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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教育的建议
敬的县政府、县教育局领导:
我作为一名在教育系统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就最近在各校走访时的所见所闻,向各位领导作一下汇报,同时也谈谈我的一些不太成熟的看法,以供领导参考。
一、教育的基层干部大多数是好的,但有少数干部思想消极,工作责任心不强,生活作风放浪。城区某学校校长,不光包养小三,而且毫无顾忌地带着在外招遥,色胆包天,为人不耻。这样的干部怎能当好一校之长,在教师心中怎能树立良好的形象?还有一些中学校长,没有把心思用在教育教学上,整天就是喝酒应酬,把喝酒应酬当成了主业。有一位乡中校长在教师会上口吐狂言:“校长在外面吃喝用的不是你们的钱,是校长在外面喊的,用了就用了”。全然不顾教师们的感受。据说这位校长平时在外喝酒应酬特别多,根本没有时间来考虑学校工作,中考时学校学生成绩总是排在后面。特别是一到周末,许多校长就聚在一起,喝酒唱歌、打牌赌博,打牌的码子大得惊人,二三千元一索,一场牌输赢上万,一名拿工资的校长,哪来那么多的钱来赌博?他们吃喝玩乐的钱是哪里来的?他们是否从公用经费中下了手?是否从孩子们的口中抠了粮?
二、一些教育干部没有建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观念陈旧,没有在教师中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有的学校的教师把学生当作了作题的机器,全然不顾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承受能力,布置的作业多得惊人,学生不做到晚上十一二点,老师决不罢休。试问这样机械的重复又有什么效果?家长们怨声载道,但学校就是不改。
三、教师培训流于形式,进修学校职能不断弱化。进修学校的教师长期脱离基础教育,既不进行基础教育的研究,又不深入基础教育的课堂,有的教师根本没有接触过基础教育,要他们来培训中小学教师,怎么能不照本宣科,怎么能不生搬硬套。要他们来支持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只不过是天方夜谭。前几天到一所学校去,听到了这样一句话很令人深思:“过去进修学校是送教下乡,现在是送酒下乡,一看到某某老师,就知道是送酒来了,我们是学校变成酒店了。你看那些校领导,哪个不是酒病缠身?”
从以上情况来看,澧县的教育还有不少急待改进的地方,有些现象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希望各位领导以澧县教育大局为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教育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澧县教育健康持续的发展。以上是我的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不当之处还请多多批评指正。
管理员回复:
老有所为网友:
收到您《我对澧县教育现状的一些看法》,赵传柏局长认真阅读后,立即签转各位局领导传阅,并要求相关股室组织调查整改。大家一致认为,您作为一位教育前辈一直关心教育,对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客观有理,借此机会向您表达诚挚的敬意和感谢!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对教育干部作风建设管理工作,教育局党委一直十分重视:一是出台了《澧县教育干部管理规定》,对干部任免、履行职责、学习培训、制约机制等都有明确规定;二是实行校长绩酬挂钩制,出台了《澧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办法》;三是加强思想教育,从2009年起,县教育局每年举行一次“校长论坛”,确定论坛主题,县中正副校长、乡镇中学校长、副校长、中心小学校长每人上交一篇高质量的论文,推选优秀论文在论坛上交流;四是实行校长在岗督查制度,查岗结果及时通报全县。
正如您所说的,我县教育干部的大多数是好的,但由于个别校长不注意自身修养,不可否认有您所说的那些现象存在。对于这些有违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干部管理规定》的人和事,教育局党委的态度历来是明确的,那就是一经举报,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近期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教育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教育干部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的教育、监督和查处力度,欢迎社会广大有识之士及时举报。
二、近年来,县教育局在转变教育干部教育观念、提升队伍素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一是连续四年举办“县域教育发展”校长论坛。2008年论坛主题是“有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强县建设”,2009年论坛主题是“一切为了教师成长”,2010年论坛主题是“校园文化,在传统中继承,在继承中创新”,2015年论坛主题是“高效课堂,从我做起”。先后聘请省教科院刘建琼教授、湖南师大王沛清教授等专家来澧县讲课,获论文评选一等奖的多名干部也上台交流发言。二是多次组织教育干部外出参观学习,直接接受现代教育理论熏陶。县教育局先后组织县中校长、乡镇中学校长去杜郎口中学等教改先进单位参观学习;今年上半年,又组织三十多名教育骨干赴长沙听教育专家魏书生的报告;每年派出两批校长参加湖南文理学院举办的“校长培训班”学习。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澧县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我县今年高考再获大面积丰收,上线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今年在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中,澧县获得第二名,仅次于市直。
我们之所以能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得益于先进的教育思想为引领,但教育观念的转变、现代教育思想的普及与践行,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干部教师中思想陈旧、教育方法落后的现象仍大有人在,个别人依然固守加班加点、题海战术等过时套数。其实对老师布置学生课外作业量,我们一直是严格执行湘教发〔2009〕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全县教师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它年级课外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高一、高二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高三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3小时。您反映的情况切实存在,说明提高教育干部、教师整体素质,实施素质教育,是一项十分艰巨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对此项工作,教育局一定会采取措施,进一步抓紧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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