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5-22 14:07:33 偲颖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精选16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精选16篇)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1

  为确保运输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顺利、有序的实施,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为加强领导,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下设办公室,设在业务组,组长由运行主管担任。电话:xxx。

  成立应急救援队:公司全体成员均为应急救援队成员,抢险救援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队。

  二、职责分工公司经理负责预案的签发

  保证每年对预案和实施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抢险救援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任务的上传下达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队伍的组建,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以确保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大事故及险情的报告

  1、发生险情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如情况紧急,当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误时机,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现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救援的有关事项;

  (7)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安全领导小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实施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实际情况,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4)完成紧急调用的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任务;

  (5)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做好事故、险情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2、公司要做到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工具等项工作的落实,随时做好准备,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要落实到人、落实到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要登记造册。

  3、接到通知,抢险救援队要在分钟内在指定地点集结完毕,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4、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实际和环境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公司修改和完善预案内容。

  5、公司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督促广大职工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练掌握应急知识。

  6、公司全体人员都有预防、参加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重意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传递、通信畅通。

  (二)责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人员要依法处理;对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2

  根据气象部门的.信息,我县近期将有一轮较为明显的低温雨雪天气过程,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天气应对工作,确保全县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通过建立信息畅通、统一指挥,横向协调、反应快速的应急保障机制,及时有效处置低温雨雪天气各种突发情况;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装备建设,有效调度和使用运力、设备,在突发情况下及时、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应急运力,参与各种情况下的公路抢通、旅客和物资的紧急疏运,最大限度避免公路堵塞和旅客积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低温雨雪天气带来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宜丰县范围内国、省道,农村公路、桥涵和车站,受低温雨雪天气影响,给交通运输行业造成灾害,影响公路、桥涵安全畅通,造成旅客和物资严重积压事件。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交通事件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低温雨雪天气给公路畅通、运输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时,坚持在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灾情。

  (三)坚持“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提高防范意识和备战意识。

  (四)坚持“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低温雨雪天气给公路畅通、水陆运输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时,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组织机构、人员、机械设备等进行资源整合,实现县交通运输行业统一指挥和调度。

  (五)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急”的原则。各单位、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灾情,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要紧密衔接,及时应急。

  四、主要任务

  (一)县运管所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充分考虑低温雨雪天气的影响,加大运力配置和旅客疏导,及时发布出行指导信息;要加强客运车辆管理,督促司乘人员配足防滑防冻设施设备,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超员超速。客运站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保障工作,出现旅客大面积滞留时,做好滞留旅客的服务工作。

  (二)公路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公路养护各项巡查、检查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公路特别是国省干线公路的日常巡查、检查和养护工作,对山区公路、桥梁等重点路段要切实消除隐患;要加强除雪保通力量部署,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部署安排,完善交通疏导和除雪除冰措施,储备防滑防冻物资,加强对事故易发地段的巡查,组织做好堵塞路段的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交通建设质监站要加强对交通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交通建设生产安全。要督促在建公路、桥梁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时做好预警研判,尽可能减少低温雨雪天气的施工作业,确有必要开展时,要强化施工作业的防寒防冻等措施,加强现场安全检查,查处整改事故隐患,严堵安全生产漏洞,做好施工现场和驻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领导,局成立低温雨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熊君,副组长:罗杰平、刘启明、蔡荣庆,成员由局机关、运管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企股,范建东任主任,各部门、单位也要组建相应机构,科学组织应对。要把这次低温雨雪天气应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天气的变化和影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周密部署相关工作;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尽快落实防范措施,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活秩序。

  (二)强化监测预警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联络,要及时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预报、监测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加强天气变化均势及影响的分析会商,及时提出防范、应对建议。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手机短信等各种形式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普及防灾避险知识。

  (三)加强值守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重要时段要密切关注可能的灾害性天气变化,加强对预警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收集研判,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强化信息报送手段,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低温雨雪天气应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守岗位,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根据上级要求,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坚守岗位、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上级要求落实措施,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3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省交通事业全面、协调、科学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应急预案。

  1.2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广东省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行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1.3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省交通厅应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单位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建立以事发地应急机构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突发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设备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2.1.1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是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与指挥机构,由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1)组长:厅长。

  (2)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主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厅长。

  (3)领导小组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处长、厅综合规划处处长、厅基建处处长、厅监察室主任、省交通工会主席、厅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厅港航局水运处处长、厅港航局港口处处长、省公路局局长、省航道局局长、省交通集团总经理、省航运集团总经理以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审定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2)决定启动与终止省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省交通厅负责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广东海事局、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4)当安全生产事故由交通部或省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交通部或省政府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市级、县级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级、县级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行动;

  (5)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单位)相关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2)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3)指导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4)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长兴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完善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满足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州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编制。

  (三)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交通运输行业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台风、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事故,交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其中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等自然灾害,执行已发布的专项应急预案,当本预案与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专项预案交叉重叠时,以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类别和等级为准。

  (四)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态较轻,仅对局部较小范围内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较严重,对较大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严重,对辖区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特别严重,对辖区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兴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六)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落实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实现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3、防治结合、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七)预案体系

  1、《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

  2、《长兴县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应急预案》是长兴县交通运输局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故、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3、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站等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公路施工安全,公路(桥梁)安全事故,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公路畅通,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由局属行业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实施。

  4、交通运输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各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市、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及时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并实施。

  当预案启动与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启动的预案交叉重叠时,以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类别和等级为准。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的种类将不断补充和完善。

  二、组织体系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局安委会、局安委办、各专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分别承担。

  (一)局安委会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局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局领导及局属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审定局总体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制定交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规划和办法;

  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及与应急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

  3、决定启动与终止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5、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局安委办

  局安委办设在局安全监管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安全监管科和县交通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职责如下:

  1、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事后评估等工作;

  2、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综合应急培训和演习;

  4、指导和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5、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6、承办局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具体事项;

  7、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工作组

  设置综合协调(新闻宣传)、交通保畅、运输保障、交通工程建设、总结评估五个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工作组,负责行业应急处置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本行业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新闻宣传)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任务由局办公室、局安全监管科、局组宣人事科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相关会议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统一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信息和对外宣传;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保畅组。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负责向有关单位通报自然灾害及公路水路畅通情况信息;负责县级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的制定、更新和管理;负责审定县级水上交通应急设施、设备配备规划、编制县级水上交通应急预算;负责布置预防措施,检查应急处置队伍、物资、机具等落实情况,适时组织演练;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组。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运输设备、基础设施和应急及物资储备和管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以及应急保障车辆、船舶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应急运输车辆、船舶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交通工程建设组。设在局建设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完善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全县在建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在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结评估组。由局安委会按照事件类别指定组长,由专项工作组、专家咨询组、局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安委会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具体职责:

  1、参与拟定、修订与交通运输相关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局安委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系统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发生在国内外可能对本系统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局安委办,局安委办汇总整理上报局安委会主任签批后,报送县应急管理局。

  (二)预警

  依据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局安委办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三)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Ⅳ级(一般)蓝色;Ⅲ级(较大)黄色;Ⅱ级(重大)橙色;Ⅰ级(特别重大)红色。

  四、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安委会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上报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一)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时限。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20分钟内向所属行业管理机构报送初步情况,并电话确认。行业管理机构接报后,要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局安委办报送初步情况,并电话确认。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要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再及时书面报告,并电话确认。事故发生及报告后,遇有变化,必须立即补报;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但原上报渠道必须报告。

  2、报告内容。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等级和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响应级别:Ⅳ级(一般)蓝色;Ⅲ级(较大)黄色;Ⅱ级(重大)橙色;Ⅰ级(特别重大)红色。

  1、先期处置。任何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在报告事态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有关人员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确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动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告,局安委会根据分级管控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三)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解除

  由宣布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向新闻媒体提供应急结束的信息,宣布应急反应结束。

  1、应急解除条件

  (1)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2)险情已经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4)受危险威胁的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2、应急解除程序

  (1)根据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的决定,向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2)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负责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配合县卫健、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配合县卫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供水安全等工作;

  3、制定并实施防止次生、衍生不良事件发生的措施;

  4、根据特定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二)调查与评估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指挥机构要尽快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调查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

  调查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结论;

  4、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及改进的建议;

  5、应急预案效果评估情况和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必要的附件。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畅通相关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移动手机、互联网络等快捷有效形式,确保通信畅通。

  (二)应急装备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处置能够满足应急使用。

  (三)应急运力保障

  局安委办、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要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需要,保障运输运力需求,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应急人员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组织一批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相关业务、专业知识的员工,成立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志愿者台账,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五)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主要包括:风险隐患的监测治理、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装备购置、应急补偿等费用,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依据有关规定和原则分级负担,并予以保障。

  (六)设施及物资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设施、车辆、机械设备和物资台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的合理调配与使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局安委会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应急预案及值班电话,局安委办要指导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局安委办要督促相关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2、培训。局安委办和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3、演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七、附则

  (一)奖励和惩处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对有漏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等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局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相关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3、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4、其他需要更新的情况。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重要客运枢纽,是指除常规客运场站以外,还包含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综合运输场站)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道路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本预案所称的人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度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省或者大片区域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以上三种情况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市、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散,提出跨市或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Ⅱ级(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县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以上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度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市或者大片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Ⅲ级(较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较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度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县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Ⅳ级(一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一般)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市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使用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相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省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省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发布省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市、县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县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省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本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省级及本市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省、市、县三级组成。

  2.1省级应急机构

  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导全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

  省交通运输厅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省交通运输厅应对XX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厅主要领导或经厅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厅安监处、办公室、政法处、综规处、财务处、综运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省政府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省政府统一指挥时,按照政府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它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

  (1)综合协调组。由厅应急办主任或经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视情况由相关处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省政府应急办、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调领导小组落实领导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或经局长授权的`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视情况由相关处、局人员组成。负责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市应急队伍;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省交通通信管理局局长或经局长授权的分管局领导担组长,视情况由相关处、局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省交通宣传中心主任或经主任授权的分管宣传中心领导担任组长,视情况由相关局、处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信息发布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执行。

  (5)现场工作组。由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等有关处处室、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厅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家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日常机构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省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省交通运输厅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厅应急办报送交通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各市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工作。

  2.2各市(含定州、辛集)、县应急机构

  各市(含定州、辛集)、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道路运输保障指挥机构。主要职责:制定本区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落实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做好运力储备,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保障资金投入,组织实施人员和物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3.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受、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检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市(含定州、辛集)、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省、市、县三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等级。

  4.1.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4.2.1省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省政府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厅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请厅主要领导核准。由厅主要领导或经厅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厅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厅应对ⅩⅩ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照规定报省政府应急办、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略

  4.2.2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市、县级启动Ⅲ、Ⅳ级预案时,根据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指导工作。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各单位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原则上以书面形式报送,情况特别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再报书面报告。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接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向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上报,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至省厅,情况特别紧急的,各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直接上报省厅。报送的信息应当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事件发展趋势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4.4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分类,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xx】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省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市区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与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市区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xx】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派选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响应终止

  4.5.1省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省政府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省交通运输厅对ⅩⅩ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后期处理

  4.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总结评估

  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响应终止后,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厅领导。

  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军民融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信息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应急演练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会同厅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结合所辖区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省政府:

  (2)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3)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4)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5)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6)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我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6

  为科学应对主汛期极端天气可能给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道路(水上)运输旅客滞留、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及公路中断等公共事件,更及时、有效、有序地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汛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主汛期应急抢险分组情况及工作职责

  (一)道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抢险应急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xxx、(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xxx、(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部副书记)

  成员:执法大队各科室负责人、各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随时了解掌握主汛期天气信息和道路交通运输情况,督促各运输企业(公交车站、社会客车站、长运车站、出租车企业等)做好车辆发班控制,运输车辆要配备四防器材,以便应急使用,协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好应急车辆和应急物资,做好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监督检查极端天气客运车站滞留旅客的妥善安置工作,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主汛期发生道路运输重特大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本组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3、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二)水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抢险应急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xxx、(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

  周琪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海事中队负责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主汛期天气信息和水上交通运输情况,各航运企业、码头、渡口做好船舶出航控制,船舶要配备四防器材,以便应急使用,督促航运企业、码头渡口落实应急船舶和应急物资,做好船舶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监督检查极端天气渡口码头滞留旅客的妥善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主汛期发生水上运输重特大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本组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3、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三)县乡公路大面积积水、塌陷、保畅抢险应急小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xxx、(交通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规划科、建设科、交通建设服务中心、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密切关注主汛期因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塌方、道路桥梁垮塌等事故的发生。施工区域、工程运输线路、民工住地用火用电安全防范,防止机械设备引发事故。

  2、负责公路危险地段安全隐患排查和损坏管养公路的应急抢险维修工作。

  3、发生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本组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4、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组

  组长:xxx、(职教城管委会副主任、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局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xxx、(局党委委员、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组长)

  成员:局班子之外副科级干部、全局中层干部

  主要职责:

  1、负责主汛期交通运输行业突发重特大安全事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救援的组织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巡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施工、道路旅客货物运输、危化品运输,公路危险地段安全隐患的分析;

  2、主汛期发生道路和水上运输重特大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清镇市交通运输局应急队人员(名单见附件)、成员单位(科室)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四)后勤保障与信息报送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xxx、(交通运输局党委办主任)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物资购买、调配及后勤保障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认真做好应急车辆的调度和调用工作。主汛期,要确报单位应急抢险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选配技术精湛的.驾驶人员驾驶应急抢险车辆,保证运力充足,可随时调度防汛应急抢险车辆,核实企业防汛应急抢险车辆车况,确保用得上。每天收集各单位、各工作组应急抢险信息、报表,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时限上报。

  二、应急救援物资(车辆、船舶)安排

  (一)货车

  1、民用爆破公司:xxx、xxx、(xxx、)

  应急货车5台

  2、开源爆破:xxx、xxx、(xxx、)

  应急货车5台

  3、芜湖海创:xxx、xxx、(xxx、)

  应急货车5台

  (二)挖掘机

  负责联系应急挖掘机2台。

  责任单位:清镇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三)客运车辆

  1、佳隆公司:xxx、xxx(xxx)

  所有专线车均为救援车辆(临时调配)

  2、公交公司:xxx、xxx(xxx)

  所有市公车均属救援车辆(临时调配)

  3、车之都驾校:xxx、xxx(xxx)

  应急教练车10台

  4、国林驾校:xxx、xxx(xxx)

  应急教练车10台

  (四)应急物资

  负责筹备海事巡逻船3艘;调用东湖公司、万友公司客运船舶共10艘;准备救生衣200件、抽水机(水泵)10台及其他设备。

  责任单位:清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海事执法中队)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各单位及时了解主汛期天气动态,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生险情和灾害,要按报送要求和口径及时上传下达,并在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应急抢险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此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指挥和通讯畅通。应急值班电话:xxx。应急抢险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总结。

  (二)全面落实抢险责任制。各单位、各运输企业无条件服从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和指挥,根据此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单位主汛期的抢险应急预案,要对所属单位或个人明确抢险职责,定岗、定位、定责任、定目标,明确抢险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抢险工作的落实。

  (三)高度重视,失职追责。局属各单位、各应急抢险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务必高度重视主汛期安全生产、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对于组织不力,行动不积极,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报局党委研究后给予相应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并带来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7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紧急处置反应速度和综合指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桂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泄露、起火、爆炸,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和车辆严重滞留的紧急情况。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和县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由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应急救援组、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指导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维权信访组、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宣布启动本预案,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

  必要时,大队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值班大队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任务安排。

  任务:

  1、负责指导基层开展现场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

  2、具体实施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据事件现场情况及应急管理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力量或决定采取其它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3、加强与周边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情报信息。

  4、加强与县应急指挥、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维稳保畅。

  5、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或上级指令,指导交通分流。

  (二)信息联络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值班长

  人员:办公室人员及队属各单位内勤。

  任务: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传达、督促落实应急管理指挥部的指令。

  2、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县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并传达上级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县道路交通路况、气象、堵点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动态,了解辖区主干道、旅游景区交通流量。

  4、汇总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对策。

  5、第一时间调取事故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信息,编发给赶赴现场的处警领导。

  6、按市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县应急指挥中心的要求,填报《交通事故上报信息表》。

  (三)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组

  组长: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安宣股负责人

  警力和车辆:安宣股警力和车辆。

  任务: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两客一危一校”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赶赴事故发生地,开展事故救援、现场勘查、善后处理等事故处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配合上级有在部门开展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

  组长:分管联系中队的大队领导和值班大队领导

  副组长:队属各单位负责人。警力如下:

  一梯队(20人):一中队10人,事发地辖区中队5人,客运股5人。车辆由各中队和客运股提供。

  二梯队(30人):一中队25人、治超组5人,车辆由一中队、治超组和办公室提供。

  三梯队(30人):除一中队和事发地中队以外的另外三个中队各5人,车管所5人、科技股5人、治超组5人。车辆由相关中队、大队办公室提供。

  任务:根据上级的命令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分管法宣股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法宣股负责人

  人员:法宣股安排。

  任务:

  1、加强与县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协作联动,发布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据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向社会发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情况,并通过媒体告之群众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线路,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3、做好雨雪冰冻雾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的收集、报导工作。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影像资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信访组

  组长:分管法宣股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法宣股负责人

  人员:法宣股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负责督查预案落实;协助县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调查追究责任工作;做好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防止发生涉交集访、闹访、非正常上访和重大事件。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

  1.统一交通和通讯器材的分配、管理、调度,保障无线通讯联络畅通、车辆调配及时;

  2.做好参与应急处置任务民警辅警的后勤和装备保障工作,储备干粮、手电、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链条等物资备用。

  四、预案的执行

  (一)启动程序

  发生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大队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事发地中队和现场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大队应急管理指挥部,值班大队领导和值班长做好指挥调度,办公室收集相关情况信息,判明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认为有可能升级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大队应急管理指挥部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预案发布进入相应等级应急状态的命令,开展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二)先期处置

  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县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如实施交通管制,要向社会发布车辆绕道通行和路况等信息,如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组织实施救援,并迅速启动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处置程序

  1、恶劣天气应急处置

  ①大队应急管理指挥部接报后,根据受恶劣天气影响程度,向县应急办和市局交警支队报告,向受影响的区域发布预警。(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②按照部交管局《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要点》的要求,协调公路建设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检查清点桥梁、弯道、坡道等重要节点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和设备情况,公路经营管理部门停止施工作业,增设警示标志和灯具,扩大预警距离,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措施齐全有效。(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

  ③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在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办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调动和组织下,调配警力、装备、器械、通讯器材、交通工具,前往事发地增援。(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

  ④根据恶劣天气对交通的影响,向社会发布恶劣天气信息及恶劣天气驾驶注意事项。(宣传报道组、信息联络组)

  ⑤实时掌握恶劣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情况,根据道路通行能力、车流量、车辆积压情况,迅速采取有关工作措施。(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⑥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时间。(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

  ⑦督促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的落实,督导队属单位应急勤务落实情况;收集广大交通民警在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应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好对外宣传。(督查信访组、宣传报道组)

  2、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①接到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报告时,现场处理组应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明经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及事故初查原因等情况,并迅速报告值班大队领导、大队分管领导和大队主要领导,同时报告大队办公室。大队应急指挥部评估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经大队领导同意后,立即先口头报告市局交警支队、县公安局、县应急办,随后书面报告。

  接到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案件需其他交警部门协查的,现场处理组应做好登记向分管大队领导、值班大队领导和主要大队领导报告,并将线索报送相邻交警大队和市局交警支队情报研判中心。确认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按上款规定呈报。(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②按照大队应急指挥部根据本应急预案,协调各单位、各工作小组分头开展工作。发生VI级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队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发生III级以上交通事故,大队主要领导、分管安宣股的大队领导和分管联系事发地中队的大队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综合协调组、事故处理现场指导组、应急救援组)

  ③发生一次受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队领导和分管联系事发地中队的大队领导应赶赴现场。由事发地中队受理的`,安宣股应协助事发地中队做好事故处理、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工作。事故处理现场指导组、宣传报道组要及时收集、整理、发布交通事故处理的真实准确信息,防止发生炒作。

  ④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时间。(宣传报道组、信息联络组)

  ⑤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收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交通事故上报信息表》报送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办、县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队。(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⑥现场处置要点:向县公安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通知消防、卫生急救等部门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无关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做好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引发次生事故;掌握事故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故初查原因,向应急管理指挥部报告,上报支队指挥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

  3、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①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车辆是否载物,所载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险程度,是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的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并立即报告值班大队领导、大队分管领导和大队主要领导。经大队领导同意后,口头报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情报研判中心。(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②采取交通管制、交通分流措施,通过电台、广播、电子诱导屏、微博和微信等媒体,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时间。(宣传报道组、信息联络组)

  ③收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委、县政府、县应急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队。(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

  ④现场处置要点:向县公安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应急、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派员到现场协助处理;了解运载的物品种类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危险化学品种类、是否泄漏、死伤人员及周边河流、村庄是否受到污损等情况;划定警戒区域,清理、疏散无关车辆、人员,安排事故未受伤人员至现场上风口地带,严禁在事故现场吸烟、拨打手机或使用明火等行为;控制肇事者和当事人,防止逃逸和其他意外发生;加强路面秩序管理,确保消防、医疗、救援车辆和人员顺利出入事故现场;经环保、应急等部门及公安消防机构监测可能发生重大险情的,指挥现场警力和人员撤至安全区域。

  4、地质灾害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应急处置

  ①接到报警后,迅速了解灾害具体情况,立即向当日值班大队领导和主要大队领导报告。大队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警力装备开赴受灾地域(应急救援组、信息联络组);

  ②根据地质灾害及其它自然灾害情况,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防止出现路面堵塞,对通向受灾地域主要道路入口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顺利通行(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

  ③通过设置绕行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交通广播等方式发布提示信息,按照交通分流预案进行分流(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应急救援组)。

  ④封闭道路分流后,采取带离的方式清空道路上的滞留车辆;如主要道路出现堵塞、毁损,协调交通部门根据现场情况调度施救力量,清理现场、修缮道路,确保尽早恢复交通(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高度敏感,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行动迅速,收集信息。各单位、各工作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相应工作,并按照信息报送范围、时限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动态信息,确保反应敏锐、行动快捷,确保信息上报准确、及时。

  (三)加强备勤,备齐装备。各单位、各工作组的人员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在处突时,必须携带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装备。

  (四)服从命令,文明执法。要听从指挥调度,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开展处突工作。要文明、公正执法,积级预防各类重大事件。要严格按照处置重大事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妥善处置。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8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工作,确保春运达到“平安、和谐、有序”,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公路畅通和运输安全,根据市运管处《阜阳市公路运输管理处20xx年道路春运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春运旅客出行高峰期,当运力不足时,及时调配运力,有效地疏散旅客,防止旅客滞留。

  2、对恶劣气候后滞留的旅客,在天气条件允许时的迅速疏散。

  3、用于旅客集散地点的运力支援及其他应急之需。

  4、其中需要紧急疏散动力等情况。

  二、成立安全春运应急运力储备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办公室设在春运值班室,电话:xx—xx,xx。领导小组在春运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全春运应急运输储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掌握收集春运期间有关信息,传达上级春运

  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通知下属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县运管所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根据公路通行条件,及时发布停运决定,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市场秩序。

  3、客运企业及时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灾害、客车停开要提前利用广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驾驶员通报灾情,及时调整运力,疏散滞留旅客。

  4、各运输企业要确保做好春运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

  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各运输企业负责人、春运期间指定的专门联络人员要将联系电话上报并保持24小时开机。

  四、应急保障车辆和人员

  按照需要常备应急运力储备23辆。其中由运输公司组织5辆,xx集团xx分公司组织客车10辆(其中5辆本地车辆、5辆外调车辆),运输公司和xx集团xx分公司的应急车辆负责长途旅客的应急工作。一运公司组织客车8辆,负责县内旅客的应急工作。由xx县交通局车队组织货车10辆,xx县第一运输公司组织货车10辆。

  各运输企业抽调车辆要在春运前上报应急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台帐等基础资料,以便需要时能及时联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应急车辆的驾驶人员应该要求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好,身体健康。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保证及时运送专业救治和防控等人员,保障一切防控物资和设备及时送达。

  五、严明纪律,令行禁止。

  1、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

  整理、分析、汇报制度,确保信息“准、快、实”。

  2、统一

  领导指挥,按照各自职能分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作,严格执行预案的处置原则、程序、分工要求。

  3、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预案。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表彰奖励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

  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应急运力的调用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当xx县运力出现不足现象时,有xx运管所调用本辖区应急运力,当地运力不足市向是运管处申请支援。作为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坚持值班制度,保证在需要时能及时调动,做到人在岗、车在位,一声令下,立即出动。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工作,完善应对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交通运输应急响应能力及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危害,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区域,或超出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单位处置能力的,或由省人民政府指令的,需由厅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厅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等。

  1.4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1.5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4个级别。判定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应遵循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密切联系实际,遵循但不拘泥于相关分级标准或规定。

  (2)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因素。

  (3)关注大局。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其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作为重要因素。

  1.6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与厅制定的各专项应急预案及厅属单位重要应急预案共同构成省交通运输厅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体系由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工作组、后方工作组、应急工作组、日常工作机构和专家咨询组等构成。

  2.1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10

  为完善我司危险货物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我司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风险能力,确保运输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我司危货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及其它相关领导成员: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其正、副经理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导公司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的'建设。

  2、负责与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将本市和全国近期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通报到全司,并督导分析事故原因,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范措施。

  3、督查指导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日常工作执行情况。

  4、负责承办全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安排、检查、督导,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资料收集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上报公司,否则,将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2)事故上报人应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型车号、伤亡情况以及事故初步原因准确详实上报,不准弄虚作假,误报、错报。

  2、施救原则

  (1)凡发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做到处置有条不紊,措施果断有力。

  (2)实施抢救中,应先重伤,后轻伤,与有关部门、医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3、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时,事故现场救援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由现场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长报告启动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应迅速建立警戒线,疏散围观人群,设法了解化学物品性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请求专业抢险,严禁冒险蛮干。

  4、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1、查明发生危化品运输严重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责任人,各管理环节管理人应承担的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委会讨论决定。

  3、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单位进行整改。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11

  一、总体要求

  为科学应对我县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故、重大道路、水上运输及交通事故和公路中断等突发公共事件,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给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县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局长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制。

  (二)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紧急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依法规范。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因人为因素造成突发公共事件和对公共事件处置不当责任人的责任。

  (四)属地管理和分级分工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统一指导下,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五)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完善紧急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体系。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金军

  副组长:仲兆贤刘士东王亚男于祥皆于国军

  郑军郭恩广孙伯

  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于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3219090。

  (二)工作职责

  1、局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订交通运输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负责审查局属有关单位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资源。紧急事件特别是重大事件发生时,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局属各单位与应急处置工作。

  2、局应对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信息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编制、修订县局应急预案;指导、汇总和监督检查局属有关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紧急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披露、新闻发布以及与局属各单位联系沟通;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三)局属有关单位应对紧急突发事件机构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应分别按各自的分工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县局领导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物资和应急处置措施,全力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应急工作。

  四、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单位要及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的紧急事件和各类突发交通事件信息。

  (一)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紧急事件、突发自然灾害: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金军同志负责。事发地路段管养单位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包括灾害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

  (二)县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紧急突发事件、安全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国军同志、于祥皆同志、郭恩广同志负责。

  (三)道路运输运力应急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仲兆贤同志、孙伯同志负责。运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紧急事件应急客、货车辆储备、备用数据库,要能满足紧急事件、交通突发事件或配合县政府应急事件的交通运输保障。具体负责:制订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安排运力储备和紧急事件运力组织、调配、调度与管理;督查应急运输保障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执行结果。运管所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

  (四)水上紧急事件、险情: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国军同志负责。事发地监管部门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包括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及时报告。

  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

  为确保信息畅通,凡涉及应急工作的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紧急事件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落实专人,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不得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事发地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向县局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五、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重大(II级)和特大(I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一)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紧急事件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派员赶赴现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一是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二是紧急启动资金、人员、车辆、工程机械设备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划定警戒区域,采取中断交通等必要管制措施;四是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五是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六是超越所属管辖范围时,及时通报突发事件涉及单位和部门。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向市局应急办和县委、县府有关应急机构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局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对全县各类紧急事件交通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二是发布启动局级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三是协调交通运输各部门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四是责成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应急机构报告情况并同时向其他相关领域应急机构通报情况;五是协调事发地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六是协调事发地有关人员的疏散或转移以及伤员的急救;七是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八是必要时启用交通战备应急预案;九是必要时请示县委、县政府启动相关县级应急预案;十是协调事件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二)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全县交通各类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应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局建立应急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长张金军同志担任,或根据紧急事件类别委托局分管领导担任,有关新闻发布工作由负责处置事件的单位协助。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信息,分析舆情,加强与负责处置事件的单位沟通协商,提出新闻报道意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相关新闻报道工作的规定办理,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请示局主要领导。负责处置事件的单位和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主动联系、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并做好审核把关。

  对一般(IV级)、较重(III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由事发地相关部门配合有关新闻单位按以上原则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企业都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的通信与信息保障系统,确保应急响应期间全天候派人值班和电话、传真机、电脑网络畅通。

  (二)装备保障

  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以及应急装备拥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登记、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配使用。

  (三)人员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都要成立应急分队,确保公共事件处置应急人员调配。

  (四)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局属各单位负责所属管辖范围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局财务科应预设相应应急专项储备经费,建立健全紧急事件应急经费管理调配使用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局属各单位调剂使用。各单位应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各单位要合理使用应急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紧急事件突发事件,损失巨大,经费难以自付时,由县局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军同志组织局财务科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请示,报告上级部门审批或及时向市局、县政府及时汇报相关灾情,请求资金应急支援。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紧急突发事件事发地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县局相关科室或局属有关单位协助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灾后重建或恢复交通、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理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确保交通畅通和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调查和总结

  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同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决定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报告,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调查总结报告报市局、县委、县政府和通报局属有关部门。重大事项由县局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各专项应急预案要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对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信息报送、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等各个环节上,对有关人员的立功和过失行为分别给予奖惩。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12

  为了认真贯彻雨雪凝冻等恶劣气候下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季交通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增强我县交通运输应急措施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冬季特殊天气(雨、雪、雾、交通结冰)等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应急的安全、有序、高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冬季交通运输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质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冬季特殊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正常。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加强冬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龙县交通运输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坤麟

  副组长:胡明康、王春福

  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水运企业、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公路、桥涵的抢险工作,确保冬季交通运输畅通;负责组织全县冬季公路水路运输抢险工作;组织落实好抢险运输车辆,并保证在接到指令规定时间投入足够的客运、货运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股,胡明康副局长兼任办公主任,局安全监督股人员为办公室成员,24小时值班电话0859-521xxxx。同时,成立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一)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胡明康

  副组长:罗雅

  成员:道路运输股全体人员、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全面负责冬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1、应急保障一分队:

  队长:陈治江

  成员:苏杭、王凌峰、王月姣、曾加龙、唐本广、孔德勇、贺渠、薛德贵、曹传炳、车龙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客运、公交出租车辆运输保障;对客运、公交出租企业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处置,保障应急人员及时到达事发地开展救援工作,负责将遇险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2、应急保障二分队:

  队长:贺如国

  成员:叶鼎嵩、常楠、庹定涛、王安华、张鹏、罗贵钢、何翔、蔡金桥、贺林波、潘新浩、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货运车辆运输,保障应急物资的顺利运输;对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开展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王春福

  副组长:田仁杰

  成员:工程建设技术组、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全体人员

  负责认真做好冬季县乡道公路养护和保畅工作,加强对危桥、涵洞以及破损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对于因冰雪灾害及事故损毁造成的交通阻断,及时赶赴现场,制定抢修方案,指导突击抢修,负责做好绕行线路及便道技术保障工作;备足防滑料、融雪剂等除雪物资,提前联系并调试除雪机械(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除雪车、翻斗车、养护作业车、融雪剂、防滑料、人工除雪用具若干);组建应急保障突击队,强化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拉得出、打得赢。负责及时收集道路毁坏险情情况,定期、不定期向局领导汇报险情情况。

  (三)水上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董顺德

  副组长:陈治阳

  成员:航务股、海事股、高坝中队、平班中队全体人员、水运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船舶运输保障;对冬季水上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处置工作,承办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

  (一)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事故(I级)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交通运输事故(Ⅱ级)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三)较大交通运输事故(Ⅲ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四)一般交通运输事故(Ⅳ级)四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五)其它情况

  根据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指示,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局属各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事件变化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值班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1、IV级响应

  一般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III级响应

  较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并与县安委会、县应急局及时联系,加强信息反馈,在必要的时候请求县安委会的协助,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高级别响应的准备工作。

  3、II、I级响应

  重大、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在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的指挥下,负责交通运输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经核实确认发生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报告。

  (三)应急处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交通运输的应急或抢修方案,保障道路畅通和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状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帮助做好事件应急处置。

  (四)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五)应急结束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交通运输应急任务完成,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其它要求

  1、由于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积压时,执法大队、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要到车站进出口,负责维持车辆出站秩序;临时调派到车站的执法人员要组织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站内外秩序;切实做好道路上滞留人员和车辆的服务工作,提供取暖设施,保证滞留人员和车辆饿不着、冻不着、有燃油,让司乘人员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取得他们的支持和谅解。

  2、遇塌方、突发事故等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由客运站发布公告,报执法大队批准后更改客车途经点。在道路恢复畅通后告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班线调整回原线路运行事宜。如遇断道又无法提供经济安全绕行线路的,客运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释宣传和退票工作;养护中心应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

  3、落实应急备用运力,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会车辆参加县内中短途客运。征用车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并持执法大队出具的证明运行,运行前要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教育。

  4、重大节假日客流高峰期间,按照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的规定,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运输企业要足额配备驾驶员,客运站要合理安排调度正班及加班车辆,避免疲劳驾驶。

  5、客运站要为调用应急运力提供专门的停车场地,并为其驾驶员提供食宿安排;对调派到车站加班车辆的驾驶员,车站要负责安排休息地点,保证驾驶员得到足够休息。

  六、善后工作

  1、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报请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2、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物资、运输车辆给予补偿。

  3、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事故总结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要及时组织修订。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发生的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公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中物资、人员运输保障和道路保畅。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13

  为了提高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清溪交警中队、派出所、镇中心卫生院、交通办、综治办、司法所、事故发生地村委会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福田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镇派出所。

  总指挥:王积分(镇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付林(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

  职责任务:

  1.总指挥全权负责福田镇辖区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

  2.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

  3.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组长:王积分

  成员:派出所干警、清溪交警中队干警

  镇应急分队全体成员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

  成员:清溪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组长:曾庆明

  成员:清溪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彭正庚

  成员:福田卫生院医生

  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民政所、财政所、信访办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党政办、综治办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故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应急办,派出所、交警中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党委书记,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

  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

  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14

  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我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通行工作,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的道路安全通行协调运作机制,提高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充分认识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构成的严重影响,全力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工作造成的损失。

  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和处置并重,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要求,居安思危、常抓不懈,确保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能够立即组织、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将恶劣天气对道路安全通行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金安区交通运输局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部署区域内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防、处置以及预案启动,及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置临时对策及处置方案等工作。

  组长:朱明望

  副组长:魏治安、沈承继、姚成山、李伟、乔先胜、姚杰、朱祥如、赵亮

  成员:刘圣存、唐德生、顾仁志、张磊、聂琦、广龙胜、张武、杨劲松、许虎、陈远柱、潘申存、赵陈、汤长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小组:

  办公室:由魏治安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亮、刘圣存、唐德生、陈远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处置协调等工作,联系电话:XXX、XXX。

  1、应急处置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治安具体负责,主要由公路所、运管所、执法大队、工程股等单位、股室配合,全面负责道路应急保通工作。

  2、交通疏导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成山具体负责,主要执法大队、运管所以及辖区交通管理所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全面巡查、交通疏导等工作。

  3、物资机械组: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祥如同志具体负责,主要由公路所、工程股等单位配合,全面负责应急物资供给及机械设备的调配等工作。

  4、督查督导组:由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乔先胜具体负责,主要由综合股配合,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各单位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5、后勤保障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承继具体负责,主要由局办公室、财务股、综合股配合,全力保障人员、机械应急处置所需必须品。

  6、信息报道组:由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李伟具体负责,主要由局信息股、综合股配合,全面做好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报道,统一口径对外发布应急信息等工作。

  在建工程:由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乔先胜,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姚杰具体负责,主要由质监站、工程股配合,全力督导、协调做好在建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四、责任分工

  1、局班子成员包保工作组:负责对所包保责任片区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及所涉及应急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区域内道路安全通行工作。(局班子成员包保联系乡镇同工程建设责任包保)

  2、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相关情况,及时下达区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信息报道、信访维稳及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责任人:陈远柱。

  3、执法大队:加大冰雪天气县级公路巡查力度,重点对急弯、陡坡、桥涵、高边坡、临水临崖等事故易发路段的巡查力度。责任人:赵亮。

  4、公路所:加强公路应急物资(铁锹、防滑沙、工业盐、融雪剂等)和机械设备(铲雪车、装载机等)的储备、检修及抗雪保通应急队伍建设,做到关键时刻开得动、拉得出、保得通。责任人:刘圣存

  5、运管所及各交通管理所:负责协调、保障城乡公交、客运运营线路调整,及时、科学、合理调度公交、客运班线,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客运站场的检查等。各交通管理所加强冰雪天气道路巡查和水上渡口的安全检查,严打违法运输,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责任人:唐德生、各交管所长。

  6、质监站:负责在建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制定预案,督促施工企业加大排查力度以及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储存、调配工作,确保险情及时消除。同时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值守力量,落实值班人员职责,保持通讯畅通,若遇险情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共同处置。责任人:顾仁志。

  五、措施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天气情况,对可能出现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对道路运输安全存在影响,要做好应急准备,强化监测预警、细化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五有”,即:

  一是要有一次彻底的道路隐患大排查。执法大队、辖区交通管理所立即安全一次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对发现的隐患点要做好安排处置。

  二是要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及机械保障准备。公路所要对融雪剂、工业盐、黄沙、警示标志、标牌等应急物资进行盘点、增购,及时联系对接相关工程机械,切实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三是要有迅速高效的处置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各自的应急子预案,切实把预案和应急措施做实做细,宁可备而不战,不可战而无备。

  四是要有畅通的信息渠道。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等工作,及时、迅速将应急情况通过网络、微信工作群、QQ等渠道上报信息报道组。信息报道组将各类数据和相关情况进行统计整合,经审核后统一口径上报相关部门,让上级部门充分了解交通系统应急最新动态。

  五是要有一套严格的值班制度。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或工作实际情况,各单位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带班领导。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15

  一、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三、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四、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印永营王淼印涛

  五、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xx

  六、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xx

  七、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7.1.2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7.1.3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7.1.4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7.1.2.1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7.1.2.2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7.1.2.3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7.2.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3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4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八、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九、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十、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16

  为切实做好我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交通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群防群治;预防为主,有效控制;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分性质,妥善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和需要及时报告的其他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龙坝乡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乡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领导代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领导和交警中队队长担任。成员由乡各站办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保险站、财政所、卫生院、供电所、各村党总(支)部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交警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队队长担任,副主任由公路站、农机站负责人担任。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补充并作调整。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单位快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职能职责要求迅速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妥善处置后应及时归还或者按规定给予补偿。

  (四)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五)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七)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通讯报道稿件必须经有关指挥长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发布。

  成员单位职责:

  (一)乡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参与安全事故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牵头负责专家顾问组,提供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二)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补救及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组织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住址,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员进行追捕,并牵头负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三)乡应急办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负责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组织客运车辆参与对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运送,参加客运车辆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后处理及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乡农机站牵头召集拖拉机、农用车、农业机械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提供肇事车辆技术支持和评估、鉴定,参加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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