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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救灾工作总结
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省民政厅的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救灾救济工作深入民心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救灾网络,积极做好2010年10月强降水的救灾工作,严格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公开采购粮食165万斤,解决荒灾期间38900名特困群众缺粮问题。购买棉被8700张,衣服2000套,解决困难群众15400人御寒问题。拨付临时救助款103万元到11个乡镇,由乡镇造册、张榜公布发给受灾特困群众,解决受灾特困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帮助因灾倒房的特困户、五保户修建新瓦房724间,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发展
加大低保工作宣传力度,实行动态管理。清退已办理退休、上公益性岗位、生活水平超过低保标准的680人,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椰林、英州等乡镇失地农民778户、1550人纳入低保。目前,城市低保3598户、6569人;农村低保4897户、9454人。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55元,补助水平平均23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175元,补助水平平均120元。城乡低保标准列全省第三。同时,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农村医疗救助人数10075人,支出医疗救助费537万元;城镇医疗救助8622人,支出医疗救助费230万元,解决了一批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201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截止2010年10月15日,全县116个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同时,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了村干部的补助标准,村书记、主任每月700元,副书记、副主任、委员每月600元。村小组长每月300元,村小组副组长每月200元。改善村干部的生活。
四、双拥工作呈现喜人势头
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为重要内容的国防教育,中小学生国防教育覆盖率80%。积极主动与驻陵部队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全县共建点23个。做好退伍兵安置工作,全县退伍兵情绪稳定,没有上访省的现象。落实优抚政策,对义务兵、烈军属,参战参核等人员的抚恤金按时发放,定补面100%。帮助驻军家属解决挂靠,子女上学问题,军民关系非常密切。2010年10月,陵水县获第八届全省双拥模范县。
五、老龄工作迈出新步伐
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建立高龄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对9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补助金;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400元补助金。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集生活、休闲、康复、娱乐为一体的养老院。2010年12月,陵水县老龄委获全国老龄先进单位。
六、民政宣传工作力度加大
结合民政工作的多元性、群众性、社会性的特点,精心策划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宣传。坚持正确的***导向,围绕“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活动载体,大力宣传在县委、县政府和省民政厅的领导下,民政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民政系统的好人好事,2010年11月,我局被评为“全省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黄秀新同志被评为“全省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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