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局各项规章制度。
2.起草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掌握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
3.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准备工作,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督促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落实层级监管责任。
4.指导各设区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了解掌握建设工程较大安全事故情况,为地方组织提供建筑安全专家和技术支持。
5.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受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参与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受理省级安全管理先进企业和省级安全达标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申报检查事宜。
7.负责具体实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等的考核、审查和动态监管工作,推行信息化管理,及时上报发布相关信息。
8.掌握全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展工作,维护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9.落实建筑与市政施工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强化监管网络的信息化建设,督促各级主管部门落实分级督办责任。
10.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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