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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的作用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受全球气候变暖趋势加剧的影响,我省极端天气现象不断出现,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增加,原有的“十年一大灾,五年一中灾,三年一小灾,年年有灾”的灾害规律被打破,灾害发生的频率更加频繁,种类更加多样化,危害更大,尤其是干旱、雪灾、病虫害、冰雹、洪涝、雷电、地震、泥石流等灾害进入高发期,灾害给灾区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特别是去年我省玉树县发生的7.1级强烈地震给灾区群众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226亿元。
党的十七大以来,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防灾减灾工作方针,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是我省的防灾减灾工作与党和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面临着一些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三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对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对新的历史条件下防灾减灾工作的特点、规律的把握还不够准确;对新时期防灾减灾工作的地位、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体制机制还不健全。防灾减灾工作的制度不够健全,工作缺乏衔接,整体合力不强。三是能力建设力度不大。灾害应急管理机制不完善;抗灾救灾物资保障能力较弱;灾害管理人员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且队伍不稳定;干部大胆创新,攻坚破难能力不足;工作手段落后,技术装备稀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防灾减灾工作的需要。因此,我省的防灾减灾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
当前,全省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为实现我省新时期三大历史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四个发展,努力开创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我省要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民政部门就必须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真正发挥“稳压器”和“调节器”的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驾护航。笔者根据我省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就今后的工作重点作几点思考。
一、提高认识,增强搞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自1998年以来,我国发生严重的冰冻雨雪灾害、512四川汶川7.8级特大地震、414青海玉树7.1级强烈地震和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后,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全局出发,对防灾减灾工作做出了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又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强卫书记和骆惠宁省长在不同会议上多次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并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重要批示。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青海省委棠委会2015年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中提出“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和避灾设施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我们要认真领会和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新形势下搞好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出发,牢记民政部门的服务宗旨,结合青海的实际,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扎实工作,奋力拼搏,努力在防灾减灾的思维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在体制机制的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能力建设的提高上取得新突破,推动全省防灾减灾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大胆创新,完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要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筹兼顾、综合减灾,强化基储应急有备,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的工作原则,着力抓好抗灾救灾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机制、灾害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灾害预警预报机制、突发自然灾害救助联动机制、物资保障机制、灾害应急管理的社会动员机制、灾害评估机制、灾害信息员培育机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涉灾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不断改善工作体制和防灾减灾机制,提高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积极探索,扎实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救灾工作方针,坚持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救灾款上级补助和地方列支相结合,现金救济和实物救济相结合的新路子,提高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大力开展灾害救助工作,扩大救助面,努力突破救灾工作任务繁重,而救灾款物紧缺的瓶颈问题,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四、强化措施,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要认真实施《青海拾十二五”社会服务发展规划》,按照“信息共享、传递迅速”的原则,加强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尽快完成省级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并逐步向州县两级延伸,重点加强县级救灾应急指挥站建设,确保灾情信息及时收集、汇总和传递,为科学决策抗灾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与地震、气象、国土资源、农牧、水利、林业等部门加强合作,整合资源,采取认定、修缮、加固、拓展、改建或新建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省城乡积极稳妥地开展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增强各级政府的灾害管理能力。要切实抓好格尔木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库、青南牧区及其它多灾易灾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的建设工作,尽快形成布局合理,设备完善,功能齐全的救灾储备库体系,增强物资的储备能力。加强对已实施防灾减灾工程的资金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理,科学施工,打造优质工程,使其早日发挥防灾减灾的功能。
五、多方筹资,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力度。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切实做到应急有备,提高救灾物资保障水平,保证灾情发生时,就近快速调运救灾物资,及时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主动向国家民政部客观反映青海救灾任务繁重,而救灾物资匮乏的实际情况,争取国家更多的支持;二是建立救灾物资支持资金的自然增长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增长,要逐步形成地方财政支持救灾物资储备资金的自然增长机制,保证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三是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坚持开展救灾款物的募捐工作,增加救灾款物数量,扩大救助面,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科学合理优化储备品种,增加物资储备数量,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抗灾救灾工作。
六、正确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要创新思维方式,改变工作方法,开拓创新,大胆实践,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灾害避险场所建设,给社区居民配发灾害应急救助设施和生活必须品,增强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发挥社会组织中的人才优势,建立和充实社区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慈善组织、参与社区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充分调动青年志愿者、预备役人员等社会力量抗灾救灾的积极性,组织协调落实好《部队参与抗灾救灾工作条例》,切实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增强社区综合减灾能力。
七、加快步伐,尽快完善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要深刻吸取玉树地震经验教训,强化工作措施,按照科学设置预案启动条件,严格预案启动程序,细化工作措施的总要求,加强修订编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工作,州县两级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修订预案,乡镇(社区)一级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和完善省州县乡四级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做到抗灾救灾工作有章可循,应急有备。同时要在不同范围、不同层面开展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通过预案演练,从中发现问题,寻找不足,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力有效有序进行。
八、突出重点,强化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出台《推动全省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推动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讲座,使每个居民从我做起,自觉关注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掌握避灾常识和技能,增强灾害自救能力。加强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工作,配备灾害应急包、帐篷、棉衣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切实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大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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