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童区寄传读后感范文
《 童区寄传》是唐代文学家 柳宗元创作的一篇传记文学作品,从不同角度有层次、多侧面地进行刻画,把一个小英雄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百分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童区寄传读后感,仅供参考。
童区寄传读后感篇一
区寄是个农家孩子,放牛打柴时被盗贼劫持,架到集市出卖。于是,一场生死之战开始了。
区寄是个智者,又是个强者。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厄运,也许他有过恐惧和渺茫的心理。但理智告诉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自救。他变得镇定。镇定使他急中生智:“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果然“贼易之,对饮酒,醉”。当“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时,“伺其睡,以缚背刀,力上下,得绝;因取刀杀之”。表现了一个少年特有的机智和勇敢。
但厄运并没有因此离他而去,“逃未及远”,就被为市而归的盗贼又抓住了。他竟急忙说:“为两僮郎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城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可见,他事先已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当他重入虎口时立即说出了动摇贼心的一篇话来,为自救赢得了时间,创造了机会。
童区寄传读后感篇二
《童区寄传》是一篇比较经典的文言文了,记得我上初中的时候,课文中就选了它,后来随着教材改革,曾经从初中课本里删去过,现在北师大版的七年级上册课文又选入了这篇文章,而且是初中课本中的第一篇文言文。
月初,有幸跟随教研室的边老师和二中的王明琦主任,一起听了我们区初中的语文优质课,其中有两位选出手讲的就是这一课。可以说,两位选手设计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各有千秋,基本功也都很扎实。
但是听课中产生了一些疑问,总觉得,有些问题值得商榷一下。
一
是以文为重还是以言为重?这个问题是争论已久的,记得去年暑期里的高中远程培训,就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我以为,以文为重还是以言为重不应该只看文章自身,还要看它所处的地位,这个地位既涉及到课本的编排,即编者的目的,也关乎学生的水平,即学生的认知能力。就这篇文章而言,从文言的知识角度讲,有一词多义、古今异义、也有比较典型的词类活用现象,而且还有几个文言句式。这些,两位老师都注意到了,并作了重点的强调,但是,这些内容在这节课上是不是经强调呢?
一词多义的现象,不仅古汉语里有,现代汉语里也有,学生是可以根据不同的语境来判断词语的不同意义的,但词类活用就用不着作为重点和难嘛来处理了,毕竟初一的孩子基本还没有系统地学习语法和词法,如果学生能借助注释和猜测,在反复诵读的基础上弄懂大意,也就够了。这里我用了一个“猜测”,语文学习是要进行猜测的,猜测一个字的读音,猜测一个词的意思,猜测一句话的意义,当然,如果只是猜测而不验证,那只能算是臆测,那是伪知识,如果猜测之后能够验证,那就真的学到知识了。
我看了一下这个单元的标题是“性灵愚慧”。教材改革已经进行了好几年了,现在使用的版本也比较多,好多教材都流行用话题来编排课文,而这种编排侧重的正是人文精神。这个单元所选出的文章讲述的都是一些有特色有特点的人。区寄,正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所以我想,编者的意图也正是想让学生通过阅读这个故事,来认识这个与众不同的的孩子,从而学习他身上表现出来的可贵的精神,编者删去了原文的第一段,大概就是为此吧。因此,在教材处理上,文比言就更生重要了。
二
初读课文,感觉这孩子挺了不起的,但是,仔细再看看课文的几个细节,就越来越感到文章叙述的故事不那么真实了。
首先,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是儿少秦舞阳二岁),怎么会临危不慌,表现得那么有心计呢?被抓时“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害怕是一种本能,真的战栗与假的战栗是不同的,是区寄表演功夫强,装得像,还是二盗贼没在意呢?中途逃走未遂,被抓住后为自己辩护,“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这种从内部离间的说服工夫,怎么看都不像是出自一个十岁的孩子之口。于是想起了烛之武退秦师,以烛大夫七十余岁的年纪,劝秦王的话固然老辣,但究其中心的意思也不过如此:为两国属孰若为一国属耶?还有,第二次杀人后,大喊大叫,惊动了众人,先是交代身份,再说明“愿以闻于官”,我不得不说,小小年纪实在是太了不起了,这分明是一个老练的成年人才能做到的事啊。最令人不解的`是,用官府的眼光来看待这孩子是三个字“幼愿耳”——又小又老实!
其次,是这个孩子为什么会这么“残忍”?我是斟酌了许久才用了“残忍”这个词的。如果说他杀第二个人是情不得已,那么他杀第一人人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贼人醉卧,侥幸得脱,不是立刻逃走,而是杀掉了他来为自己的逃走增加点安全系数,想一想很多成年人也未必能做的到。
尤其是他第二次逃脱的过程,“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并且是“虽疮手勿惮”,想一想都会令人感到害怕,炉火烧在皮肤上,对于幼小的孩子,该是怎么残忍的事?他竟然能“勿惮”,除了求生的本能之外,那份坚忍,绝非一个成人可比,何况他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呢?
再者,贼人怎么会那么愚蠢,酒醉而卧,还可以说是大意,那么“植刃道上”,就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了。大白天的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呢?专为了等区寄来逃生的吗?何况那个时代,社会治安很不好,就算区寄不以此来逃脱,他们就不怕别人趁机杀了他们把孩子带走?
从这篇文章,我们要让学生学会什么呢?
童区寄传读后感篇三
本课讲述的是区寄这个孩子被绑架后自救的故事,看过之后有些疑问:
首先,他只是个孩子,一个普通的放牛娃,还没上学的孩子。怎么会被绑之后“伪儿啼”使賊易之,且连杀二贼。两个强盗喝酒,喝完了一个去谈交易,一个怎么会醉呢,拜托,还帮着人呢,太离奇了。并且“植刃道上”,如果是石砌的,当然不可能了,一定是土的了,可是那是在集市旁边啊,人来人往,就算是土的,也该踩实了,刀怎么会插上呢?再说,一般喝醉酒,应该是把刀平扔在地上。怎么会给他“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呢?“逃未及远”说明什么?是逃的不快?还是交易的快?应该是第二,这又说明,在当时人口交易已是很普遍的,所以交易的快,就像现在卖菜一样平常吗?
区寄第二次逃是烧断绳子,你说大晚上的,强盗点灯干吗,闲的吗?呵呵,也许你会说,是“炉火”,开玩乐,炉火?在课文的第二句就说“行牧且荛”,如果是冬天,放牛吃什么?如果不是冬天,生什么炉火啊!
他杀了两个强盗,意味着什么?他杀人了,不加思考的。虽说是“讨杀”,但也是杀人,应该受的法律制裁的,刺史颜正不但不制裁他,反而“留为小吏”,并且,只见一面就说他是个老实孩子,他本可以弄断绳子直接跑的,然后再报给官府,让官府抓强盗,干吗非要亲手宰了他呢?他心机太重?城府太深?报复心理强?可能是吧,从一开始计划,不然整个过程怎么会如此流畅?又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官吏的无知,以及没文化的可怕。所以,以后不要和没文化的人混。最后一段写“乡之行劫缚者”,这又说明什么?他们有共同的标记?又一次证实了三百六十行,也包括强盗,且在当时是普及的,被人无所谓的。这太没天理了吧!那么吗为什么只有强盗夸他,柳宗元没写乡里人夸他呢?难道人们也认为这是一种不正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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