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总结

学校招生工作计划方案

时间:2017-07-24 17:53:35 学校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学校招生工作计划方案

  学校招生不是一个容易的工作,那是需要一套完整的工作方案的。下面就是百分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学校招生工作计划方案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一)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2.健全和落实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的工作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院招生监察小组。招生政策的研究、录取方案的确定、考场考点的设置等应听取监察小组的意见。

  3.招生监察小组要认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简章、确认、收费、试卷保管、考试、录娶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察工作并做好监察记录。

  4.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凡未经招生监察小组签署意见的拟录取名单一律不得上报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不得进入录取程序。

  5、积极防范,确保招生平安进行;加强对招生中信访、投诉的的查处。

  6.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开我院招生监督电话(021-66866920)。

  6.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7.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05〕4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8.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上岗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纪律观念、熟悉工作业务。凡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

  9.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自主招生重要环节的监察力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遇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附件: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监察小组名单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进城务工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贯彻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意见:

  一、初中招生对象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

  1、招生对象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实验初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也可由家长自愿到校报名,但必须遵守区教育局规定报名时间。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办理报名手续。

  3、外地来江都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所在镇教办报名。其中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时间

  实验初中正式招生将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要求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2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

  2、初步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同时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2日——23日(6月22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3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验核实小,镇中心、花园小学。)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XX]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何元科

  副组长:李金平

  组员:任继春 邓新华 景伟 崔元 田元锋 李美桔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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