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悟心得体会作文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写的,《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悟篇1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着——《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悟篇2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悟篇3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 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悟篇4
杰克·伦敦是个天才,他的《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伟大的书。当然,这是一个关于叫做“巴克”的狗的故事,不过读了之后,你就会发现,这本书远不是写狗那么简单。
1、为了一点生存
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哪怕是痛苦地活着。在生与死之间,巴克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活,而且他必须面对的是痛苦地活。
巴克原本是一只贵族狗,他的父亲是一头巨大的圣伯纳德狗,而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狗,因此他没有父亲那样伟岸的身躯。可是米勒法官私宅里的优 裕生活、米勒家族对他独一无二的宠爱以及其他狗只对他普遍的'敬意赋予他那140磅的身躯某种特殊的尊严,使他时时处处显示出一种浓厚的皇家派头。然而他的 厄运来自于他对“熟人”的过分信任,他被米勒家的园丁骗出园子然后卖掉,从此开始了与以前的生活有着天渊之别的艰辛生活。
人们把古代那些大户人家的公子统称为“纨绔子弟”,如果这样推理的话,巴克也可以被称作“纨绔狗”了。但巴克具有的是《红楼梦》中贾宝玉那样 的“纨绔”,这种“纨绔”只是绝对的养尊处优,但是心地绝对的善良单纯,从来没有欺凌弱小的邪念。所以,当他们离开了养尊处优的环境时,恐怕比乞丐还要可 怜。
为了活下去,巴克终于学得聪明了。他在挨了人类的痛打之后,终于醒悟:自己根本不可能与一个手持棍棒的人抗衡。从此,他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棍棒的法则”,他知道了,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不再有所谓的“文明”,他必须唤醒自身的潜能狡猾地对待它。
除此之外,更为残酷的是狗群之间的争斗,这种争斗才是真正致命的。它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道。巴克在戴伊海岸第一天的遭遇成为了他终生难忘的一 课。那时他眼看着他的伙伴科利以自己惯有的友好方式向一条爱斯基摩狗表示亲近,然后又看着那条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撕开了科利的脸然后跳开,是的,这是狼 的搏斗方式。然后30至40只狗将他们团团围住,沉默。科利最终被撞翻在地,不能起来,于是那群围观的狗群嗥叫着蜂拥而上将科利层层压住,终于,科利痛苦 的尖叫湮没于茫茫的雪海之中……准确地说,科利最终被撕成了碎片。
这个猝不及防的残酷的事实告诉巴克,在狗的世界里,唯一的法则是“牙齿”。无论如何,你绝对不能倒在对方的脚下,否则只有死路一条。在人类所 谓的名言中有“胜者为王,败者未寇”一说,而在巴克的世界里,败者连为寇的资格也没有,你一旦倒下了,就会直接成为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当然,巴克自此与“领队狗”斯匹茨之间的恩怨也由此深深地结下了。
2、为了一种信念
在九死一生的拉雪橇的生涯中,狗们不断受到人类棍棒的鞭挞,恶劣环境的折磨,同时也不断地煎熬于残忍的自相残杀。然而,一旦他们拉车上路,就会变得精神抖擞,团结一致,成为一群不折不扣的“英雄”。他们会把自己在队伍中的位置看得比生命还重要。
是的,作为狗,他们同样有着一种信念,就是这种执著的信念支撑着他们早已疲惫与痛苦的身躯和灵魂勇敢前行。因此,白天他们犹如一群勇猛的骑士,而夜晚,他们就回归成了一群孤独痛苦的游魂。
巴克与斯匹茨的种种夙愿也终于在争夺“领队狗”的位置上徐徐落下了帷幕。巴克最终以他们狗群惯有的“牙齿的法则”残忍地打败了斯匹茨,这让这位荒原的统治者最终完成了他的杀戮。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狗群中,有两只“与世无争”,强悍却从不主动以武力示人的狗——索尔莱克斯和戴夫。他们从不觊觎“领队狗”的位置,但他 们自己的位置也坚决不会拱手送人。他们对一切世事都置若罔闻、视而不见,而只有在拉雪橇、让他们处于自己应有的位置时才能让他们活力四射。戴夫身受重伤仍 然不肯放弃,他磕磕绊绊地竭尽所有的力气去拖曳雪橇,然而最终还是望着远去的队伍发出了无奈而又痛彻心扉的哀号……戴夫是可怜的,也是可敬的。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悟篇5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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