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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机构介绍
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自1994年成立以来,在部鉴定中心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劳动保障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为企业服务,为劳动者服务”和“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提高证书的权威性作为工作目标,采取了多种措施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系,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效果。通过十几年的发展,我们由以往单纯围绕社会化技能鉴定开展工作转变为树立整体意识,将鉴定工作放在培训、鉴定、就业这个体系中实现整体规划发展。同时发挥国家职业资格的引导功能,为劳动者就业成才提供技能导航,为社会培训和就业提供对接服务。通过工作理念的转变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下面介绍一下我市在鉴定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和我们的一些体会。
一、程序化的管理模式是保证鉴定工作质量的前提
在整个鉴定过程中,影响鉴定质量的因素有很多,涉及到鉴定工作的各个环节。为了保证鉴定质量,我们必须从工作架构上,设计好这项工作,机构设置是保证鉴定工作质量的组织基矗中心成立伊始,我们就对鉴定工作中的一些主要关键点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成立了相应的管理科室,如:考评员科、试题科、鉴定科,分别负责鉴定过程中的考评员、试题和鉴定的考务管理等项工作,从组织和人员上对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证。通过这些关键点的控制,把握鉴定过程中的关节点,保证了中心对鉴定流程的整体调控功能,并且实现了鉴定程序化管理的目标。随着鉴定工作的不断发展,鉴定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保证鉴定质量,协调督察各科室的业务,研究完善程序化管理,我们又成立了专门负责质量管理的质量督导科,实现了鉴定质量向规范化管理的目标迈进。
同时,为了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的规范化管理,维护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们对职业资格证书采取了统一管理的模式,从订购、发放证书编号到打印证书等环节都由中心直接管理。通过这些措施,建立了一种相互联动、彼此制约的工作模式,不仅保证了鉴定质量,而且也为我们提供了向更严谨、更规范方向发展的工作平台。
二、定期集中鉴定模式是保证鉴定质量的有效途径
“中心”成立之初,我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没有规定统一的鉴定时间和地点,考核采取随报随考的方法,而考核时间和地点则由我们和申报考核的单位协商确定。逐渐的,我们发现这种考核模式存在很大弊端,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分散的小规模考试,对于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鉴定质量难以保证;2、频繁的鉴定考核,使试卷的重复使用率提高,造成了考试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对考评员进行考前培训,容易出现考评员应付考核的现象;3、大量重复事务性工作,降低了工作效率;4、社会影响力小,造不成声势,也不易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经过多次研究,从1997年开始改革考核模式,对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等六个职业推行定期集中鉴定。由我们定期向社会发布鉴定公告,并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在我们指定的考核地点集中进行统一鉴定考核。这种考核形式规模大,人员集中,既有声势,又规范了考场秩序。第一次集中考试的考核合格率就大幅度下降。鉴定成绩公布后在考生和培训单位中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影响,从而表明了我们对严肃考场纪律,提高鉴定质量的决心,同时也促使培训单位把注意力开始转向抓培训质量,使鉴定工作起到了引导培训的“牵牛鼻子”作用。这说明定期集中鉴定的质量保障功能发挥出来了,过去考生反映的培训课时少、没有教材、培训质量不高的情况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工作实践证明,定期集中鉴定不仅使鉴定工作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起到了促进职业培训质量的效果,而且还使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影响力大大提高,使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得到加强。
现在,我们实施定期考核的职业(工种)不断增加,定期集中鉴定的模式也有了新的发展,在理论考试集中统一进行的基础上,技能考核也实行定点考核。我们根据全市鉴定所(站)的分布情况和软、硬件条件,分别指定各个职业(工种)的考核点,承担全市的`技能考核任务,从根本上实现了考培分离。我们从实践中感到,定期定点考核是质量控制的有效途径,是保证鉴定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从今后的发展看,我们的目标就是根据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实际,逐步扩大定期定点考核的职业(工种)范围。
目前,部中心的统考项目和技师、高级技师考核都是由中心统一组织,归入集中统考的范畴。
三、实行统一命题,是鉴定质量的可靠保证
四、加强对考评员的管理是保证鉴定质量的关键
考评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担当着重要的任务,他们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着鉴定的质量。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个别考评员责任心不强,造成考评工作的质量不高。由于考评员不是我们自身的工作人员,所以在管理上较为困难。我们感到,对考评员的严格管理是保证鉴定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实现有效地管理。在工作中我们形成了一套由“培训、考核、聘任、使用”四个部分构成的管理办法。具体地说分为几个方面:1、强化培训。符合入门条件的考评员必须参加我们组织的业务及职业道德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考评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考评工作。2、实行统一派遣。每次考核前由我们中心直接通知考评员参加考评工作,并坚持回避制度;3、实行聘任制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强化考评员的日常管理,制定考核测评办法,我们实行了“考评员评价表”、“考评报告”和“巡考报告”等制度,对考评员的每一次考评过程,都要由考评组长和巡考人员分别对考评行为进行评价,并将考评结果记入考评员管理档案,为全面评价考评员的工作表现、业绩和是否继续聘用提供了依据。对于不能胜任考评工作的人员,我们坚决予以淘汰。4、规范了考评工作程序和考评员职责,建立了考评员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通过这些措施,不但保证了鉴定结果的相对真实公正,促进了鉴定质量的提高,同时也使考评员的工作态度有了较大的转变。
五、建立健全必要的监督机制是提高鉴定质量的重要手段
1、组建质量督导员队伍,启动质量督导机制
为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力度,按照部文件要求我们开展了质量督导人员资格培训认证工作,组建了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们编写了《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质量督导工作提供了依据。实行质量督导机制后,鉴定所站的每次鉴定考核,我们都派遣质量督导员到考核现场,负责监督考场秩序和考评工作。考核结束后,质量督导员向我们提交质量督导报告,全面反映考核情况。督导制度赋予质量督导员对鉴定考务、考评进行监督的职责,并就鉴定质量向我们中心负责。可以说,督导机制的建立为提高和保证鉴定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证。通过派遣质量督导员,使我们对鉴定所站的每次鉴定考核过程有了较全面地了解,实现了对鉴定过程的有效监控。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步入程序化、文本化质量管理轨道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们的工作,提升管理水平,2002年我们主动向部中心申请,成为部中心首批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单位之一。
在试点工作中,我们结合我市鉴定工作的实际,编写了质量体系文件,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且通过了部鉴定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在认证过程中,专家们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很多不足,这也给我们提供了改进工作完善管理的机会,从而使我们的工作又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
通过质量认证工作使我们的管理水平有了质的飞跃,管理体系要求“工作程序文件化”,从而规范了我们的工作流程,使我们的工作实现了文本化管理,克服了以往我们工作中的随意性。而且,通过质量体系的建立,对我们以前的规章制度也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之更科学有效。
以上是我们在保证鉴定质量方面的工作情况。我们认为,任何具体的措施起到的都是局部的作用,质量意识的确立和质量控制的决心才是实现质量目标的根本途径。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利用和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对现有工作体系进行不断的更新和完善以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最终使我们提供的考试平台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是考核单位和考生放心的。
在07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和“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持续改进,健全和完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鉴定质量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鉴定所站的管理,规范鉴定所站的工作,建立鉴定所站的红黑榜制度,掌握各鉴定所站的工作情况。二是继续探索鉴定工作与企业生产和院校教学的结合,设计开发更多适用性强的鉴定模式,提高服务能力。
最后,衷心感谢部中心领导给我们这次交流和学习的机会,我们希望在交流中能够向各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学习,取长补短,改进工作,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从而促进鉴定工作的发展。
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鉴定工作的质量。由于职业技能鉴定是标准参照考试,这就决定了职业技能鉴定的试题试卷既要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又要在各次考核之间保持相对一致性。为了保证鉴定试题试卷的质量,在试题的标准方面,对于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我们坚决不组织鉴定。在试题的来源方面,我们坚持使用国家题库,对于尚未建立国家题库的工种,我们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考核试卷的命制,使考核试卷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在试卷的使用方面,我们坚持实行中心统一管理的方式,即由中心集中统一印制,各鉴定所站到中心领龋另一方面,我们还建立了一整套试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试卷的领娶保管、保密制度,保证了试卷使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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