14%的學生在四萬至六萬元之間;3.6%的學生高於六萬元以上。

整體而言,公私立學校學生的每年平均住宿費用為23,842元,其中公立大學

為20,994元;私立大學為27,683元。私立大學住宿費用明顯高於公立大學,兩者差6,689元。

(二) 每月的餐飲費用

學生每個月花費在餐飲的費用有26.8%的學生花費在3,000元以下;有29.7%

的學生花費在3,001至4,000元之間;有23.6%的學生花費在4,001至5,000元之間;有11.8%的學生花費在5,001至6,000元之間,其餘8.1%的學生花費在6,001元以上。

公立學校學生每月之餐飲費平均為4,110元;私立學校學生每月之餐飲費平

均則為3,880元。每位大學生平均每月之餐費為4,012元。

(三) 每月的交通費用

學生每個月花費在交通的費用有63.4%的學生花費在1,000元以下;有

27.9%的學生花費在1,001至2,000元之間;有6.1%的學生花費在2,001至3,000元之間。

平均每位學生之每月交通費為1,004元;其中住家的學生每月平均交通費為

1,307元,在校住宿學生為911元,在外租屋學生交通費為1,016元。

(四) 每月的休閒費用

公私立大學生每個月花費在休閒的費用有83.6%的學生花費在3,000元以下;有10%的學生花費在3,001至4,000元之間;其餘的6.4%的學生花費在4,001元以上。平均每個學生的每月休閒費為2,787元。

(五) 每學期的書籍費用

公私立大學生每學期花費在書籍上的費用有36.9%的學生花費在3,000元以

下;有25.6%的學生花費在3,001至4,000元之間;有17.5%的學生花費在4,001至5,000元之間;有9.5%的學生花費在5,001至6,000元之間,其餘的10.5%的學生花費在6,001元以上。平均為每學期書籍費為3,950元。

(六) 大學生每年的生活費用總數

本研究將大學生每年生活花費總數細項相加,如以下公式所示:

學生每年生活費 = 每年的住宿費 + 每學期的書籍費 × 2(上、下學期)+ 每月的餐費 × 12(月)+ 每月的交通費 × 12(月)+ 每月的休閒費 × 12(月)

根據此公式得到的結果,台灣地區大學生每年生活費用平均支出為:

125,386元(每月平均為10,448.8元)。其中有52%的學生每年生活費集中在12萬元以下;28.9%的學生每年支出的費用在12萬-15萬之間;有12.3%的學生每年支出的費用在15萬~18萬元之間;有4.2%的學生每年支出的費用在18萬~21萬之間。從資料中進一步顯示,大學生每年生活費最低消費為71,000元,而最多者可能高達707,000元,差距懸殊。其中,按公私立學校加以區分的話,公立大學學生每年平均生活花費為123,404元;私立大學學生每年平均生活費為128,058元。

其次,以學校分布地區來看,北部地區大學生每年生活費為125,155元;中

部地區為126,869元;南部地區為123,766元;東部地區為126,280元。四個地區以中部地區學生花費最多,南部地區花費最少。接著,以住宿情況區分,與家人同住者每年生活費為97,726元;住校者為116,036元;外宿者為143,813元。 最後,根據性別來看,男性大學生的每年生活費為130,544元;女性大學生的每年生活費為121,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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