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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与总局、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五个更加”要求,紧紧围绕“高效服务推进法治建设年”主题,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核心,加快健全完善食品流通监管执法体系步伐,重点抓好2015年西安世园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流通监管队伍业务建设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食品流通监管制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确保我市流通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促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1、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执行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制度,严格现场核查、审核程序,坚持许可条件,依法实施许可,加强许可检查和日常巡查;坚持先证后照,严格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特别标注制度,坚决取缔无照食品经营行为。
2、加强调研,积极探索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规范标准、网络食品经营许可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范围二级标注、农村地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式。
3、认真落实乳制品经营许可二级标注工作。年底完成2010年6月1日前核发的乳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换发工作。
4、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尝大型商业企业食品经营者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自律意识。
5、对筹建期大型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实行食品流通许可提前介入服务、加强指导监督,调动其发挥食品安全自律示范作用的积极性,促进我市食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6、试点推行食品经营企业食品流通安全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制度,促进食品安全自律体系建设。
7、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任务,新建食品安全示范店1463个,确保两年创建任务完成;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每个区县建成一至二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开展盛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创建市级示范店42个。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经验交流。
二、深入推行一票通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流通监管体系
8、继续深入完善落实“一票通”制度,确保流通环节全覆盖,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落实;
9、修订食品进货查验和市场退出制度,完善食品市场质量准入、退出体系,促进制度落实;
10、修订市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工商系统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与应急处置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1、修订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制度,研究改革食品抽检方式,充分发挥食品质量抽检作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监测警示体系。
12、加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监管盲区食品经营监管.深化落实农村集市庙会“两制”,减少监管风险。有关分县局和基层工商所要加强农村地区食品流通监管制度手段创新,探索有效化监管方法,市局要及时指导推广。
三、加强世园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我市世园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13、切实加强世园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按照世园会安保方案及食品卫生保障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明确责任。
14、层层制定落实2015年世园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建系统各级食品安全应急队伍,确保世园会期间日常监管与应急值守到位。开展应急能力培训和演练,为世园会食品安全提供应急保障手段。
15、重点做好世园核心区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加大巡查频次力度,落实入园食品抽检要求,及时排除食品风险隐患。
16、扎实搞好迎世园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提升我市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水平,确保世园会期间食品安全。
17、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认真完成市政府以及世园会执委会安保组下达的市场监管任务。
四、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18、认真抓好国务院食安委、国家工商总局、盛市食安委、工商局安排部署的乳制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市场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9、针对辖区实际和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校园周边、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继续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社会关注度较高问题的食品专项整治。
20、切实做好全国食安委两年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与市人大棠委会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加强自查整改,提升监管水平。
21、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精神,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减少监管漏洞。
22、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后处理工作和食品违法行为申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加大办案力度,及时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对媒体线索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重大案件实行督办,从严从快查处案件。
23、加强督查指导。各级食品流通监管机构要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对重大食品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要及时督查,加强督查情况通报,促进监管到位。
五、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24、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培训力度。采取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分级分层学习培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风险意识教育与食品学基础知识、食品安全监管法律知识、食品安全监管实务知识学习。
25、以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散装食品、食品抽样方法、常见食品违法行为及查处依据等为重点,组织编写教学教案、课件与参考资料,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设备,定期开展食品监管骨干人员食品专业知识培训。
26、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学习、经验交流、案例分析活动,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增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感性认识,开拓监管思路,规范执法依据和执法行为;
27、认真落实食品流通监管机构人员轮训计划,提高分县局食品监管机构干部业务能力。对食品经营者相对集中的分县局,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指导。
六、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促进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8、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数据统计。按照“数字准、情况明、责任清、作风正”的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类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分县局和工商所要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监管台帐、乳制品、食用油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等重要食品经营信息台账,为决策执法提供准确依据。
29、开展食品安全分类监管。继续落实乳制品监管、食用油监管、食品添加剂监管有关要求;积极探索散装食品经营规范、食品市场开办者责任等分类监管制度,抓好风险类食品质量监管。
30、落实食品定期抽样检验制度,及时完成总局、省局下达任务和市局定期检验计划,按计划开展食品快速检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落实乳制品定期抽样检验和婴幼儿乳粉周抽样检验要求,及时查处问题乳制品案件。
31、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食品流通环节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工作规划,研究确定我局方案,抓好试点,适时推进食品流通监管信息化建设。
32、加强食品流通监管正面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放心的食品。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开展一至两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市民参与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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