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职责与细则

时间:2024-04-19 07:37:04 工作职责 我要投稿

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职责与细则

  一、工作要求

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职责与细则

  1.教师必须接受幼儿园交给的教学、教研、指导实践及带教等项工作,并完成工作量。

  2.教师应遵照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教学中教师必须讲普通话

  3.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教案时用字要规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使用标准普通话,语言简练规范、准确生动,富有感染力,易于幼儿理解。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出须通过幼儿园安排调课。教师之间不得私下自行调课。

  二、考核内容

  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主要是以教师的教学与教研工作任务为主,包括教学态度、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教改工作以及教师教学工作纪律等,有量的规定,有度的要求;既要看教学态度又要看实际效果;既重视业务水平又要注重思想道德修养。

  1.教学态度。主要考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自觉性,从事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对待教学教改的态度。

  2.教学工作量。包括担任课程的名称、类别(基础性课程、探究性课程、拓展性课程)、周课时数、指导实践、带教、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材、教参、以及兼职班主任等各项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等。

  3.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等环节。重点考核教师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书育人、提高教学质量的实际效果。

  4.业务水平。掌握专业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相应职称的工作能力、教研教改能力以及计算机的应用能力。

  5.教学研究。教学教研成果包括教学科研成果、专著、论文、教材及教材建设的其它成果。应注明公开出版的单位、时间、主编或参编、本人角色及获奖情况。

  6.教学手段。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或网络教学等情况。

  三、考核办法

  1.对教师的考核重在平时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学年度进行一次。

  2.每学年度末,教师要对自己承担的教学、教研等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总结,如实填写《教师业务档案表》。

  3.业务主任根据平时的考察和家长、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实事求是地签署评语。

  4.学校主管领导,要认真的审查教师的工作总结及《教师业务档案表》内各项内容、业务主任签署的意见,综合考评后签学校的具体意见。《教师业务档案表》统一交学校档案室保管,作为教师聘任、培训、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奖励与处分

  1.每学年度凡在教学活动和教学改革中经考核做出优秀成绩者,经处室评选,学校审批,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对表现不好、工作不负责、有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应报有关部门调离教师岗位从事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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