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时间:2023-02-18 23:58:14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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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范文

  技术进出口是我国对外经贸的重要方面。技术进出口合同有哪些呢?下面是的技术进出口合同资料,欢迎阅读。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范文

  技术进出口合同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修订后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17号令)同时废止。

  部 长  陈德铭

  20xx年x月x日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自由进出***术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第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

  自由进出***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的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第六条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除外。

  第七条 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60天内,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在办理登记和变更手续时,应提供提成基准金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 国家对自由进出***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登陆商务部政府网站上的“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网址:jsjckqy.www.oh100.com)进行合同登记,并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包括中文译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商务主管部门履行登记手续。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内容进行核对,并向技术进出口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第九条 对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要求或登记记录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补正、修改,并在收到补正的申请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第十条 自由进出***术合同登记的主要内容为:

  (一)合同号

  (二)合同名称

  (三)技术供方

  (四)技术受方

  (五)技术使用方

  (六)合同概况

  (七)合同金额

  (八)支付方式

  (九)合同有效期

  第十一条 国家对自由进出***术合同号实行标准代码管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编制技术进出口合同号应符合下述规则:

  (一)合同号总长度为17位。

  (二)前9位为固定号:第1—2位表示制合同的年份(年代后2位)、第3—4位表示进口或出口国别地区(国标2位代码)、第5—6位表示进出口企业所在地区(国标2位代码)、第7位表示技术进出口合同标识(进口Y,出口E)、第8—9位表示进出***术的行业分类(国标2位代码)。后8位为企业自定义。例:01USBJE01CNTIC001。

  第十二条 已登记的自由进出***术合同若变更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合同登记内容的,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办理合同登记变更手续。

  办理合同变更手续时,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登录“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持合同变更协议和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完备的变更申请材料之日起3日内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按本办法第七条办理变更手续的,应持变更申请和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办理。

  第十三条 经登记的自由进出***术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因故中止或解除,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当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等材料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遗失,进出口经营者应公开挂失。凭挂失证明、补办申请和相关部门证明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手续。

  第十五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登记岗位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十六条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成立时作为资本入股并作为合资章程附件的技术进口合同按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商务部负责对全国技术进出口情况进行统计并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进出口情况进行统计。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17号令)同时废止。

  技术进出口合同篇2

  合同目录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四章 支付条件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第七章 合同产品的验收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第十章 税费

  第十一章 履约保函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世界银行第__________号贷款项下第______号招标,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引进方”)为一方,德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让与人”)为另一方;

  鉴于让与人拥有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管理及销售铁路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让与人有权并同意向引进方转让上述铁路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引进方希望利用让与人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维修、销售和出品铁路______产品的专有制造技术;

  鉴于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并且引进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根据此合同及以方所签的另一合同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必要备件以用于铁路______产品的制造;

  鉴于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并且引进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根据此合同及双方所签另一合同规定的一定数量的部件和零件以用于组装和制造、铁路______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引进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2 “让与人”是指德国________公司。

  1.3 “合同”是引进方和让与人签署的如合同所述的协议,它包括所有附件,附录以及其所指的所有有关文件。

  1.4 “合同价格”是指引进方支付给根据合同全部完满成其合同义务的让与人的金额。

  1.5 “合同产品”是指由合同工厂根据让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生产的满足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所有产品。

  1.6 “合同工厂”是指引进方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地点,即时另北京____工厂。

  1.7 “技术资料和软件”是指让与人按照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给引进的所有文件,它包括下列内容:

  A.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B.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C.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部件的测试、检验、调试、组装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1.8 “技术服务”是指让与根据合同附件六和附近件七中的规定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技术监督、技术培训和其它服务。

  1.9 “中外运”是指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它是引进方指定的在目的港接收技术资料和软件、合同设备及部件的代理:

  A. 中国天津新港:

  中外运塘沽分公司

  地址:中国天津塘沽新港路44号

  电传:23187 TGFTT CN,传真:022 984757

  B. 中国北京空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亮马桥路安家楼

  电传:210205 AIRFT CN

  1.10 “P.R.C”是指中华人民共各国。

  1.11 “F.R.G”是指联邦德国。

  1.12 “世界银行”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转让并且,引时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及管理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吕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二。

  2.2 让与人同意给予引进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以及出口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和不可转让的。

  2.3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

  2.4 让与人同意派遣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其具体内容、和要求说见合同附件九。

  2.5 让与人同意在让与人的工厂和合同工厂对引进方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保证使引进方技术人员掌握转让的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十。

  2.6 让与人同意根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之扣的十年内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引进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及辅助设备。双方届时将另签合同。

  2.7 让与人同意根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次期之后的十年内最优惠的价格向引进方提供让与人自己生产或改造的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设备和软件,并协助引进方得到第三方生产或改进的制造合同产品所需和设备和软件。

  2.8 让与人同意,如果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引进方有权在合同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标明“由 ______(让与人名称)许可在中国制造“的字样,至于是否在合同产品上标明上述字样,则由引进方自行决定。

  第三章 合同价格

  3.1 基于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让与人按本合同的规定应完成的义务,本合同总价格为______德国马克。分项价格如下:

  3.1.1 专有技术费用为______德国马克。专有技术分项价格为:

  A.技术转上费:______德国马克;

  B.技术资料费:______德国马克(CIP北京机场)

  C.人员培训费:______德国马克;

  D.技术服务费:______德国马克。

  3.2 以上合同总价是对于让与人在本合同下应尽的包括按CIP条款将技术资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全部责任的固定价格。

  第四章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的所有费用将使用世界银行第______号贷款以德国马克通过不可撤消的、允许分批交付的、以让与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支付

  4.2 让与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其中国银行总行向让与人推荐并经引进方认可的让与人所在国的一个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食用证,该信用证的金额应等同于合同总价。该信用证将允许按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4.3 专有技术费用的支付

  4.3.1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0%,即___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并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 让与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件一份,或让与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无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的影印件一份;

  B. 让与人银行开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消的银行保函的正要一份,副本一份。该银行保函的格式说见合同附件12;

  C. 全额形式发票四份;

  D.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E. 商业发票四份。

  以上单据不得早于合同生效三十天之前提交。

  4.3.2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25%,即___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合同附件6的规定音乐会了第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 商业发票五份;

  B.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 交付第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 第一批技术粢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 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第一批技术资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3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50%,即___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附件6的规定交付了最后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商业发票四份;

  B.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交付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全部技术资料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4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5%,即______马克,装在合同产品样机验收完成、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且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商业发票四份;

  B.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双方签字的合同产品验收保格证书副本两份。

  4.4 引进方有权从履约保函或正在议付的付款中扣除让与人根据合同规定应交付的罚款/或补偿费。

  4.5 在中国境内产生的银行费用由引进方承担,在中国境外产生的银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除了因引进方的延误支付而产生的利息之外,义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利息费用均由让与人承担。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5.1 让与人应按本合附件56中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将技术资和软件运至北京机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风险将在技术资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后由让与人转移给引进方。

  5.2 北京机场盖章的日期将作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实际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术资料/软件交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让与人应通过电伟或传真将合同号、空运单号、提单日期、资料号、邮包号、重量、航班和预计到达时间通知引进方和合同工厂。与此同时,让与人应向引进方和合同工厂各邮寄两套空运单和技术资/软件的详细清单。

  5.4 如果技术资料/软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或缺少,让与人将在收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补发或更换。

  5.5 技术资/软件应包装在坚固的箱子内以适于长途运输,且能防潮、防雨。

  5.6 每箱技术资料/包装的外包装上应以不退钯的油漆用英文注明以下内容:

  A.合同号:______

  B.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招标公司

  C.收货人代码:______

  D.到货机场:北京机场

  E.唛头标记:______

  F.毛/净重量(公斤):______

  G.箱号/件号:______

  H.外形尺寸(长X宽X高):______

  5.7 在每箱技术资料/软件中,应备有两份详细的装箱单。

  5.8 技术资和软件可分批交付,但不得转运。

  5.9 技术资和软件应由属于世界银行成员国的国家或瑞士的班机承运。

  5.10 让与人负责在合格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投保费用由让与人负担。引进方为保险的受益人,投保金额为合同总价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

  5.11 本合同下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软件和技术服务应来源于现行世界银行采购掼中所列的合格的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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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让与人将派遣其熟练的、健康的、俣格的技术人员到引进方的合同工厂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让与人技术人员的专业任务、服务内容、来华人数和在华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

  6.2 引进方将为让与人技术人员的出入境签证、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帮助。让与人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详见合同附见______。

  6.3 让与人的技术人员在华进行技术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及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 引进方将派遣其技术人员到让与人的有关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培训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及培训要求详见合同附件____。

  6.5 让与人将为引进方培训人员的出入境签证提供帮助并提供技术培训必需的设施。培训人员在让与人国家的待遇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

  6.6 引进方的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让与人国家的法律以及让与人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 合同设备的验收

  7.1 为了检验让与人根据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软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让与人应自费派遣其代表到合同具体程序和标准详见合同附件______。

  7.2 在全同产品的验收试验中,如果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______所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让与人和引进方受权代表应签署四份验收证明,双方各执两份。

  7.3 如果合同产品在验收试验中达不到合同附件______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排除缺陷。第二次验收试验将在排除缺陷后进行。

  7.4 如果由于让与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资历验收试验失败,让与人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再次派技术人员参加到二次验收试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同时让与人应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同时让与人应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的有关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如果是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第一次验收失败,引进方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费用处理,并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的有关直接费用。

  7.5 在第二次验收试验时,如果是由于让与人的责任导致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合同附件______的要求,排除故障,再次派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验收试验,并承担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包括材料费。如果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第二次试验失败,引进方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费用处理,并承担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

  7.6 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合同附件______的要求,合同条款第87款将被引用。如果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要求,双方将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执行合同的协议。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8.1 让与人将保证按合同要求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让与人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并被证实了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是垧引进方免费提供改进、修改和开发的新的技术资料和软件。

  8.2 让与人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合同附件______的规定及时交付。

  8.3 如引进方发现让与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和软件不符合本合同第______款的规定,让与人应在接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半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邮寄给引进方。

  8.4 如让与人没有按本合同附件____及____款中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和软件,让与人应按下述比例向引进方交付技术资料和软件的迟交罚款:

  每迟交一星期,按专有技术部分合同总价应付金额的5%交付迟交罚款,但上述罚款的总额应不超过专有部分合同总价的5%。

  上述罚款的支付应作为预定违约金并且是对引进方因上述迟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的赔偿。

  8.5 让与人按第84款向引进方交付迟交罚款后,并不能免除让与人继续交付迟交部分的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义务。

  8.6 如技术资和软件的迟交超过六个月,引进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让与人必须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为12%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引进方。

  8.7 在合同产品的验收中,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达不到验收标准,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在验收时不能达到合同附件____所规定的技术指标,以至于引进方不能把合同产品投入成批生产,引进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让与人应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为12%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引进方,同时根据双方的协定,赔偿引进方的直接损失。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在验收时有些技术指标达不到附件____的规定,但引进方还能反司同产品投入生产,让与人应根据上述技术偏差的严重程度按合同总价的5%-10%赔偿引进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9.1 让与人保证对根据本合同向引进方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和软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向引进方转让该专有技术和合同设备。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让与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 合同双方应在十年内对相互提供的具有技术和商务性质的技术决窍、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工厂的水文、地理和生产等方面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如果上述技术诀窍、技术文件或资料的所有方还是由第三方公开的,则另一方不再承担对上述技术诀窍、技术文件或资料的保密义务。

  9.3 引进方有权在本合同的有效期之后使用让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技术资料和软件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第十章 税费

  10.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乘法对引进方征收的与招待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剩就由引进方承担。

  10.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联邦德国政府关于避免双得征税和防止漏税的协议》对让与人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让与人承担。

  10.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让与人承担。

  第十一章 履约保函

  11.1 合同双方签字后三十天以内,让与人应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该保函应由北京中国银行根据外国某一银行向北京中国银行提交 的反担保开具。该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将持续到合同产品验收和合同设备保证期结束以后。

  11.2 上与人应按合同附件____的格式提交履约保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让与人承担。

  11.3 如果让与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某项义务,引进方将有权对该保函行使追索权。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如果让与人和引进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洪水、水灾、台风、地震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的执行,则履行合同的期限将推延一段相当于该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过电传或电报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之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邮具的证明文件交另一方确认。

  12.3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习快解决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13.1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如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促裁解决。

  13.2 仲裁将在期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乐摩托车商会仲裁委员会按其程序和规定进行仲裁。

  13.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3.4 仲裁费用期间,除了合同中拉交仲裁的部分这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签字。双方将在必要时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合同,合同生效日期将以下列事项最后一个发生的日期为准:

  A.最后得到政府批准一方的批准日期;

  B.世界银行对合同的批准;

  C.引进方收到履久保函。

  双方将尽最大努力使合同获得批准,并用传真或电伟通知对方并以书面确认。

  14.2 如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经过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则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4.3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年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将自动失效。

  14.4 合同有效期满将不影响双方未了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将继续付给债权人未付的债款。

  14.5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4.6 本合同由条款第一章至第十五章及附件____至____组成。合同正文及附件者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和分包将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以后生效,同时将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通讯应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收面形式一式两份用挂号航寄。

  14.9 尽管本合同本章141款的规定,如果不是由于让与人的责任而使合同____在签字后三个月内仍在终止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赔偿支付和双方已产生的费用。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15.1 引进方:

  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本郊二里沟进口大楼

  电传:22075 CNTIC CN

  传真:(01)8316696

  15.2 让与人:

  名称: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____

  传真:________

  15.3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引进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让与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技术进出口合同篇3

  一、合同名称

  ________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___国________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系指为制造_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用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__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它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85001)、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__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中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它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__国与__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_国则由__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水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受方: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供方: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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