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工作

时间:2022-08-03 21:51:59 安全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安全标准化工作

为贯彻落实***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规范》)和《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2007〕135号)精神以及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10)74号)等文件要求,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结合我公司(厂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风险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和公司(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通过实施《规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矿山本质安全程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任务目标
国家和省、市安监局规定:2015年底凡未达到最低标准化等级的,一律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2010年之后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未实施安全标准化的,不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三轮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之前安全标准化未达标的,不予延期换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考核检查发现未启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不予通过年度考核检查;将是否启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
根据创建标准化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公司(厂矿)在2015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整改、试运行、考评工作,并出具考评报告和结论,向省安监局提交申请材料;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安全标准化等级认定等所有工作,并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的企业必须具备的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地勘资质、矿山工程施工资质有效,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履行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程序)且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建立并良好运行标准化系统6个月以上的企业;
(三)尾矿库必须达到正常库标准;
(四)至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三、技术指导及考评机构
由专家组对我公司(厂矿)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由省安监部门组织专家对我公司(矿)进行考评定级。
四、组织机构
(一)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 长:汪水泉
副组长:何景良 黄金春 王锦斌 李特来 谢高明 曹华雁
成 员:赖炜  汪永明 卢德文 柏振兴 朱自芬 龙礼珠汪华阳 汪飞龙 龚清海 各厂矿负责人
(二)成立安全标准化工作小组
组 长:黄金春
副组长:王锦斌
成 员:李特来 赖炜 汪永明 卢德文 柏振兴 朱自芬
 龙礼珠 汪华阳 汪飞龙 龚清海 王福荣 柏振兴
 胡振好 汪胡林 边辑  苏日文 各厂矿有关人员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培训、宣贯、策划(时间:2010年8月底以前)
1、组织召开安全标准化动员大会。
2、成立安全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3、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培训。
4、组织召开工作小组成员会议,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估(2010年8月至10月30日)
1、各单位工作小组成员对本单位全体职工传授并巩固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技术。(2010年8月至9月10日)
2、工作小组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系统、全面的危害因素辨识,为安全标准化支撑系统的编写提供法律依据。(2010年8月至9月10日)
3、工作小组收集梳理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识别与安全标准化规范体系等相对应的制度、文件、规程或其他要求,为安全管理制度手册编写提供依据

【安全标准化工作】相关文章:

安全标准化工作总结10-04

安全标准化班组工作总结02-20

班组安全标准化工作总结01-28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03-07

安全标准化工作总结精选15篇05-16

煤矿安全标准化工作总结05-13

安全标准化工作总结(15篇)05-16

安全标准化工作总结15篇05-15

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总结01-18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范文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