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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检验机关不予注册:(一)违反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二)违反-社-会公德,品行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三)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人执业,享有下列权利:(一)查阅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二)应邀参与、协助委托人勘验、和模拟实验;(三)要求委托人补充鉴定材料;(四)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拒不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的,有权拒绝鉴定;(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六)与其他司法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保留意见;(七)获得执业报酬;(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履行下列义务:(一)按时完成鉴定任务;(二)依法主动回避;(三)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依法按时出庭;(五)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给予警告,同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
第三十一条对司法鉴定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三)、(四)、(五)、(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实施。
第三十二条司法鉴定人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鉴定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
第三十三条未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人员,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由鉴定活动所在地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第三十四条司法鉴定人在鉴定活动中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司-法-部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种类:(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扩展阅读篇】
1. [comment]∶评论的话 2. [expository notes]∶含有说明、解释或评论的话;作说明或讲解用的话 偶尔有对正文的讲解和带解释性的注,但无评语 3 对某人的看法与对这人的感觉 详细解释 评论的话。 清 唐鉴 《廪贡生王府君墓志铭》:“昔年官京师,阅 倭艮峯 日记,见其上方评语,有曰‘子 涵 子 洁 ’者,问之,则其 河南 同志 王检心 、 王涤心 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回:“就将这本册子的记载,改做了小说体裁,剖作若干回,加了些评语。” 赵树理 《三里湾·决心》:“ 玉生 一时想不出适当的评语来,只笼统地说:‘我觉着你各方面都很好!’” 编辑本段评语范文 X同学是个文静懂事的女孩,踏实、稳重、有礼貌,时刻起着模范带头作用,给同学们作出表率。上课时用心听讲的神情,让人感到你的专注、认真。你的作业干净整洁、字迹又漂亮,令老师感到非常满意。你思维灵活,接受能力较强,勤于思考,大胆质疑。你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在班里是一个的好女生。愿你永远健康、漂亮、快乐、上进,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做一个强者、胜利者!你的聪明加上勤奋好学会令你成功,老师深深地祝福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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