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产品总代理合同

时间:2021-11-24 12:52:34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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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总代理合同范例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南通利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授权区域及销售目标: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在销售区域内独家销售甲方产品.
3,合同生效 叁 个月内,乙方在所经营的区域内,铺货率应达到60%以上,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经销权.
二,合同生效及期限:
1,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乙方签订完合同,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首次提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或交现金),乙方资金到帐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届时视乙方合同指标的完成情况和有无严重违约行为,确定是否续签区域总经销合同.如乙方完成合同销售任务,乙方有权续签本合同.

产品总代理合同范例

三,协议目标: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精装系列产品(普装产品销售额除外)销售回款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按代理供货价格计算),每季度回款任务额为:第一季度 万元人民币,第二季度
万元人民币,第三季度 万元人民币,第四季度 万元人民币,前一季度未完成的任务累积到下一季度完成;乙方每月回款不得少于 万元以上;首次提货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后期每批发货都是款到甲方帐户后发货.
四,市场保证金:
为了规范经营,严格杜绝冲窜货现象(仅限精品系列),确保各地经销商的利益,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由甲方开具财务收据.本合同终止时,乙方未违反本合同关于冲窜货管理的规定以及甲方价格政策,甲方将在双方手续结清后10日内,一次性返还市场保证金.
五,订货,提货,开票,结算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应向甲方传真有加盖公章的书面《订货单》或销售合同,甲方执拓行先款后货的原则;
2,乙方在第二次提货时,必须提供上一批次产品的流向单据复印件,否则,甲方可以暂时停止供货.以后每个批次都照此办理.
3,本合同中的代理价格已含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增值税票,甲方只承担乙方代理价格的税票.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开票申请后,按有效合同的相关帐号,税号开票,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
5,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货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城市,但该城市地址必须与有效合同单位城市地址相同,乙方在签定《订货单》或销售合同二十日内没有收到货物的,应及时向甲方进行反馈,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长途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产品的检验和验收,如产品或包装因运输而造成损坏,应在收货之日与承运方人员确认上述损坏的书面报告,同时在收货后三日内将书面报告传真至甲方其原件随后应寄至甲方存档,以便保险公司办理索赔.如产品到达后,乙方在3日内未向甲方发出任何通知,则视同产品完好无损.
7,甲方对乙方所购甲方产品采用公路或铁路的运输方式.如乙方需要其它方式运输,应在订单上事先注明并支付50%的运费.
8,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等事故),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及时收到货物,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要用文字方式通知对方.
六,退货和换货:
1,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按甲方要求操作市场,但首次提货量未能全部销售,乙方对未销售部份要求退货时,甲方将给予办理退货.甲方在收到上述乙方的退货,经验收核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原进价给予办理退款,乙方必须保证所退产品为原包装,无破损.乙方要求退货的行为视为放弃经销权.
2,在甲方提供的产品中,如因甲方原因,所产生的污染,有损害或产品质量有问题的产品,可以在1个月内向甲方退换.
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包装等的损害可与甲方协商退回甲方予以重新包装,但所发生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用等)由乙方负担.
七,市场保护: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直至终止本合同(在保护价以上的正常商业流通另行考虑解决).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与分销商或销售单位签订市场保护的有关约定,如因乙方未严格履行此约定而导致第三方发生违反甲方市场体系和价格体系规定的行为,甲方将视为乙方责任,并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3,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严禁跨区域销售.乙方直接或间接(通过第三方)将其订购货品在其授权区域之外销售即为违规(乙方为出货方).违规者需以产品零售价格的一倍回购违规销售的货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本合同.
4,乙方若发现本地区有来自其它市场的货品,应立即向甲方书面通报,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了解有关销售商,产品来源,产品序列号,数量等相关证据.甲方接到乙方通报后,将及时给予调查并给出书面处理意见.
5,甲方对违规情况处理的一般原则:
(1),如确认为违规,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2),受害方根据甲方的处理意见中规定的数量及金额购进出货方违规货品.购货金额不高于出货方在甲方的市场保证金.
(3),出货方需按零售价一倍以上向受害方回购违规货物,并按当批发货金额的1-2倍进行罚款,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同时市场保证金已退还的需要新补充.
(4),若出货方及受害方自行协调解决,甲方尊重其解决办法并承诺不追究其它责任.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作窜货处理:
(1),跨区域连锁药店的药品销售,但跨区域的连锁药店必须与总店或连锁公司创办地,法人,字号相同.
(2),因乙方开发力度不够造成空白市场而被外区域产品流入乙方市场的,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其确属乙方工作不力而未占领的市场;经甲方考查,乙方有能力重新开发被抢占的市场,甲方可协调流入产品销售方退出该市场.
7,区域保护仅限精品系列产品,普装产品不受市场保护限制.
八,广告宣传
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公司品牌的部分媒体广告投放.
2,如果乙方自行在当地媒体投放广告,广告费由乙方承担,但广告内容及形式应与甲方制订的广告策划形式保持一致,并将广告样稿(样带)送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乙方任何不经甲方批准制作与投放的广告及宣传品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承诺自行承担责任.
3 ,甲方在市场推广时按销货量比例为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品,产品资料和技术资料,乙方如需增加数量应在订货单中声明并按成本付费.
九,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义务:
(1),向乙方出具代理证书(企业法人委托书),维护乙方代理权益;
(2),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政府法定机构批准文件,其他机关相关证明和必要产品检测报告;
(3),甲方将视乙方的销售情况和市场情况,协助乙方进行不定期开展促销工作.
(4), 甲方将不定期在全国重点部分媒体做广告宣传,以提升的品牌知名度和支持乙方的工作.
2,甲方权利:
(1),有对乙方的销售渠道,零售价格进行监控的权利;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利;
(2),有审核经营策略,调整经营计划的权利;
3,乙方的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产品销售及服务宣传时不得随意夸大产品功效及修改产品宣传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制定本经销区域内的客户开发计划和市场服务计划,并通报甲方,以便甲方配合开展工作.
(3),乙方必须组建专门部门,配合专职人员,包括品牌经理,营销人员,专题开展代理品牌及其系列产品的营销工作,以便甲方及时了解情况协助乙方开展好市场销售,服务工作.
(4),乙方应负责区域内的相关招投标事项;
(5),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规范,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
(6),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从事大型推广活动,乙方为主要承办方,甲方协助筹划.乙方在进行市场推广和宣传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执行规范操作,重要活动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以维护品牌整体形象和遵守国家有关广告方面的规定为准.
(7),乙方承担产品销售底价以上部分开票税金,税率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乙方从甲方提取回款提成时,应提供有效票据冲抵平帐.如不能提供票据的,则应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8),乙方在一个季度内未完成当季度任务额70%的,或两个季度未完成任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产品经销代理权,如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甲方不得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4,乙方权利
(1),享有授权区域独家代理权及发展和管理区域分销商的权利;
(2),有参与,了解甲方所制定生产质量的权利;
(3),对产品款式,供货价,零售价有建议权;
(4),有监督甲方处理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利;
(5),享有甲方免费提供的市场指导和规定数量的相关产品宣传资料的权利.
(6),如乙方完成合同任务,享有本合同续签的权利.
十,知识产权
1,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于有关产品的任何技术,商务资料及使用的一切版权通知,许可文件,商标和其它材料均应妥善保管不得他用;
2,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得到的彼此的商业秘密应进行严格保密.
十一,争议处理及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2,甲,乙双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任何一方有权索赔.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涉及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应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本合同没有规定事宜时,双方应本着协商原则加以解决,并将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的方式纳入本合同中,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供货价格:详见乙方区域供货价格表(附表一).
十四,备注:
甲方:(盖章)南通利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开户银行:江苏省南通市工行南通工农路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1111 8224 1900 0039985 银行帐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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