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发展建议
为保障企业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我省制定了《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昨日,该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棠委会第28次会议初审。
条例规定,职工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听取企业法人或经营管理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管理等企业重大事项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企业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选举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听取其履职情报报告等;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实行企业事务公开等。
此外,在小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可由乡镇、村、开发区等区域工会或县级以下行业工会,组织企业职工,通过召开区域或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公司制企业应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支持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参与总司决策、管理和监督。
企业应公开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缴纳职工社保、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情况。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现拒不建立或不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的;不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实行企务公开的;打击报复职工代表、职工董事或职工监事的,由地方总工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通报批评。
“十一·五”规划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鼓励和引导下,我区中小企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截止到2009年6月底,私营企业(包括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25072户,注册资金2536894元,从业人员180690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有653户。个体工商户67597户,注册资金119916.8万元,从业人员90958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计92669人,注册资金2656810.8万元,从业人员271648人。
集体企业802户,注册资金115345万元,国有企业508户,注册资金299713万元。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合计1310户,注册资金共计415058万元。
2009年,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户数和注册资金是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的181.41倍和7.86倍。
行业分布情况:
截止到09年6月底,私营企业(包括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25072户,比“十一·五”期间年增长1059.67%;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226户;制造业3516户;电力、燃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6户;建筑业1451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45户;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06户;批发和零售业6070户住宿和餐饮业279户;金融业2户;房地产业729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356户;广告业909户;科技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5631户;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48户;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50户;教育51户;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7户;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219户)注册资金2536894元,比2005年增长6959.87%;从业人员180690人,比2005年增长1202.74%。个体工商户67597户,比2005年增长51.71%;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4224户;制造业3216户;建筑业233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922户;批发和零售业32505户;住宿和餐饮业3750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34户;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18956户;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9户;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9户;其他629户)注册资金119916.8万元,比2005年增长47.82%;从业人员90958人,比“十一·五”末增长61.41%。其中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653户,比“十一·五”末增长10783.33%集体企业802户,比“十一·五”末降低24.34%;注册资金115345万元,比“十一·五”末降低8.7%;国有企业508户,比2005年降低27.01;注册资金299713万元,比“十一·五”末增长25.84%。
数据表明中小企业发展非常具有活力和发展潜力,已经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中小企业为我区市场繁荣,增加财政税收,解决就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中小企业在发展当中存在的问题:
1、中小企业面临着各种压力,发展信心不足,对全区非公经济的长远规划缺乏了解,失去了发展信心,造成企业自身不能形成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难以做大做强。有些企业出现重复建设和无效投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而且为各级政府也造成了很大了麻烦
2、多数企业感到资金短缺,融资障碍难以突破。调查显示,有75%以上的企业资金紧张,对融资追求迫切,但又很难得到贷款,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
3、传统行业中的企业引进高层管理人才,实用技能型人才受到诸多限制。对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进京的政策是优惠的,但在传统产业中的非有制企业,相关的高层管理人才和实用技能型人才认定标准不够完善,对企业贡献突出,但缺乏文凭、职称等“硬指标”的实用人才,企业难以留住
4、政策利好的综合效应影响有限,导致周期较长,使多数中小企业难以惠及。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及我区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措施,但由于政策的目标指向及着力点的局限,一些政策尚未制定细则,缺乏可操作性,企业在发展中不能尽快享受到政策利好的融合效应。
5、企业自身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能力弱,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
二是部分企业市场定位不准确,中小企业依托首都优势发展的局面尚未形成,无论从技术援助和管理经验,还是企业产品规范及服务标准,都未能形成首都经济特色
三是部分企业管理方式粗放,存在急功近利,盲目投资,注重短期效益,缺乏企业文化建设,忽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企业内部矛盾突出,导致市场竞争力不强。
建议:
1、研究和制定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研究制定我区“十二·五”期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引导广大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宏观经济部门每两年发布一个关于引导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发展蓝皮书
2、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管理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在区委领导下,成立我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中小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中小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发挥政府引导和管理的双重作用,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3、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一是要依据国务院颁发的36条和北京市政府颁发的34条以及应对危机出台的66条措施,完善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使之系统化、规范化。对政策的落实情况适应时地进行检查,促进政策措施与非公有制企业真正实现对接。二是要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完善金融机构信贷服务,增加信贷品种,扩大信贷规模,减低信贷门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用财政激励机制鼓励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的进行奖励。三是要畅通中小企业,特别是传统产业领域的人才的流通渠道,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训的领导,要研究和制定除高新技术企业之外的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和实用技能型人才的引进标准,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资助的培训机制,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培训的投入,推动中小企业人才成长和科技进步。
4、积极培育我区多层次、多领域的投资服务平台,为启动民间投资创造条件。一是要利用我区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后发优势,在吸收外省市、区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和服务运行模式,切实发挥其投融资功能和作用。二是建议由政府主导成立“北京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政府出资为主,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既能撬动巨大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又为中小企业构建一道“安全屏障”。
5、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统-战工作。一是区委统-战部门和工商联组织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引导,帮助他们走科学发展之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力争不减员,不减薪,确保我区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探索建立健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荣誉表彰体系,畅通其利益表达渠道,充分调动其服务我区发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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