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迁入证明的写作格式

时间:2022-08-03 22:26:53 证明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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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迁入证明的写作格式

  在需要迁户口时要得到准迁证明,为迁入户口居住作一个证明。下面是百分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准迁入证明模板,仅供参考。

关于准迁入证明的写作格式

  准迁入证明模板【篇一】

  兹有申请人 申请将居住在你辖区 的下列人员共 人,由你处迁来我市(县) 入户,经研究同意,请准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准予迁入人员名单:

  注:此联由迁出地存查, 本证2012年 月 日签发

  有效期限为40天。

  准迁入证明模板【篇二】

  兹有XXX县XXX镇XXX村X组,XXX,男,生于X年X月X日,因婚姻关系,经本人申请将X县X镇X村X组XXX户口迁到XX村X组XXX家落户,请给与办理为谢,特此证明。

  XXX村委会 X年X月X日

  准迁入证明模板【篇三】

  兹有我社区寺门口组居民王惠勤,女,XXX年7月12日出生,于XXX年1月25日与李六村三岔河组村民程光琼结婚,现因婆婆身患慢性病,长期生活不能自理,身边需要人照顾,加之娘家家庭人口多,房屋少,无法居住。

  现为了照顾婆婆生活方便,经研究,同意迁出,请准予办理迁出手续,为感!

  特此证明

  长乐社区

  XXX年4月19日

  准迁入证明模板【篇四】

  兹有刘**同志,男,身份证号:*****************,原是我村村民,因工作原因,将户口迁出。现已退休,年岁已高,为方便其日后生活,根据实际需要,户口迁到我行政村,符合相关规定,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接收。

  刘德城村民委员会

  2013年*月*日

  办理准迁须知

  (一)外省市居民购房迁

  迁入条件:凡在我区城市(区、镇)购买规划区内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住宅房、二手房、自建房,并连续居住2年,有合法稳定职业或收入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60周岁以上)母(55周岁以上)。

  1、 满2年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部门出示档案证明,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因办理贷款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证暂时用作抵押的,迁户时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抵押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和房产部门的调档证明

  2、 迁入人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民警经警综平台确认户籍信息及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后,填写《关于居民办理 业务的调查核实材料》,由所长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3、 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收入证明;

  4、 随迁人员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夫妻关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提供原籍派出所关系证明或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5、 随迁子女为在校生的,要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连续在校学习超过2年以上的学籍档案证明和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 连续居住2年以上证明

  7、 填写《外省市居民购房迁入审核表》一式两份,派出所审批后,经户政大厅逐级上报办理;(落户时携带1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2张)。

  8、 外省市居民以高考为目的迁户不予受理

  (二)外省市居民迁入

  迁入条件:应届大(中)专学生毕业返籍落户(省内不迁户);转业(复员)军人返籍落户;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60周岁以上)母(55周岁以上)投靠子女。

  1、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 夫妻投靠、父母子女相互投靠提供迁入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派出所民警经警综平台确认户籍信息及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后,填写《关于居民办理 业务的调查核实材料》,由所长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3、 大(中)专学生毕业返籍落户提供: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派出所核实材料、迁出证明、居民身份证、人才交流中心落户证明。因升学迁出本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现转学、退学回本市落户的,凭转学、退学证明、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迁出证明(注销户口本或迁出注销记录),在原户籍地办理迁入登记。原户籍地不是我市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市就业的,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人才服务中心证明,可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集体户办理迁入登记,单位无集体户的,也可挂靠亲友办理迁入登记。

  4、 转业(复员)军人返籍落户提供:安置办出具的落户介绍信,转业(复员)证原件、复印件,原籍销户证明,派出所核实材料;

  5、 关系证明(夫妻关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提供原籍派出所关系证明或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三)省内居民购房迁入

  迁入条件:凡在我市城市(区、镇)购买规划区内商品住宅房、二手房、自建房,有合法稳定职业或收入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本市办理落户手续。已经购买商品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发票(收据)和调档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迁入业务。

  1、 房屋产权证或房产部门出具的购房网签合同(附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拆迁协议原件、复印件,抵押银行的,银行出具抵押凭证;

  2、 迁入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籍户口性质为农业家庭户口的,派出所民警经警综平台确认户籍信息及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后,填写《关于居民办理 业务的'调查核实材料》,由所长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3、 随迁人员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夫妻关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提供原籍派出所关系证明或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 原籍户口性质为农业家庭户口的,填写《集宁区公安局小城镇落户审批表》;原籍户口性质为非农业家庭户口的,填写《集宁区公安局市镇落户审批表》,经派出所所长签字,加盖派出所公章;

  5、 材料齐全,在户政大厅“户籍审批”窗口审批,9号窗口办理(落户时携带1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2张)。

  (四)省内居民迁入

  迁入条件:直系亲属投靠[即夫妻投靠、父(60周岁以上)母(55周岁以上)投靠子女、未成年及在校学生子女投靠父母]。

  1、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迁入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籍户口性质为农业家庭户口的,派出所民警经警综平台确认户籍信息及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后,填写《关于居民办理 业务的调查核实材料》,由所长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3、 夫妻关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提供原籍派出所关系证明或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 原籍户口性质为农业家庭户口,迁入后要转为非农业家庭户的,填写《集宁区公安局小城镇落户审批表》;原籍户口性质为非农业家庭户口,迁入仍为非农业家庭户口的,填写《集宁区公安局市镇落户审批表》,经派出所所长签字,加盖派出所公章;

  5、 材料齐全,在户政大厅“户籍审批”窗口审批,9号窗口办理(落户时携带1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2张)。

  (五)农村落户迁入

  迁入条件:夫妻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及在校生子女随迁需申报材料

  1、 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民警经警综平台确认户籍信息及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后,填写《关于居民办理 业务的调查核实材料》,由所长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2、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有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原籍派出所关系证明或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3、 自治区内迁入填写《申请农村落户审批表》逐级审批办理;

  (六)工作调动人员迁入

  1、持干部(职工)商调表(条管单位持内部调令)原件及复印件。

  2、调动人员及随迁家属户口簿、身份证(随迁人员系直系亲属即调动人员的配偶及在校学生子女),派出所民警经警综平台确认户籍信息及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后,填写《关于居民办理 业务的调查核实材料》,由所长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3、随迁人员不与迁入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原籍派出所出具夫妻、子女关系证明;

  4、户籍在自治区内填写《集宁区公安局市镇落户审批表》、《省外居民迁入审核表》,派出所所长签字、盖章后,户政大厅“户籍审批”窗口审批,9号窗口办理。

  (七)、部队军人家属随军落户迁入

  1、属集宁区管辖部队的需出具师级以上家属随军证明;

  2、随军家属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民警经警综平台确认户籍信息及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后,填写《关于居民办理 业务的调查核实材料》,由所长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若有子女随军的,需提供出生证明或原籍派出所关系证明;

  3、军官证(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无房屋的提供本市区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在自治区内,填写《驻乌市军(警)官家属随军落户审批表》(该表由申请人部队提供,表上注明随军人员在原籍系农户或非农户),派出所所长签字、盖章后,户政大厅“户籍审批”窗口审批,9号窗口办理;户籍在自治区外,填写《外省市居民迁入审核表》,派出所所长签字、户政大厅“户籍审批”窗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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