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服务合同

时间:2023-11-08 10:41:53 飞宇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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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服务合同(通用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通信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通信服务合同(通用9篇)

  通信服务合同 1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

  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和乙方共同签订_________信息网施工协议(以下称协议)。

  1.合作内容

  甲方受乙方委托为第三方提供接入_________信息网通信服务所需结构化布线工程的施工。

  甲方代乙方与第三方洽谈并收取入网费。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第三方入网工程的结构化布线施工及工程所需的辅料,并保证工程的质量。

  乙方负责提供入网工程所需的线缆和主要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3.收益来源及向使用_________信息网的用户收取开户费,开户费定为_________/户。

  开户费收入由甲、乙方依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

  双方各自缴纳各自应缴税费。

  4.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_________年。

  5.财务结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日常维护

  在系统正常使用前,由甲乙双方配合对线路和设备进行综合的调试。

  在系统正常使用后,由乙方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

  7.法律责任

  甲方应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如果因甲方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纠纷,应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服务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设备编号:______________,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因原因,需到甲方维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维修协议:______________

  1、预计需更换的零部件明细:详见附件。

  2、大修项目:列出具体的大修项目(务必详细)。

  3、其它项目:______________

  4、以上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仅是预估价格,最终结算以实际为准。

  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须追加维修项目,追加维修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按甲方《维修项目价格表》收取,甲方可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追加维修项目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上述协议金额________元以上时,甲方必须先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后,甲方再作相应处理。

  5、要求维修完成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即工期:______________天)。

  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须追加维修项目,追加维修项目所需工时按甲方《维修工时定额表》执行,由此增加相应的维修工期,甲方可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追加维修项目所需工时超出上述工期天以上时,甲方必须先通知乙方,乙方在一个工作________日内答复后,甲方再作相应处理。

  6、其它返修要求:

  外观要求:________________

  旧件处理:旧件是否回收:□是□否

  付款方式:在设备维修好离开甲方前一次付清。

  运输:乙方付费后由甲方代办运输或乙方自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修期限:甲方对维修的项目保修个月,保修期自维修后出厂日算起。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维修所在地法院裁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通信服务合同 3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_________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总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收费。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3、甲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保证_________能顺利开通,并提供从安装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除人为致损因素),一年后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设备零件费及酌情收取维修人工费。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

  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三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帐单只保留三个月。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办人资料、证件(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等资料真实并可联系。因上述资料不真实而无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帐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2)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费用的结算

  1、收费标准:每船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以上,从第_________个航次起收费_________元。

  2、乙方缴费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异地银行划帐(收款单位:_________公司;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办理代扣手续,我公司可进行银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4—10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收费帐单日期;每月的11—20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23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__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服务合同 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甲 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更好的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工作,乙方本着为甲方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宗旨,经友好协商后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中的甲方客户是由甲方统一申报、管理,并经乙方确认,符合享受本协议各项优惠服务条件的广西移动GSM签约客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客户有权享受以下“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

  (1)享受乙方提供的广西全区联合VPMN提供的优惠、灵活、方便的业务和服务。

  (2)享受乙方营业厅专窗或大户接待室优先接待的服务。

  (3)享受上门服务,电话、传真等方式办理业务的`服务。

  (4)享受咨询、投诉优先处理服务。

  (5) 享受乙方免费寄送或赠送的各种业务宣传资料和宣传品。

  (6)享受免费通过邮寄、E mail、传真等方式获取话费帐单的服务。

  (7)优先享受乙方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

  2.1.2、甲方客户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提出批评、改进的建议。

  2.1.3、若甲方客户在办理过户时,将自动停止享受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优惠服务,如其需要继续享受以上待遇,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继续。

  2.1.4、甲方承诺并保证使用一定量的移动IP长话费,以此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2.1.5、甲方承诺与乙方签定本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与乙方竞争对手签定类似的合作协议,并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网一年。若甲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本协议自甲方违反之日终止,乙方有权立即停止给予甲方客户的各项优惠,甲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1.6、甲方联系人可以要求乙方为因话费原因被停机的客户暂时开机,同时,甲方应提醒该客户在24小时内交清话费。若该客户在24小时内仍未交清所欠话费,乙方有权再次停机直至欠费客户交清所欠款项为止。

  2.1.7、甲方应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或与此相关的其他内容提供给第三方。

  2.1.8、甲方应对其客户身份证(含复印件)的真实性及客户自愿入网的意见的表示承担,保证若甲方客户的身份证不真实或客户自愿入网意见表示不真实,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向甲方客户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

  2.2.2、若甲方的某些客户有欠费,乙方有权对方欠费客户停止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并追缴欠费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费用金额的【__________】%/天收取,逾期不缴费累计超过【__________】天仍未交清款项,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2.3、乙方应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

  第三条 保密

  3.1、“专有信息”指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创造或有协议约定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 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合法保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方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方是非常重要的; 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产生了双方之间的与专有信息有关的保密和信任的关系。

  3.2、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应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 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3.3、甲乙双方对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结束以后,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根据中国法律,甲乙双方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况除外。

  3.4、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无须为对方的保密行为另外付费。

  第四条 其他事项

  4.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4.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4.3、附件《广西移动虚拟网业务实施细则》是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通信服务合同 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A.甲方提供_________国和国外终端点(termination points)的电话通信服务,详见本协议附件A,该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及

  B.乙方提供_________国内部电话通信服务,详见本协议附件B,该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及

  C.双方有意根据本协议中列明的条款从对方购买并向对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1.服务开始日。开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于该日期左右,甲方应按照附件A的费率向乙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乙方应同样按照附件B的费率向甲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上述费率应受第4条的调整所约束。附件A中的费率在经甲方事先30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可变更。附件B中的费率在经乙方事先30日书面通知甲方后可变更。

  2.服务期。本协议自双方于文首签署之日期起生效,双方的义务亦自此开始。本协议有效期为上述日期起后的三十六(36)个月(但受第5条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约束)。本协议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后将自动延长半年。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时终止本协议,该方应在该期届满前至少提前四十五(45)日将其终止本协议的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除非经任一方以上述规定书面终止,本协议应持续有效。

  3.发票

  (1)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十五(15)日发出(“发票日”)。

  4.结算

  每月发票之间的差额(“结算付款”)应由发票金额较低的一方(“结算应付方”)于不晚于发票日起十五(15)日(“到期日”)支付发票金额较高的一方(“结算应收方”)。

  如果结算应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结算付款,结算应收方(是否应为结算应付方)于到期日因没有争议的使用而应付但拖欠的金额应计收月利率1.5%的费用。

  本条规定不能被解释为结算应收方放弃在本协议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结算应收方违约的权利,及终止本协议、行使本协议中或根据法律或衡平原则应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5.终止

  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结算应收方自行决定并书面允许的任何宽限期内,向结算应付方开出帐单的结算付款未从结算应付方收到,则结算应收方可以其独立意志决定部分或全部终止转播服务。结算应收方保留权利,以向结算应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额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及由结算应付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成本,而不论是否提起诉讼。

  6.调整

  帐单调整的要求必须在发票日后十五(15)日内作出。被确定为出错的任何金额将从下个月的结算中划出。上述调整要求不应成为延迟清算付款的借口。

  7.未保证

  双方未就本协议中提供的传播服务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亦未就适销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适用性作出保证。

  8.义务的`放弃

  作为双方以本协议载明之价格提供服务的实质性诱因,双方同意对方不应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损失、开支或损害负责,这种损失、开支或损害是关于

  (1)年收入的损失,利润保留、业务或商誉,及

  (2)双方违约或使用或未使用服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惩罚性的、大概的、后果性的或偶然的损失或损害。

  9.赔偿

  双方应赔偿并使另一方、其股东、官员、主管、雇员和代理免于任何和一切损失、成本、损害、开支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上述费用的产生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由于本协议中传播服务的安装、接通、维护、服务或发射故障,包括服务提供方、其雇员、代理及客户的对传播服务的任何中断,服务提供方重大过失或有意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政府规章的行为而导致的除外。

  10.无代理

  任何一方未被授权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无权代表对方、以对方名义假设或设定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义务。

  11.不可抗力

  本协议项下双方义务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没有义务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无法履行(结算应付方的支付行为除外)、损害、损失或任何设备的破坏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灾、洪水、劳动纠纷或短缺、公用设施供应缩短、动力丧失、爆炸、内乱、政府行为、供应设备短缺、交通不可获得、第三方行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双方不应陈述对方对服务提供方对其客户提供的服务负有责任。

  12.未弃权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放弃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全部放弃或弃权。

  13.修改

  本协议非经双方另行书面签署文件,不得修改。任何一方知晓或收到对方的定单、售货确认书货其他类似文件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

  14.授权的陈述

  各方向对方陈述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递交接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履行已经合法授权,且本协议根据其中条款对双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约束力的协议。

  15.副本

  本协议可签署若干副本,各副本应为原件并组成一份同样的协议。

  16.通知

  本协议要求及允许的所有通知、要求及其他通信应以书面作出并在实际收到,或如更早且不论是否实际收到时,则于以一级邮件方式、正确书写各方的最后知晓的营业地址且附适当邮资投邮之次日,视为以发送。通知应按下列地址发送:

  至甲方: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至乙方:

  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通信服务合同 6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根据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需要,与乙方共同建设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平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各项协议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进入大楼的专线引入孔位及大楼内的井道,方便乙方专线接入。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网络建设、运行和业务开通情况,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户特殊服务和各项优惠政策。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要求。

  4、甲方负责自备设备的运行维护,并有义务保证乙方设备在用户端所要求的安全运行环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电信业务从事违法活动。

  6、甲方系统内的结算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费用详单。

  7、甲方为通信业务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通报网络建设情况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3、乙方对自己的网络进行调整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引起甲方业务中断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调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乙方应确保专线的正常运行,并负责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4、乙方为保证甲方的业务应用,免费向甲方开放乙方的vpdn-radius服务器及其数据库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甲方的vpdn-radius与乙方的vpdn-radius服务器的互联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业务有关的建设与维护中积极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所有管道、杆路、光缆及设备等所有权属于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甲方使用。

  7、乙方为通信业务的提供者,承担提供通信网络服务的义务。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费用的'权利,但必须向被收取费用人(使用人单位)提供费用帐单及发票。

  9、乙方及其各联通分公司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基于此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战略框架协议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订相应的通讯业务费用合同。

  10、若协议期内,如_________数据业务资费上调,甲、乙双方仍然按原有资费标准执行,折扣优惠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如资费下调,则在下调资费标费标准基础上,折扣优惠仍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

  11、此协议是基于_________战略合作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签订的。

  四、通信业务服务内容:

  无线上网数据业务应用。

  五、通信业务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数据通信业务;

  甲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设备:防火墙1台、局域网交换机1台、网关1台等。除上述设备外,其余相关设备则由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使用;

  乙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1、按甲方要求,乙方为省厅、各市各准备_________个用户数申请号段;

  2、为光纤接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应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设备。

  六、安全保障:

  1、乙方负责省厅(包括各厅管、厅属单位)及各市(包括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交通系统各单位)_________卡的发放及登记工作;

  2、乙方给交通系统各单位发放_________卡后,自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案。

  3、乙方要确保_________卡发放的安全,绝不允许_________卡发放到本省交通系统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所产生费用甲方不承担,引起的法律与经济后果也由乙方承担。

  4、本省交通系统内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实施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

  七、通信业务开通期限: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20__年12月__日。

  八、通信业务使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自20__年12月__日至20__年12月__日止。

  九、双方特约:

  1、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号段,乙方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开通号段中的号码后,10个工作日内需通知甲方备案。

  2、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3、乙方下属分公司将根据交通系统各单位的需求设立相应的结算帐号。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出现通信故障时,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1小时内向甲方联系人反馈故障处理情况。

  5、乙方制定客户经理作为与甲方的联系人,全面负责所有系统、程序、线路的安装、调测和后期服务工作,客户经理应定期走访甲方,及时解决甲方的需求,并应保证7×24小时均可联络。

  6、乙方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_________)。

  7、此协议为全省交通系统统一协议,在该系统范围内一律有效。

  8、此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将不再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署在技术上可能增加_________交通业务网络连接端口相关的协议或合同。

  9、乙方为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号段,不作语音通信用。若产生语音费用,甲方一律不承担。

  十、费用条款:

  1、无线上网费:

  自由套餐上网费: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标准资费省内_________元/小时、省外_________元/小时执行,或按流量_________元/kbyte,省外_________元/kbyte。

  包月套餐(可省外漫游):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资费标准,以下各项套餐所包时长或流量为省内资费标准,省外漫游使用按省内资费的双倍收取:

  (1)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3)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4)超级商务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0m(按计量制);

  (5)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折扣优惠:在按以上第1条款标准资费方法计算每个结算帐号的无线上网费后,交通系统各单位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超出套餐部分按自由套餐优惠折扣(即_________优惠)。

  3、各结算单位年上网费(包括包月)在_________万元以内(包括_________万元)按第2款折扣优惠;超过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以上部分将给予_________优惠(包括包月)。

  4、交通系统无线上网卡购买费为每张卡_________元。

  十一、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人:由乙方下属分公司分别向交通系统各单位的结算单位进行结算。

  2、票据的出具:乙方下属分公司负责向费用结算的机构出具有效票据。

  3、结算日期:以正式开通日为起始日。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对其所属各地市结算单位的结算工作。

  十二、滞纳金条款:

  按照国家对通信行业收取滞纳金的规定标准。

  十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资费、商业信息,均属于商业机密,只限于签约双方及下属机构为实现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内容时内部使用。双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复制、传递给他方。违反者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今后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如果在出现上述争议之日起45日后,仍没有解决并且双方又无法继续协商时,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协议生效、有效期限及终止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行延续1年,以此类推。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或终止。

  十六、关于补充协议

  甲方与乙方可以就本协议未尽之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规定条款的补充说明。

  十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费用产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尽快缴纳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终止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的服务,否则乙方须赔偿一定费用(即免去当次所属单位应缴费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统各单位不按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滞纳金条款)的规定收取滞纳金。

  十八、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取消。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年12月__日

  20__年12月__日

  通信服务合同 7

  甲方(服务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客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申请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要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他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码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逾期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证明材料

  1、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驾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九、本协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分公司。

  十、附则

  1、 “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涉及到固定电话租赁权的,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营业厅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

  通信服务合同 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驻地网用户外线通讯工程

  2、工程地点:贵阳市小河区,花溪区

  第二条 工程主要内容

  1、 语音业务部分现场勘测设计安装

  2、 数据业务部分现场勘测设计安装

  3、 语音业务部分恢复业务

  4、 数据业务部分恢复业务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预计开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完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工程总日历工程期____________天

  2、如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影响不能按期完工,乙方需书面报甲方,并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新的完工日期。

  第四条 双方职责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8、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0、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五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130000、00元整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

  (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____________%。

  4、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8%(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服务合同 9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

  签署日期

  (以下简称甲方)

  公章:

  签署日期:

  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

  _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

  公章:

  签署日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的业务需求,由乙方提供通信保障事宜,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定义

  1.1“甲方”系指1.2“乙方”系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

  1.3“月租费”系指电信业务中甲方向乙方租用通信电路,每月应向乙方支付的电路租用费用,自然月的月初到月末为本月的月租费周期。第二条.合作内容

  2.1甲方的固话、移动业务及互联网等通信服务由乙方提供;

  2.2乙方提供专线业务、固话语音专用通信等方式以满足甲方业务需求;

  2.3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全部采用专线(专线/无线)方式接入,带宽为30Mb/s,并且提供相应的接入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4乙方根据甲方业务需求提供业务接入,具体业务数量及要求,根据甲方需求确定,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开通。

  2.5甲方负责内部局域网建设,并提供相应设备与乙方相连,乙方提供技术支持。2.6乙方为甲方项目制定优惠的通信业务套餐。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应合理使用租用的电路,不得将租用的电路转租给与甲方业务无关的第三方使用。3.1.2甲方应保证其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3.1.3甲方应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及时交纳电路月租费及产生的语音通信费。3.1.4乙方进行网络工程建设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委派对口人员与乙方的设计、施工人员联系。3.1.5甲方今后增加本协议附件以外的电路或对现有电路进行调整时,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1.6甲方用户因在本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为乙方的布线及网络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甲方所属区域施工图纸。

  3.1.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网络建设、运营和维护的机房及免费电源供应,以保证乙方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保证用电的合法性。如乙方需把甲方网络接入点作为转接点增加线路的进出,甲方应提供相应配合和便利条件。3.1.8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甲方的产权范围及使用范围内进行光缆、管孔的施工及维护工作,如今后网络升级,甲方需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3.1.9甲方所租用的乙方数据电路的接入端口仅限甲方内部使用,甲方无权私自转让或买卖其使用权,更不得将该接入端口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外部。

  3.1.10甲方投资界面为:双方互联的'接入端口以内的甲方通信所涉及到的通信设备,甲方对投资的相关设备拥有产权。

  3.1.11甲方维护界面为:甲方负责投资的设备及局域网部分。

  3.1.12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用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的活动。

  3.2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视甲方为集团大客户,对甲方在业务受理、电路开通和故障修复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优质服务。3.2.2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起租时间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技术规格的电路进行施工。3.2.3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各类综合通信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

  3.2.4乙方为甲方提供一点收费服务,由乙方与甲方统一结算甲方及下属分支机构产生的通信费用。3.2.5乙方负责电路全程连接、调通,并进行测试。

  3.2.6乙方对提供的通信线路及设备依据电信行业相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

  3.2.7甲方在接入和使用乙方综合通信业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可直接向乙方申告,乙方负责在接到申告后48小时内对故障进行全程处理。并提供客户经理服务电话:18685890478,客户服务热线:10010,提供每周7×24小时故障受理及排除。

  3.2.8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新开电路进行端对端测试,并及时将测试结果提交给甲方。电路的开通时间以及双方在电路开通单上签字时间为准。新开语音通信业务以实际产生话单日期为准。3.2.9甲方所需提供的接口类型为专线.乙方根据甲方的接口类型进行施工。

  3.2.10乙方投资界面为:甲方接入端口以外的所有接入设备、线路等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由乙方投资建设的设备及线路,乙方拥有产权,甲方拥有使用权。

  3.2.11乙方维护界面为:乙方负责投资的设备及线路部分。

  第四条.资费标准和付费方式

  4.1、甲方所使用的业务服务的标准资费如下:

  4.2、如在合同期内因政府资费政策调整,本合同中所述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的租用费用。

  4.3、甲方业务开通后,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计费。

  4.4、业务开通后,在次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12个月的业务费发票。甲方根据乙方的收款发票,在收到发票当月25日前向乙方预支付12个月产生的业务费用。可通过支票或银行划拨的方式缴纳该月通信费。4.5、电路租用费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支付: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账号:2410081129200024083,开户行:六盘水市工商银行。

  (2)由乙方指定客户经理上门收取(开具转帐支票,不能开具现金支票或支付现金),或到乙方指定营业厅交取。

  第五条.质量保障及故障处理

  5.1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5.2乙方对于甲方的通信故障申告处理实行“就近申告,首问负责”制度。5.3乙方按《电信服务规范》的通信质量要求,保证甲方通信业务的安全、畅通。

  5.4在合同期内,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电路维修服务;乙方提供的电路出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故障申告之时起48小时内排除故障(排除不可抗拒力情况下),如乙方不能在承诺时间恢复线路,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进行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未满的情况下需要终止使用乙方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业务,应提前30天以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提前退租补偿(支付标准为该停止使用接入点退租之日起至本协议有效期截止之日期间使用费的100%)。

  6.2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构成违约行为,由解除或终止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数为甲方年通信费用的一倍,并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6.3甲方应按期支付通信费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列》第三章第三十五条规定,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费金额3‰的滞纳金。甲方逾期支付通信费用超过30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7.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7.2协议主体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7.3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第八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否则承担经济的、法律的责任。

  第十条.免费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一个月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十一条.通知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双方约定的通信地址以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或书面提交方式送达。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向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业务。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3.1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协议有效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执行,顺延次数不限。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不受影响。

  14.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两份。

  14.4本合同所有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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