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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模板(精选1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模板(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1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月27日视频会议工作要求,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制定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在1月30日前完成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清理,所有建筑工地的可燃杂物和建筑垃圾要全部清除出场;对无法清除的可燃材料要采取100%覆盖、洒水等安全保障措施,达到“不可燃工地”的目标。各单位应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肥槽基坑内防水及保温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裸露的防水及保温材料要进行100%覆盖,并加强巡视和看护。
各集团、总公司主管领导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管辖的所有施工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具及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带班和值守人员的配备情况以及可燃物的清理情况,重点检查裸露的防水及保温材料的覆盖情况。
二、对于春节期间仍然施工的工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xx〕749号)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应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明火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时应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三、春节期间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值班和巡查工作管理,每日有项目负责人带班,值班、巡查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演练,值班人员应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所在区、县建委。“除夕”至“十五”期间,各单位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工程项目的带班领导必须在施工现场。请各区县建委于30日(周日)中午之前将各工程项目“除夕”及“十五”期间带班领导及联系方式按附表1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各区县建委应建立主管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好值班工作,明确值班职责和工作要求。“除夕”至“十五”期间的'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不得离岗,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四、各区县建委从即日起至30日,应对辖区内的全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逐一排查,并掌握重点地区、重点地段的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在“除夕”、“十五”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区(县)建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安排监督人员重点对工程项目应急值守及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请各区、县建委于1月30日中午前将以上排查情况按附表2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区、县建委消防安全工作的排查情况进行抽查。
五、在春节放假期间,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和市政集团三支市级应急抢险大队要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防止事故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项目人员的宣传及教育工作,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事故。
春节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值班及施工工地安全值守、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因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2
市各人员密集场所: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的工作要求,坚决预防各类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1次演练;加强节日期间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进行巡查1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
二、保证生命通道畅通。各单位营业期间要时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外墙门窗不得封堵或设置户外广告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中庭、室内步行街和疏散走道不得设置临时商铺、促销展位和儿童游乐设施。
三、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消防设施及器材进行1次全面的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对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瘫痪的,必须立即进行停业整改,整改合格方可恢复营业。
四、严禁可燃材料装饰。各单位严禁在室内设置易燃可燃装饰材料,严禁在室内设置尼龙彩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五、严禁违禁物品进场。各单位不得在室内违规使用明火,不得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室内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不得在室内及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六、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利用户外LED屏、电子横幅、卡拉OK点播系统、电影播放前等开展消防提示性宣传;要对全体员工进行1次消防培训,教育员工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各单位要明确场所内各区域负责疏散的'人员。
节日期间,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的单位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人:
日期:
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3
景区各宫观、寺院、驻山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做好景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景区春节前后的安宁和谐,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xx省武夷山景区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春节期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景区内所有的宫观、寺院、驻山单位必须加强本单位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本单位三级防火责任制及办公场所、住宿、大殿的安全巡护制度的落实。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宫观、寺院、驻山单位要在制定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值班执勤、防火防盗安全检查、消防器材使用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春节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消防基础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宫观、寺院、驻山单位应根据需要配置灭火设施和器材,有条件的,应装置消防栓或修建水池,配置相应的水带水枪和消防机动泵,以保证灭火需要。
四、加强监控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严格履行用火审批手续;发现火情,立即报告,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火警报警电话:xxxx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4
各驻济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当前春节临近、省市“两会”也将召开,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立即开展一次节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存在的火灾隐患春节前必须整改完毕。
二、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节日期间不营业的`单位,要全部断电、断气,防火帘全部处于降落状态,最大限度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三、倡导文明过节,减少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宣传教育,禁止以单位名义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安全、环保、新颖的喜庆方式欢度春节。
四、落实门前市容环卫责任制,自觉搞好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杜绝扬尘污染,促进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通知人:
日期:
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5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维护社会稳定和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固党发〔20xx)117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xx)205号)要求,结合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的.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贵”,亲自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要严格履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班,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经营。
二、加强隐患排查,切实整治存在的问题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维护社会稳定和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固党发〔20xx)117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固商务发〔20xx〕184号)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经验和不足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针对节日商贸促销活动增多的特点,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冻、防火、防爆、防滑、防裂和防泄漏、防碰撞、防踩踏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公开举办的各类商业促销活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提前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和隐患排查。
三、狠抓专项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安监、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当前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认真做好商场、超市、商贸服务业(餐饮、住宿)、二手车、报废汽车拆解、加油站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地下空间场所的'商场、超市、餐饮等领域隐患排查;开展电梯、燃气、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情况。重点加强检查成品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安全运营情况以及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面安全生产情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大型促销活动报批程序,合理安排促销经营时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中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四、完善应急机制,推动安全防范能力建设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常识,确保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做到安全工作标本兼治。要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情况,督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有效防范应对.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关键岗位加强值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安排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主要商贸流通企业。
(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xx年1月30日前完成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2月23日前报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春节前,市商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
(三)安全生产要做到闭环式管理,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xx年1月8目前,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值班安排情况及值班电话报市商务局市场科。
通知人:
日期:
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6
秋、冬季是火灾、盗窃的多发季节,现在是新学期,很多新生还没有形成大宿舍生活的良好习惯,安全意识淡薄,近日连续发生几起自行车、笔记本电脑被盗案件。为了保护广大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特作如下提示:
一、盗窃作案手段
1、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对寝室的.作案,针对性很强,情况也清楚,且专门偷盗容易拿值钱的东西,像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机、钱包等物品。
2、内盗现象不能忽视。有部分学生在寝室或教室里丢失手机、钱包等物,均有可能为内盗。由于犯罪嫌疑人是失主的熟人,对失主的情况清楚,且失主往往不注意放好自己的钱物,很容易被人顺手牵羊,破案难度也大。
二、防范措施
1、学生在寝室内,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手机不要随便乱放,不带机充电,更不能放在靠近窗户或门边的地方;外出或休息的时候要锁门,不要随便留宿他人或让陌生人进入寝室,寝室钥匙要随身携带,千万不要图方便而把钥匙放在门框、窗台上,更不能随便借给他人,不能让偷盗者有可乘之机。
2、在教室、图书馆、试验室或参加运动、锻炼的时候,包或物品一定要保管好。离开时要随身携带或者交人看管,以防被盗。
如遇到上述被盗情况请立即向值班室、学校保卫处和辖区派出所报案。
育才校区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773-58xxx10,辖区七里店派出所电话:0773-58xxx05。
王城校区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773-28xxx79,辖区白龙派出所电话:0773-28xxx30。
雁山校区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773-36xxx10。
三、防火安全
1、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提高对防火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2、不要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不点明火,离开寝室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不留隐患。
3、发现寝室内线路、电器等出现异常时,要及时与所在公寓楼管理员联系,以便及时维修,防患于未然。
通知人:
日期:
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7
区城维总公司各有关办事处:
春节将至,为保证全区居民欢欢喜喜过新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春节期间的护林防火工作将作为近期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加以落实,而且迫在眉睫。二○○三年秋季,区城市建设管理局针对全区的防火工作拨付了专项资金用于地被附着物的清除,但是仍有部分区域部分地段存在火灾隐患,极易引发火灾。各单位要紧紧结合本管区实际情况,认真排查险情,确保护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巩固我区的绿化成果。现将节假日期间护林防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辖区的防火责任,切实加强防火队伍的工作力量,确保防火队伍在任何突发火情的状况下具备抢救火险的'能力。
二各山林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护林防火制度和春节期间的护林防火措施。春节期间(包括节日小年年三十正月十五等)各护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防火人员进入重点防火责任区实行24小时监控,进行死看死守,确保责任区内无火灾事故。
三由于今年市委市政府解除了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而且部分市民防火意识差,到山头公园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了火灾隐患的存在。为了防止突发火情,区城维总公司各有关办事处要组织专业人员成立预险抢险工作小组,每天对各个山头公园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尽量把火灾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为零。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积极行动,严加落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护林防火工作,并于一月十三日前将本单位春节期间护林防火工作安排及防火值班表报四方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绿化管理办公室。区防火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对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追究责任。
通知人:
日期:
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8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春节将至,为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我们诚意提醒广大业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外出时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燃气阀门、自来水阀是否关闭。
2、离家时,请关好门窗,下车时,请关好车窗,锁好车门,不要在家和车上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
3、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到物业指定地点燃放,小区内严禁燃放,以防发生火灾。
4、为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楼内,请您进出时随手关好单元门,不要将门禁卡交于无关人员。
5、对外来上门人员应提高警惕,如若发现有陌生人员按门铃或可疑人员,敬请及时告知物业。
6、节日期间外来访客较多,请他们配合门岗秩序维护员做好查询与登记工作。同时提醒亲友车辆不要乱停乱放,切勿占用消防通道。
7、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相互关照。
望各业主/住户互相转告,让我们携手共同参与防火防盗,齐心协力,平平安安迎接新的一年。
祝您及家人:新春快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通知人:
日期:
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9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新年即将来临,为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和盗窃的发生,确保业主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家园管理处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1、离开家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已关闭,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或拔下插头。
2、阳台请勿堆放易燃物品,以免大风天气引燃物品。
3、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出门检查门窗是否锁好。
4、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及时拨打物业电话,物业及时安排秩序员前去查看处理。
5、家中来访陌生人员请认真核实身份确认无问题后再开门,以防不法份子冒充相关人员入室盗窃诈骗。
望各业主/住户互相转告,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防火防盗,齐心协力,平平安安迎接新的一年。
通知人:
日期:
春节期间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10
为做好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现场安全等工作,稳定施工队伍,有效地保护工地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使项目部全体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春节,特下发此通知
1、拌合站、各施工队安排好留守值班人员,将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以方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联系。
2、在假前对施工现场及员工宿舍统一检查,暂不用的`临电线路要关闭电源,电线接头、线盒等如有接触不良要及时更换。
3、职工宿舍禁止采用不带烟囱的煤炉取暖,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不准在炉子上、烟囱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
4、禁止采用碘钨灯、电炉子等取暖,尽量采用电暖气片、电暖风等设施,同时要做到人走电断。
5、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加强夜间巡逻,加设夜间照明器具,确保现场工器具安全。对于现场出现的盗窃行为应及时上报,有必要时应果断拨打110报警,尽量避免自身与盗窃者的身体接触,避免危险。
6、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注意雪滑天气,出门注意交通安全。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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