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务工作的建议
统一思想,提高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各乡镇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解决当前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需要,也是实现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的需要。今后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真正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把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落实到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广大财会人员的各个工作岗位,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切实提高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水平。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各乡镇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一把手”宏观调控和监督、总揽财务工作的理财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完善单位会计机构和人员的配置。会计、出纳人员应持证上岗,明确分工和职责,并有必要的制衡措施。教育、卫生、农业、林业、交通、建设等主管部门,要建立内部机构和内审制度,规范本行业、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会计信息质量和执行财政财务政策法规情况进行务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从严处理。
严格规范财务行为。一是加强现金管理。各乡镇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现金存量和现金支付行为。同时,各单位必须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不得将本单位账户出租或出借他人,更不得为他人提供与本单位无关的银行转账业务。二是加强公用经费管理。从严控制招待费、交通费、会议费和考察费支出,防止与减少“四费”中的浪费和腐败。招待费应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三是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各单位要把对往来款项的清查登记与改进财务管理结合起来。各种往来款项,除正常清偿关系外,清理期间不得作任何调账处理。对于长期无变化的往来款项呆账,清理核实后,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进行相应的调账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处置往来款项,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对利用职权大肆侵吞公有资产的,要从严查处和打击。四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制度,实行账卡管理,做到账实相符,搞好产权界定,明晰产权关系,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房屋、机动车辆及金额较大资产的出售、转让,必须报县国资局审批,按规定程序处置。对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形成的`收益,要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已交付使用的基本建设工程,应在当年年底前办结决算,并及时进行国有资产登记。
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财会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做维护财经秩序的表率。二是要经常听取单位财务管理情况汇报,确保定期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坚决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保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为财会人员干好本职工作创造有力条件。
认真抓好财会队伍建设。“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强化会计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一是要加强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有计划地将年轻的、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吸收到财会队伍中,加强财会力量。二是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单位会计人员必须持会计证上岗,对无证上岗人员,要及时清退。三是实行财会人员责任首问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财务管理工作做得好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财务监督是搞好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县审计局要按照每年的审计项目计划,对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分期分批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必要时会同纪检、监察、检察院等执法机关联合执法。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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