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建议权

时间:2024-07-22 12:06:32 建议书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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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建议权

  批评权和建议权:当我们发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没有做好应该做的工作时,有权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

  控告权和检举权:当我们发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失职行为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指控、告发或者揭发、举报,要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申诉权:当公民对国家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诉讼判决不服或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压制、歧视等不公正待遇时,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给予公正待遇。

  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

  (一)批评建议权

  1.批评权是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态度与

  作风有权提出要求克服改正的意见。

  2.建议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有提出改进的主张和方案的权

  利。

  (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

  1.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做出的决定不服,可向有关国家机关

  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它有诉讼上的申诉和非诉讼的申

  诉之分。

  (1)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或者其他公民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裁判不服,认为确有错误,依

  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处理的行

  为。它一般在申诉主体、申诉对象、申诉期限、申诉理由和申

  诉效力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

  (2)非诉讼的申诉是指公民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不服,向其上级

  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处理的行为。它在申诉主体、申诉对

  象、申诉期限、申诉理由和申诉效力等方面一般没有特别的限

  制。

  2.控告权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

  有提出指控与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予以制裁的权利。

  3.检举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进

  行揭发和举报的权利。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机关应当查清事实并处理,任

  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同时,行使该权利的公民亦不得捏造或

  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三)取得赔偿权

  1.取得赔偿权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

  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1995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详细规定了公民

  取得赔偿的范围、程序、方式和计算标准等内容,从种类上看,国

  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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