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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精选10篇)
《血字的研究》是英国推理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中篇小说,这也是他第一本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血字的研究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血字的研究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 篇1
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著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著名的案子。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就以《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表达一下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不只是华生,连我(相信应该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读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只是华生,所有的读者都成了衬托福尔摩斯惊人推理能力的工具。
小说进入了第一桩命案。现在《名侦探柯南》很流行,但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公认的观点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这在《血字的研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作者布置了非常阴森,诡异的现场,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然后作者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了现场的景象。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但他哦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他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全然都在情理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顺畅,我们丝毫不能找出任何破绽。它们非常明显,因为有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它们又非常深奥,因为我们无法独立地推理出这样的结果。于是我们的智商又一次衬托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接下来,当案件的进展似乎不符合福尔摩斯的推理时,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当我们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似乎作者在写作之时,就已认定,把所有的`读者都当作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柯南道尔非常成功地塑造了福尔摩斯的形象,但同时,他的小说又是非常犀利地指出了显示生活中存在的社会问题。比如《血字的研究》就是不合理的政教制度和婚姻制度酿成的悲剧。在当时的社会里,这样的现实数不胜数。另一方面,作者又非常灵活地调侃了当时苏格兰场的警察,把当时政府中一些官员明争暗斗,追名逐利的心理和当时社会上趋炎附势的现象描写的淋漓尽致,使读者回到了19世纪末的古老的伦敦。
总体来说,《福尔摩斯探案》并没有带给读者太多的政治色彩以及令人深思的社会问题。柯南道尔带给全世界最大的惊喜,就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让全世界都看到了推理的魅力!
血字的研究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 篇2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血字的研究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 篇3
当柯南·道尔决定开始从事写作时,他只是一个26岁的开业医生。他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但又觉得当时书中的主角们的破案过程充满了太多的巧合。这时他想起了他在爱丁堡的老师贝尔博士,于是便有了灵感。
故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案情。
华生医生从战场因受伤回到英国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要和他共同租房的福尔摩斯,有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了格莱森上校的来信邀请他去破一件案子,于是他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劳瑞斯顿街的凶案现场,在那,他们在一座无人居住的空房子里发现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死者是美国人。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
第二部分主要回忆了凶手之前在美国与死者的一些恩怨情仇,解释了凶手的杀人动机,使故事变得更加圆满。
虽然《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发表,但他却让大家认识了福尔摩斯,也让大家见证了福尔摩斯完美的推理和聪明的脑袋。
我十分的佩服福尔摩斯,平常他都呆在家里,等待委托人。一旦有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水落石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如果柯南道尔还活着,我真希望他把福尔摩斯系列一直写下去。
血字的研究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 篇4
“‘我早就预料到了’,他点起一根香烟,慢慢说起来……”这是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一案的结尾说起破案的方法的一幕。整个剧情我都被福尔摩斯高超的破案手法所震惊。
福尔摩斯是世界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侦探角色。《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系列中的一篇:在一个凄凉的夜晚,街道旁一间平常没有人的屋子里有一点亮光,在最里面的房间的地下躺着一具尸体,房间的墙上还用鲜血写下了两个字:复仇……福尔摩斯与医生华生来到了命案现场,福尔摩斯对一枚戒指展开了调查,最后终于找到了凶手!
本篇小说是通过以华生为主人公的方式写出福尔摩斯用科学、假设、观察等方法破案的故事,剧情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福尔摩斯跟平常人一样,会自满、会失落,甚至还有依赖毒品的嗜好。但是他精密的观察力与准确的判断力绝对是一流的,他破案的说词无一不跟前面的许多不起眼的线索产生必然的联系,让人看完后恍然大悟。
福尔摩斯是一个高级侦探、是一个很会骄傲的人、也是一个科学家。福尔摩斯的高大形象会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血字的研究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 篇5
《血字研究》这个故事主要是讲一宗连环杀人案,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医生通过这种种难关捉到了杀人犯,并且还让杀人犯说出杀人目的。原来,是因为杀人犯杀的那个人杀了他的妻子和岳父,他一气之下就把他们都杀了。这个故事很惊险,也很好看。里面说福尔摩斯只要看那个人的外表就能判断那个人的详细信息,真了不起。这本书还说了福尔摩斯的其他探案,如《红发会》,福尔摩斯用他的机智勇敢大胆假设和实际推理帮红头发先生破解疑题。
我们不仅要学习福尔摩斯仔细的观察力和其推理方法,还要学习福尔摩斯热爱学习的能力,在《血字研究》中,福尔摩斯说他很热爱学习,但只记一些有用的东西,没用的东西他只要看一眼就扔掉,他还说,人的记忆就像一间房子,如果同时把有用的.东西和没用的东西都放在房子里,那就会很挤,如果再放多一点,房子挤不下去了,就会爆开,记忆就会消失,如果只放入一些有用的东西,那房子就会显得很宽阔,就算你问福尔摩斯全世界都知道问题,他不知道。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因为书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能帮助我提高写作文的水平,还能增加我的观察能力。这本书太好了。
血字的研究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 篇6
血字的研究是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著,道尔先生是英国甚至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者之一。
血字的研究就是福尔摩斯列传的前言或者说是他的引子,凸显了福尔摩斯聪明的才智,也为后续的六部续集坐下铺垫。
全书以华生医生的角度所写。
血字的研究,讲述的是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市发生的一起人命案,主人公福尔摩斯通过一系列推理,最后找到了凶手,最后,通过凶手的自述,让所有人了解了背后的一切秘密,宗教信仰的邪恶传统,也有令人可悲的.爱情惨剧,整本书大概可以分为两章,第一章是福尔摩斯寻找凶手,第二章是凶手的自述,我认为两章没有顺序之分,先读哪一章都有不同的感受,先读侦查凶手再读凶手自述,这就是标准的顺向结局,但你先读凶手自述的话,刚开始可能会看不懂,当你看到侦查凶手的时候,你就会为凶手可惜。
本书是19世纪最重要的推理小说,非常值得看。
血字的研究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 篇7
神秘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让我真正经历了一次头脑风暴。里面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是如此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老半天都没法从案件中走出来,简直着了魔一般。
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著名的侦探。他拥有十分敏锐的观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极强的推理能力,所有的罪犯在他面前最终都会露出马脚。
就拿《血字案的研究》来说吧!初到犯罪现场,他看到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口,身边却有一滩血迹,就判定这摊血应该是凶手流下的鼻血。一般情况下,只有血液旺盛的人才可能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流鼻血,由此便判定凶手面色赤红。他又发现马车印在案发现场的门外停止了,说明凶手是这辆马车的主人,凶手就是个马车夫。在第二个死者的旅馆里,福尔摩斯发现了两粒药丸,他第一次闻过死者的嘴时就判定他是被毒死的。于是他把药丸喂给狗吃,得出结论,一颗有毒一颗无毒……像这样的观察和推断推理在全文中数不胜数,逐渐让我对福尔摩斯刮目相看,继而佩服得五体投地。
虽然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需要去破案,但我们同样需要一双敏锐的眼睛去观察生活中的点滴,去捕捉自然界的奥秘。
去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在清凉的海边,同行的小伙伴们追逐着海浪。不经意间我发现了几个寄居蟹。有趣的是,那五六个寄居蟹从大到小排起了队。它们究竟在干吗呢?其中最大那只寄居蟹旁边还有一个空壳呢,这个空壳明显比它原来的壳大。我寻思着,这个大壳应该就是最大的那只蟹找来的,这样它不是可以搬进更大的房子,而它原来的房子不是就能留给下一只蟹了吗?好奇心驱使我趴在沙滩上认真地观察起来:果然,最大的那只慢慢钻出自己的.窝,爬入了那个更大壳里。紧接着其余几只也依次爬出原来的壳,住进了前一个略宽大的壳中。我饶有兴致地足足看看个把小时,直到它们都乔迁新居。真是太神奇了,原来它们是如此默契地换窝的啊!通过细致的观察,我探索到了寄居蟹换壳的奥秘,这让我欣喜万分。
大自然就像个神奇的万花筒,蕴藏着许许多多的知识和奥秘,等待着我们用明亮的双眸去观察和发现。给我一双如福尔摩斯的慧眼,我要用它去探索生活,探索世界,发现和推敲大自然中隐藏的奥秘。
血字的研究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 篇8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索选集》的书。这本书里,有的故事生动有趣;有的故事让人不寒而栗;还有的故事出人意料,让人时而泪流满面,时而不禁哈哈大笑。其中,《血字的研究》像天空中的一颗星,在我的记忆中抹不去,擦不掉。
很多人对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不陌生,对他的事迹也都很感兴趣,但对他的长相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下面就先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身高六尺有余,体型消瘦,非常精神;他的眼睛,目光锐利得像鹰,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那么,你们想不想知道这样一个人在《血字的研究》中的表现呢?
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 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第一,在现实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细心观察,仔细思考,这样才容易发现平时被我们忽略的地方;第二,我们要培养创新精神,用和别人不一样的角度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寻找更简单的解决方案。
特别是在我的学习过程当中,歇洛克?福尔摩斯启发我:第一,当遇到答案不确定的时候,不必钻牛角尖,可以换一种思考方法,说不定原本看上去“山重水复疑无路”的题目马上就会变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第二,福尔摩斯在探案时,把每个细小的证据综合在一起,做出大胆而又惊人的推测,这种魄力深深震撼了我。我也要学习他,在做数学题时,应该充分利用每个已知条件,代入基本公式,这样就可以很快得出对结论有帮助的新条件。
血字的研究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 篇9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血字的研究优秀读后感心得感悟 篇10
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许多同学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很欣赏他的推理能力和断案方法,一桩桩棘手的案子在这个“咨询侦探”的点拨下都逐渐明朗起来。读了《血字的研究》,对此我深有体会。
比如,在劳里斯顿花园街奇案中,侦探们在死者所在的房间墙角发现了用鲜血写成的词: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两位侦探都认为写字人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叫雷切尔(Rachel),但是还没来得及写完。可是福尔摩斯经过对房间的仔细检查,却得出了另一个答案:“雷切尔”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他没有想当然地得出结论,避免了侦探们在探案过程中走过多的弯路。
我还非常欣赏他的'一些新颖的观点,比如他认为人应该记忆一些有用的东西,因为人的大脑就像一个小阁楼,它并没有有弹性的墙壁,所以没用的知识放多了,就会把有用的知识挤出来。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绕太阳转。
他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侦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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