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论文

时间:2022-09-10 13:33:58 财务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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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论文

  谨慎性原则,是我国会计实际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论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论文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论文 篇1

  [内容摘要]

  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运用的一项重要原则,但由于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主观臆断性等弱点,随着应用范围的扩大,任意调节费用、操纵利润的空间也增大,谨慎性原则既有其合理的一面,也存在其固有的局限性。

  作为一项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既有其合理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一方面它能避免虚增资产和夸大利润从而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在运用该原则时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随意性,经常与其他会计原则发生冲突,甚至为粉饰财务报表留下了空间。

  [关键词]

  谨慎性原则;会计准则;主观随意性;职业判断

  一、谨慎性原则的定义

  谨慎性原则亦称审慎原则、稳健性原则、稳健主义、保守主义等,在会计环境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精确性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应运用谨慎的职业判断和稳妥的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充分预计可能的负债、损失和费用,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的资产和收益。

  应用谨慎性原则主要是由于会计实际操作中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如果不加以估计和判断,则不利于投资者和经营者掌握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不能作出正确的的投资经营决策;其次,企业的经济活动有一定的风险性,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提高抵御经营风险和驾驭市场的能力,这就需要我们谨慎地应对市场的变化,谨慎地估计经营风险。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谨慎性原则在我们的会计实务中的运用越来越广,在具体的会计实务操作中随处可见。如收入的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或有事项的确认、关联方交易的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等。

  (一)收入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定义如下:“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因此,收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

  第二,收入的取得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者资产增加和负债减少两者兼而有之,最终将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第三,因所有者投入资本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不属于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为:企业是否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卖方;企业是否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治理的权利,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收入的金额是否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企业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是否能够可靠计量。只有企业的销售同时满足了上述五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否则,不予确认。在具体会计处理中如售后回购业务,在收到货款时不确认收入,而作为一项负债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这样可防止高估收入,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迹象,如果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其可收回金额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该资产的销售净价两者较高者确定。如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包括:存货跌价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等。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因为资产未来期间不能给企业带来原账面价值的经济利益流入。资产的主要特征是它必须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则不能确认为资产,所以企业应以能给企业带来多少经济利益流入,就确认为多少资产。这样则不致于导致企业资产和利润虚增。因此,企业资产一旦发生减值则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以后资产在摊销和折旧时以扣减了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新会计准则还规定,前期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在以后会计期间恢复的,除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情况下外,一率不得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的实施,保证了各项资产价值的真实性,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

  借款费用能否资本化首先要严格地界定期间界限。区分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还是借款费用非资本化期间,非资本化期间不准资本化,只能费用化。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才允许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否则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再次,要区分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按在资本化期间内的借款利息扣除资本化期间内未使用的专门借款的利息收益,确认为资本化利息。而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以在资本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确定。它不是将所发生的借款利息全部资本化,计入资产价值。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中的不得高估资产原则。避免企业高估资产少计利息费用。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即使是企业不使用、不需用和闲置的固定资产也照样计提折旧。防止企业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任意调整固定资产的类别,通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来人为调节利润,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具体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和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通过计提折旧可以将成本费用均衡地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而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则是两种加速折旧方法。它是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来选择的。特别是技术更新换代比较快的固定资产,它在使用的前期为企业创造了较多的经济利益,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固定资产将被技术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所代替,则其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成递减态势,所以加速折旧可以让企业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使用后期少提折旧,从而可以将固定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提前得到实现,并且加速了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

  (五)或有事项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或有事项满足负债确认条件才能确认为预计负债。具体条件如下: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而“很可能”指的是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等于95%,如果小于等于50%则不能确认。而与此相对应的,如果企业清偿的该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基本确定”是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虽然或有事项在当期都不能100%的确定其未来是否发生,但谨慎性原则要求我们不能对潜在的负债和资产视而不见,该确认为资产或负债时就应该确认,并在报表附注中给予披露。给投资者、经营者及相关人员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作出正确的决策。对于“很可能”、“基本确定”等相关比率的确定,可以规避企业滥用或有事项任意低估资产,高估费用。

  (六)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的也视为关联方。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内容如下:

  1、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该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信息。具体包括:

  (1)、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母公司不是最终控制方的,还应当披露最终控制方名称。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还应当披露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母公司名称。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3)、母公司对该企业或该企业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3、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通过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谨慎原则的要求。

  (七)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计量。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可以由成本计量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反之则不能。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与公允价之间的差额冲减留存收益,不得计入当期损益。自用的固定资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反之公允价值小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冲减了当期损益。会计准则的这些规定,防止了企业利用资产之间的转换和计量模式的变更,人为调节利润,充分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三、谨慎性原则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会计人员在核算方法的选择上具有主观随意性。例如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加速折旧法,但具体怎样选择,那会计人员可以根据管理当局的意图或自己的主观意愿自由选择。又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准则中并没有强制规定具体的计提标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选择计提比例。那企业就有操作的空间,如果要调增当期利润则可少提坏账准备,反之则多提坏账准备。所以这些核算方法的选择未必能客观地反映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反而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虚假的信息创造了合理的空间。

  (二)谨慎性原则与税法政策不能协调一致。谨慎性原则中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税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许税前扣除,预计负债的计提,税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期不能扣除,在企业实际发生时才允许扣除。这样企业在当期需补交所得税,并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使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受到限制。

  (三)谨慎性原则与其它原则的冲突。谨慎性原则有很多属于会计估计的内容,它强调对很可能发生的损失计入预计负债,对资产发现减值迹象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所有的这些都是没有实际发生的,这将会违背“不是本期发生的费用均不得计入本期”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它容易导致低估资产、收入、高估负债、费用。

  (四)公允价格难以取得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中要以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为参照,而可变现净值主要以该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可是除了股票、基金等一部分资产的市场价格可以取得外,其他相当一部分资产因不存在活跃的市场,缺少市场价格信息,我们无法取得其公允价值,这样就无法准确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会计人员为了谨慎从事,不得不低估资产,高估成本费用,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五)谨慎性原则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横向不可比。由于各企业所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不同,有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有的采用历史成本计;由于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有的采用加速折旧,有的采用直线法折旧,造成企业之间缺乏一致性,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不利于管理当局横向比较,从而不能作出正确的分析、决策。

  四、谨慎性原则合理运用的建议

  (一)对谨慎性原则的相关内容、条款给予细化。由于会计准则规定中的模糊性、不够明确性,造成会计人员在具体实务处理时有人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对谨慎性原则的相关内容、条款给予细化,明确其具体的适用范围和前提条件,限制具体业务操作时的空间范围。挤掉人为的虚增资产和虚增利润的水分。从而保证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

  (二)加强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税法政策的协调一致。谨慎性原则要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推广和运用,首先要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税法在资产确认、货币计量等方面口径尽量保持一致,缩小两者之间在确认和计量方面的差异。其次,税法政策要逐渐深入到企业经济的实质,与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会计实务的处理上尽量协调一致,而不能相背离或有冲突。使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合理运用营造适度的外部环境。使财务报表能够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三)对会计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鉴于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运用越来越广,要求会计人员要在实务操作中作出正确的职业判断,准确的业务分析,则必须对会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不但要其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而且要其加强经济、管理、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的学习,切实地增强对经济环境的预测能力和客户经营状况分析能力,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正确地运用谨慎性原则。

  (四)尽量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它原则的冲突。在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同时,首先应以客观性原则为基础,在不违背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应用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核算原则的运用,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其优先顺序。由于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下的不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序也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在信息披露中充分说明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范围、时间和程序,揭示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其变化情况,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使会计报表使用者准确地理解企业财务状况。

  (五)建立和完善市场价格机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市场价格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信息的传递,将各类商品的交易价格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可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将各种信息收集并储存起来。会计人员在对资产进行确认计价时很轻易地获得公允价值。这样不至于对公允价值的判定造成较大的偏差。

  (六)加强外部审计监督。由于会计人员在谨慎性原则的具体运用中,谨慎度的把握完全凭借其个人主观判断。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的会计人员在实务处理时过度谨慎,低估资产,高估成本、费用,企业的财务状况反映过于悲观,不利于企业的扩大在生产,使企业的错失发展良机。有的会计人员在实务处理时不太谨慎,或为了管理当局经营业绩评价的需要,高估了资产和收益,低估了成本、费用。虚增了利润,财务状况反映过于乐观,使企业盲目地扩大再生产,损害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要想会计人员客观地把握谨慎度,我们可以定期地聘请注册会计师对相关账务处理进行审计,加强监督,选择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谨慎性原则。防止滥用、曲解、不正确地使用谨慎性原则。避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保持企业良性发展。

  总之,由于谨慎性原则在运用时两面性,要求我们相关部门和会计人员必须充分地认识其利弊,合理正确地运用谨慎性原则,不夸大其词,或过于谨小慎微,将谨慎性原则正确地应用于实务中,充分发挥其在企业风险防范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深入其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参考资料:

  1、《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2月版;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版;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4、《新会计准则下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应用》,查秉柱,科技资讯;2007年第2期;

  5、《浅谈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中的合理运用》,刘玉萍,消费导刊;2007年第5期;

  6、《论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中的运用》,赵聪,时代经贸;2006年总35期。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论文 篇2

  谨慎性原则,是我国八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一。它要求企业面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时,保持谨慎态度,对企业资产和利润的核算宁低勿高。在会计实务中,一方面,谨慎性原则有着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谨慎性原则肯定了经济生活中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将风险反映于会计核算的过程之中,避免了会计信息失真。但另一方面,谨慎性原则又有其固有的局限性。谨慎性原则更多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因而为人为操纵利润提供了可能。因此,多措并举进行改进,提高其可操作性,才是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关键。

  一、研究环境分析

  1。外部环境分析

  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在经济运营中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和挑战,面对的不确定因素也逐渐增多。市场经济是谨慎性原则产生的直接原因和重要推动力,谨慎性原则的产生得益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依赖于市场经济体制,但也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波动性,造成了谨慎性原则的诸多局限性。例如谨慎性原则运用中的重要概念――公允价值,其取得完全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以及对市场价格的熟知程度,但是市场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会计人员几乎不可能完全掌握市场信息。在市场经济下,如果要符合谨慎性原则的同时保证完全客观,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很难做到。

  2。内部环境分析

  影响谨慎性原则目标的实现的内部因素众多,现就以下两个因素做浅显探讨。

  一是经营者和股东的目标不同。经营者的目标是尽可能地展示财务状况的良好面,美化甚至隐瞒财务状况的不良面,以取得股东对其经营业绩的认可来获得更多的薪金报酬。而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其结果是“低估”资产和利润,与经营者的目标相冲突,更多地维护了股东的权益。

  二是部分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缺失。谨慎性原则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提出了高要求,与此同时,也给会计人员提供了相应的操纵空间。会计人员可利用谨慎性原则将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粉饰财务状况,又不违反会计法规。

  二、谨慎性原则在我国准则中的发展进程

  1993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首次提出了谨慎性原则这个概念。

  1998年发布《收入》《投资》《建造合同》等七个具体准则,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完善了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流程中更加渗透了谨慎性原则这一理论要求。《投资》准则中,短期投资初始计量时,遵循账面成本和市价孰低原则;长期投资持有过程中,出现企业经营状况变故或者持有的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时,其计量遵循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原则。《收入》准则中,明确了收入确认的标准,提出收入的确认条件更多达四条。《建造合同》准则中,规定预计总收入不足以弥补预计总成本时,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1998年,谨慎性原则通过准则规范的形式,得到了进一步的具体体现。

  1999年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要求股份公司对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这四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构建固定资产时,规定借款费用交付使用时立即要进行资本化处理,将借款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构建成本之中;规定资本公积金中,捐赠实物资产价值、资产评估增值、投资等不可转增股本;对于收入确认方面,以经济实质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要求与资产有关的风险报酬已转移才可确认收入。

  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第二章的第十八条明确对谨慎性原则的内涵和外延进行规定。

  如今,谨慎性原则已在我国会计工作中得到了广泛而普遍的应用,更是被会计理论界普遍认可。

  三、谨慎性原则在新准则下的应用范围

  (一)在资产、负债确认与计量中的应用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对于应收账款,设立坏账准备备抵账户,按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由于赊销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常见收款方式,受市场风险、对方企业经营状况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在所难免。因此通过设立备抵账户的核算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应收账款被高估的现象。

  (2)对于存货,设立存货跌价准备备抵账户,期末计价遵循”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负债“高估”,资产“低估”

  例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时,将该租赁资产租赁期开始日的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作比较,选择价值较低的作为该资产的入账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中,采用加速折旧法

  2006年新制度中,允许企业对于固定资产折旧选用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这两种方法的共同特点就是企业前期承担的固定资产价值摊销较多,后期承担地较少。这不仅体现了新准则与国际接轨,也是谨慎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4、资产期末价值复核时,“调低不调高”

  例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出租人应于每期期末,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担保余额增加,则不做账面调整;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额已经减少的,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益。

  5、或有事项中,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区别对待”

  例如企业在某些经济业务中产生潜在的债务,满足会计准则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并且在会计报告中进行披露。而对于或有资产,企业不能确认也不可在会计报告中进行披露。除非该资产很有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才可在财务报表中披露。

  6、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门槛”不同。

  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其确认也必须遵循谨慎性原则,并且要求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大于95%才可确认。而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只需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大于50%即可确认。

  (二)谨慎性原则在收入确认与计量中的体现

  我国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对收入进行确认与计量。即根据收入发生与否来进行确认与计量。企业收入的类型有很多种,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它们的确认条件是不同的。

  1、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与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流入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劳务合同收入

  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当劳务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3)当预计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列报方面的体现

  1、负债的列报

  企业的负债分为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企业应将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分开列报,使债权人能够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避免做出错误决策。

  2、每股收益的列报

  企业的每股收益最能反映股东权益的盈利水平,每股收益又分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企业不仅要列报基本每股收益,还要列报稀释每股收益,使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充分的了解,不至于高估企业普通股的获利能力。

  3、资产的所有权状况的列报

  企业很可能存在被抵押的存货、固定资产等,为了使报表使用者获得更客观的财务信息,企业必须对上述资产做出披露,否则决策者会对报表做出错误的解读,高估企业财务状况。

  4、融资租入资产的列报

  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企业虽然不占有该资产的所有权,但是实质上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大部分都流入了承租企业。出于谨慎考虑,企业必须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为自有资产进行核算,承担其后续折旧支出,并且在报表附注中给予其充分的披露。

  5、关联方交易事项的列报

  企业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可能会利用关联方交易粉饰报表。关联方交易可能不具有商业实质,不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交易。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关联方交易事项,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

  四、谨慎性原则的优越性

  (一)保证了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面对着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及市场竞争,企业的生产经营等活动也包含了越来越多的风险,作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企业比以往更关注自身的经营成果。企业的会计系统必须要将风险因素考虑进去,充分合理地运用谨慎性原则,从而才可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真实反映了经济业务中的不确定性

  谨慎性原则存在的一个基础就在于会计活动本身包含了一定的会计假设。会计活动不是对现实经济活动的影射,它涉及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一不确定性为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条件。落实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资本的保全,从财力上为各项风险做好准备,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三)与其他会计原则相协调

  在众多会计原则中,谨慎性原则并不是最重要的一条,从理论上而言,谨慎性原则是对其他会计原则的一个补充,各会计原则的共同落实才保证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对于同一项经济活动,特别是企业经济活动涉及较强的不确定性时,企业可能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方法是否合理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为了确保判断的结果科学,必然需要谨慎性原则的约束。

  (四)真实反映企业盈利情况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报表上的盈利状况,如果会计方法选择不当,则企业有可能会出现报表上盈利实际上亏损的现象。企业不仅要为这种虚假利润缴纳所得税,还有可能需要支付更多的股利,其结果是股东利益被侵蚀。谨慎性原则的贯彻可以有效防止这一现象的发生,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助于企业的健康长久的发展。

  五、应用中的局限性

  (一)定义的模糊性导致应用主观性

  由于谨慎性原则较为抽象,会计准则缺乏具体全面的可操作性规定,因而存在滥用该原则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现象。以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为例,当需要企业体现经营业绩时,企业可少提或不提当年的资产减值准备,营造企业经营业绩上升、利润增加的假象。谨慎性原则的定义模糊性,为企业粉饰财务报表提供了“合理”空间,造成会计信息不可验证,导致财务信息的失真。

  (二)与税法规定不协调

  现行税法税前费用的列支与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列支,口径不一致。税收以真实可靠的事实行为为依据,并不认可对或有事项的会计估计。例如会计核算中的准备金的计提,是谨慎性原则的重要体现,但这种做法不被税法所接受。这就导致了这样的不合理现象:企业计提准备金,减少了本期账面利润的同时,还应补交这部分的所得税,这就直接减少了企业现金流量,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

  (三)受到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极大制约

  我国会计从业人员众多,职业素质参差不齐,相当数量的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不能够达到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有的会计人员对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采取回避态度,“依葫芦画瓢”地处理会计事项,沿用老套路,缺乏基本的职业判断;有的会计人员对谨慎性原则的理解有偏差,一味地“压低收益,多计损失”,导致应入账的收入不入账,成本费用无原则地扩大计提范围。

  (四)有些情况下与其他会计原则相抵触

  (1)与真实性、客观性、可靠性等原则相冲突。客观性等原则要求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为会计核算的依据,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而谨慎性原则针对的是可能发生但没有真实发生的经济事项,因而与这几项会计原则相矛盾。

  (2)与配比原则相冲突。配比性原则要求各项收入要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同时计量。而谨慎性原则则将某些成本、费用提前计量,使某些收入的成本被提前确认,提前冲销了收益,导致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不同步,违背了配比原则的基本要求。

  六、改进措施

  (一)各会计原则的重要性不同,应予以区分

  真实性原则是最重要的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不能凌驾于真实性原则之上。在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相冲突时,要根据经济事项的重要性、不确定性区别对待。此外,不同企业在运用谨慎性原则时所采用的标准不统一,运用的时间、条件和方式上都存在差异,因此企业必须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进行必要的披露。

  (二)提高会计人员职业能力

  会计活动涉及众多不确定因素,在很多情况下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所以应当拓展会计人员的学习途径,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

  我国当前的现状是很多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尚不能满足工作中的实际需要。针对此现状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措施进行改善:首先,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这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有效的关键所在,只有会计人员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才会在做职业判断时保持客观。其次,我们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日趋加快,会计知识也不例外。会计人员应掌握会计发展的潮流,系统全面地掌握会计知识,并深入会计知识运用。最后,会计人员可以定期进行案例学习,从实际情况中学习领悟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这也是一种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的有效方法。

  (三)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作用

  独立审计可以为企业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提高一层外部保证,应充分发挥这一外部监督作用。

  滥用会计原则是存在于各企业中的一个常见的问题,为了自身的利益,企业很有可能不当地使用谨慎性原则,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利用外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使自己所获取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与此同时,会计制度应针对谨慎性原则的使用做出明确的规定,从立法的角度对该原则的使用做出规范,促使企业既不过度谨慎也不会谨慎性不足,这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是一种有效的约束,使企业无法滥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从而保护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刘红。关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理性思考。经济论坛。2007年第四期。

  [2]郭剑颖。谈会计谨慎性要求的局限性及应采取的对策。军事经济研究。2012年第七期。

  [3]张洁。探讨会计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局限性及改进措施。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六期

  [4]夏继芳。在企业会计工作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分析。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二十一期。

  [5]马敏。会计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实例研究及相关理论探讨。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5年。

  [6]李伯丽。谨慎性原则运用的适度性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2009年

  [7]李青原著。制度环境、会计信息质量与资本配置。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论文 篇3

  [摘要]

  本文以国际会计惯例为基础,从会计结构的角度,详细的论述我过新会计制度采用谨慎性会计原则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以及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现代会计中的运用;在采用谨慎性原则的同时,应防止过度谨慎的做法。

  [关键词]

  谨慎性原则必要性运用过度谨慎。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在处理企业不确定的经济业务时,应持谨慎的态度。也就是说,凡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予以记录和确认,而没有十足把握的收入则不能予以确认和入帐。

  谨慎性原则的提出,一是因为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会计人员在处理这些业务时,不得不经常面对它,并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这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

  二是因为企业是一个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它负有以自己的收入抵偿自己的耗费并保证企业顺利、稳定发展的责任。

  三是因为企业面临着一个有风险的市场,企业必须谨慎的处理一切经济业务,以保证企业在市场的动荡中立于不败之地。比方说,只要企业同其他企业有经济往来就有可能发生坏帐;另外企业在经营中也存在资产过时削价处理和其他损失等情况。对于上述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则应遵循谨慎原则,即将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预先估计入帐,待费用或损失发生时,由于已经提前预计,就不会使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忽高忽低的混乱。

  一是我国的会计结构中包含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

  构成当今世界通用的会计结构的主要因素有:四项会计假定,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和收入实现原则。在四项会计假定的基础上,企业按权责发生制计算费用和收入,按配比原则计算损益,这些假定和原则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是通用的,在这样的会计结构中,实际浸透社谨慎性原则(或谨慎思想)。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中包含谨慎性原则

  现代会计以费用和收入的发生为依据,进行期间损益的计算。现行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是由确定性计算和非确定性计算构成的,其计算结果也自然包含着确定的数值和不确定的数值。预见计算时,会计人员必须选择特定的一个数值,如果是单纯的预见计算,从理论上来说就要使预计值和事实确定值的误差尽可能缩少,为此应选取中值。然而,会计只要以持续经营假定为前提,在与利润分配的联系中就必须选择不使利润过大表达的数值。这种选择标准就是一种谨慎原则。在预见计算中采用谨慎原则时,预见计算带来的利润过小表达的可能性虽然很大,但它并不是有意识地谋求表达过小的'利润。只要以白喊预见计算的权责发生制为前提,谨慎性原则就必然有一席之地。从理论上说,对资产减少的原因和将来支出的原因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并计量可能发生的价值减少和支出的幅度,从中选择避免使利润过大表达的数值,是完全合理的。因此,只要会计计算中存在着预计因素,谨慎原则就是必要的。

  (二)、实现原则中包含谨慎原则

  实现原则是指应在企业售出产品或劳务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则。实现原则最确切的意义是非现金资产或权利转变为货币,实现原则的本意是防止利润的提前记入和提前分配,因为任何提前记入和提前分配都有会使企业啬不确定性的风险。为了保护与企业有利害关系者利益。排斥这种不确定性风险,现代会计的计算结构采取了以权责发生制和实现原则为前提,补之以配比原则的形式,事实上已把谨慎原则渗进了会计框架中,并赋予它们合理的地位。这样一种会计计算框架的会计处理,人们都接受了,并不视为有意识地谋求利润的过小表达的谨慎性原则。

  (三)、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也贯穿着谨慎性原则

  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最有利于或最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处理的方法,这也是以谨慎生原则作为指导的。例如为尽早收回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以利企业更新创造,折旧方法上以加速折旧法代替直线法;工程收益计算中以完工标准代替工程进度标准;销售收入确定以货款收回标准代替分期付款标准等,都是体现谨慎性原则的。

  (四)、谨慎性原则的本质

  企业之所以乐于接受谨慎性原则,是因为它对企业而言是有利的。谨慎性原则有两个本质:

  第一、以保护企业为主旨。谨慎的会计处理可以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避免风险和损失,按谨慎的会计处理可能会与某些企业的厂长经理的短期利益发生冲突。在实行承包经营和企业中,某些厂长经理总希望在自已的任期内完成承包指标,出现了少计费用,多计利润的现象。但谨慎性原则是从风险上考虑保护企业的,在时间上尽可能快地将资产转化成费用,从收益中获得补偿。

  第二、收入和费用的时间性分布。谨慎性会计处理原则并非从性质上否定某些收入和费用的发生和存在,而是通过谨慎的会计处理方法改变这些收入和费用计入各个会计期间的时间金额分布。例如:在折旧问题上,采用加速折旧法并非是对过去直线折旧法的否定,而是改变了每期折旧的金额分布,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分布以较大的折旧额,后期以较少的折旧额。

  二是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现代会计中的具体运用

  谨慎性原则被运用与我国的现代会计中,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取坏帐准备。在商业信用的情况下企业的产品售后往往不能立即收到现金,而通常采用赊销方法,由于市场的变化,购货方存在着破产倒闭或其他情况,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将以为着贷款可能无法收回,其直接后果将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影响。为了避免货款发生上述情况,我国现代企业会计允许相应采用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提取坏帐准备金,以抵消可能对企业发生的破坏作用。

  企业在提取坏帐准备时,是在坏帐损失尚未发生时,就预先提取。有人担心这样做是否会人为地扩大成本,影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当然各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不同,因而坏帐风险不一,为此,有关制度对提取坏帐准备规定了比较灵活的标准,即给予按应收帐款年末余额的3‰——5‰的区间,有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到期末时还要根据实际发生的坏帐的情况对坏帐准备金进行调整,所以一般不会因为提取坏帐准备而影响费用的真实性。

  (二)、低估存货。由于受到市场价格因素的影响,企业以前购进的存货的价值可能低于当前市价,造成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这时,可通过低估存货损失,高计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其具体方法有:

  第一是当企业的产品发生滞销时为了抵偿存货报废发生损失对企业的消极影响,或者防止商品因大批削价而影响经营利润,企业可以提取削价准备。按财务制度规定,提取削价准备的企业,每月应按库存商品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集体削价准备,年末再按为销售而储备的库存商品余额的3‰——5‰进行清算。计提时,作增加商品当期销售成本,企业发生削价损失时,冲减削价准备。

  第二是在市场物价持续上涨时,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发出或零用的存货进行计价,低估存货成本。后进先出法的优点是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成本最接近当时的市价,不仅可以使存货的价值得到完全的补偿,而且由此计算出来的盈亏最体现当时的实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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