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法执行情况汇报
伊犁州人大棠委会:
本人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州直地区的执行情况,向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大代表汇报,请予审议。
一、《节约能源法》贯彻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委把学习、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州直经济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进一步加强了节能管理力度,加快了落后产能的淘汰,拓宽了节能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力度,州直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州直实现生产总值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当年能源消费总量445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2.32吨标准煤/万元,比2017年下降0.82%,2017年,州直实现生产总值291亿元,同比增长14.5%,能源消费总量491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2.25吨标准煤/万元,比2017年下降3.21%,2017年的数据还未公布。
(一)分解落实重点用能企业“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十一五”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了我州重点耗能企业31家,总节能量29.62万吨标准煤。根据目标任务,结合耗 1
能企业实际,我委与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分解了目标,落实了责任。2017年州经贸委被评为自治区级节能工作单位,2017年伊犁四方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被评为自治区级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二)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抓好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重点耗能企业是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节能工作的成败。为了督促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我们对企业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其能源利用状况实施重点监控。
(三)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2017年我州成立了自治州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负责州直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2017年底我委制定出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节能减排工作的措施和要求,明确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调研摸底工作,及时了解企业节能现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节能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全面了解州直近几年来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力争以最少的能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保持州直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的安排, 2
组织经贸、统计、发展计划和质监局等部门人员深入到州直属县市31户重点耗能企业,通过听汇报、相互座谈讨论、实地察看等方式,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对企业节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我委把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作为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重视,根据每年节能宣传周的主题要求,我委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借助板报、电视、报刊广泛宣传节能政策,大力倡导节约风气,配合宣传发放了《工业节能手册》《生活节能手册》等,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培训方面,我委围绕企业能源审计、规划编制、能源统计、计量管理、能源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州直重点耗能企业的主管人员基本完成相关知识的轮训。
(六)组织申报节能专项资金。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视力度加大,国家和自治区对节能减排项目资金扶持力度也在逐年增加,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达70亿,2017年达75亿元。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项目上2017年资金扶持力度为99亿元,2017年达148亿,今年为拉动内需国家还将加大扶持力度。为了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我委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项目,2017年,州直有4家企业申报项目资金400万元, 2017年,州直有10家企业申报节能减排项目,通过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有1家,获得
360万元的资金扶持。
(七)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标准已在城市和县市全面实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完成100%.2017年伊宁市、奎屯市新增居住建筑面积87.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17.53万平方米,全部按节能标准施工,各别建制镇正在逐步推行,施工中严把材料进场关,重点检查围护结构保温层厚度及构造做法,保证其质量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八)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下达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12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实施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新经贸环资[2017]391号)的要求,州直16万只节能灯的推广任务,我委按照各县市的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下达,并超额完成了节能灯的推广任务,得到自治区经贸委、财政厅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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