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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蔬菜项目建议书
马鹿乡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马鹿钢管大棚蔬菜示范基地项目建议书的
请 示
县发展和改革局:
马鹿乡通村道路、桥梁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编制的通村道路、桥梁项目建议书予以上报。
一、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马鹿乡是青川县的第二农业大乡。目前农业还处于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阶段,农产品商品率低下。耕地面积少,全乡7674亩,人均0.7亩。少量水田以种植水稻、玉米为主;缓坡地以种植玉米、甘薯、大豆、南瓜等粮食、饲料作物为主。蔬菜全部是露地种植,产出蔬菜主要是自种自吃,少量作为商品出售。市场上所销售的蔬菜全部由外地调入,价格高于周边地区。品种单一,新鲜度差。为带动产业发展,增强震区农村经济的造血功能,增加农民收入,尽快恢复灾前生活水平。因此,建设马鹿钢管大棚蔬菜示范基地项目是十分必要。
二、项目选址
马鹿场镇(原马鹿乡政府南侧)。
三、项目建设的规模及内容
大棚蔬菜示范基地占地90亩,建设6×30米单体标准大棚180个。建设棚区道路1公里、蓄水池240立方米、铺设供水管网3350米、排水沟3000米、水泵3台、架设供电线路700米、修建漫水桥二座,人行越溪便道一条,修建防洪堤600米,护墙350米。新品种在大棚蔬菜示范基地引种,黄樱椒在马鹿、七佛、楼子三乡八村引种500亩。从湖州派农技专家进行长期技术指导,组织种植技术培训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270万。其中:黄樱椒规模化种植3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浙江省统筹援建资金。
五、社会经济效益
1、大棚蔬菜示范基地项目:预计每个大棚年产值1万元,经营户可获利5000元以上。出租土地户每亩可增收500元以上。可增加当地农民工40多个就业机会,人均年收入可达1.5万元以上;同时,可带动周边200多农户进行蔬菜种植,
2、黄樱椒种植项目:前期种植500余亩,涉及农户486户。按亩产1000公斤, 2元/公斤的最低保护价计算,2009年农民种植黄樱椒的总收入100万元,平均每亩增收1500元以上。具有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结论
项目的实施将对马鹿乃至整个青川县的农业产业发展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震区农民提供一条依靠现代高效农业致富的新途径,从而增强震区农村经济的造血功能、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灾后重建步伐。先进的产业化经营管理理念的引进,将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打下基矗在经营管理模式上,以在政府引导下的合作社加农户或以农业龙头企业加农户的方式,引进先进的营销模式和管理方式,使震区农户感触和接受现代营销管理的先进理念。
项目的实施,社会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可行性条件充分,可操作性强。
当否,请予批复。
联系人: 罗城 联系电话:1398120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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