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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直流系统事故措施
我们眼下的社会,措施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你所接触过的措施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预防直流系统事故措施,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预防直流系统事故措施 1
为防止直流系统事故,确保华中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及有关规程、规定,结合近年来华中电网防止直流系统事故措施的要求,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适用于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直属变电站直流系统。
1.总则
1.1直流系统是变电站的重要设备系统,对变电站生产设备及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特殊重要性,在正常运行和事故状态下都必须保障不间断供电,并满足电压质量和供电能力的需求。运行维护单位的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直流系统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直流系统的管理。
1.2在输变电设备发生故障的关键时刻,直流系统事故将扩大事故范围,加重主设备严重损坏,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等严重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制定本措施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直流系统的管理,提高直流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2.直流系统配置原则和接线方案
2.1 500kV变电站直流系统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应满足两组蓄电池、两台高频开关电源或三台相控充电装置的配置要求,每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装置(如果有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
2.2 500kV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二台或三台充电装置按同容量配置,蓄电池事故放电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
2.3 直流母线应采用分段运行方式,每段母线分别由独立的蓄电池组供电,并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置联络开关,正常运行时该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2.4 新、扩建或改造的变电站直流系统的馈出网络应采用辐射状供电方式,不应采用环状供电方式。在用设备如采用环状供电方式的,应尽快改造成辐射状供电方式。
3.加强蓄电池组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3.1 浮充电运行的蓄电池组,除制造厂有特殊规定外,应采用恒压方式进行浮充电。浮充电时,严格控制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上、下限,防止蓄电池因充电电压过高或过低而损坏。
3.2 对蓄电池组的浮充电压,应严格按制造厂家规定的浮充电压执行。如果制造厂家无相关规定的,对一般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可控制单只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在2.23V至2.25V范围内运行。
3.3 浮充电运行的蓄电池组,应严格控制所在蓄电池室环境温度不能长期超过30℃。为防止因环境温度过高使蓄电池容量严重下降,运行寿命缩短,蓄电池室应配置防爆空调。
3.4 新安装的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二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运行了六年以后的蓄电池组,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3.5 每个月至少一次对蓄电池组所有的单体浮充端电压进行测量记录。测量时,必须使用经校验合格的四位半数字式电压表。记录单体电池端电压数值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3.6 对蓄电池组所有单体内阻的测量,在新安装时进行一次,投运后必须每一年至少一次。蓄电池内阻的实际测试值应与制造厂提供的数值一致,允许偏差范围为±10%。
4. 保证直流系统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4.1 新、扩建或改造的变电站应选用高频开关电源作为充电装置,其技术参数应满足稳压精度优于±0.5%、稳流精度优于±1%、输出电压纹波系数不大于0.5%的技术要求。对已运行的变电站若采用相控整流装置且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逐步更换。
4.2 应定期对充电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校验其稳压、稳流精度、均流度和纹波系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对其进行处理,以满足要求。
4.3 配有备用充电装置的变电站,当主充电装置出现异常时,必须将其退出运行,尽快恢复,并将备用充电装置投入运行。
4.4 蓄电池组、充电装置进出线、重要馈线回路的熔断器、断路器应装有辅助报警接点。直流系统的报警信号,必须引至主控室。
4.5 直流主、分屏上应装设直流系统的'电压、电流监视仪表。直流电压表、电流表应采用精度不低于1.5级的表计,如采用数字表,其精度不应低于0.1级。蓄电池输出电流表要考虑蓄电池放电回路工作时能指示放电电流,否则应装设专用的放电电流表。
4.6 各级熔断器的定值整定,应保证级差的合理配合。上、下级熔体之间(同一系列产品)额定电流值,应保证2~4级级差,电源端选上限,网络末端选下限。
4.7 为防止事故情况下蓄电池组总熔断器无选择性熔断,该熔断器与分熔断器之间,应保证3~4级级差。
4.8 新、扩建或改造的变电所直流系统用断路器应采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不应用普通交流断路器替代。在用直流系统用断路器如采用普通交流开关的,应及时更换为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
4.9 当直流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时,应考虑动作特性和级差配合,直流断路器下一级不应再接熔断器。
4.10 当直流断路器与直流断路器配合时,应保证级差配合,级差倍数应根据直流系统短路电流计算结果确定。
4.11 直流系统用断路器、熔断器在投运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检验。
5. 防止直流系统误操作的措施
5.1 改变直流系统运行方式的各项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现场运行规程规定。
5.2 直流母线在正常运行和改变运行方式的操作中,严禁脱开蓄电池组。
5.3 充电装置在检修结束恢复运行时,应先合交流侧开关,再带直流负荷。
5.4 两组蓄电池组的直流系统,应满足在运行中二段母线切换时不中断供电的要求,切换过程中允许两组蓄电池短时并联运行,禁止在两系统都存在接地故障的情况下进行切换。
5.5 发现直流接地应尽快处理,需停用保护、自动装置时,应经调度部门同意。
6. 加强直流系统的防火工作。
直流系统的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两组蓄电池的电缆应分别铺设在各自独立的通道内,尽量避免与交流电缆并排铺设,在穿越电缆竖井时,两组蓄电池电缆应加穿金属套管。
预防直流系统事故措施 2
1、总则
1.1 为了提高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和运行管理水平,防止由其引发或扩大电网事故,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1.2本措施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设备运行和检修经验而制定的。
1.3 本措施针对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在运行中容易导致典型、频繁出现的事故(障碍)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
1.4 本措施适用于辽宁省农电系统变电站直流电源装置的管理。通信、自动化等专业所使用的专用直流电源装置的管理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以下为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 720-200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规程
dl/t 781-200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 5044-2004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20-2000 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生[2003]387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生产输电[2003]95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生产输电[2003]29号)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
3、管理规定
3.1 组织管理
3.1.1各市、县生产技术职能管理部门应设专职或兼职工程师,负责所辖变电所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直流电源装置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预防事故措施,定期组织对本区域直流电源系统进行技术分析和评估,并不断完善本地区直流电源装置的技术规范。
3.1.2各市、县农电企业,应建立三级直流电源装置技术监督网,即市局、县局、所站。
3.1.3各所站的.负责人负责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管理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直流电源装置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预防事故措施。定期组织对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分析、设备评估;经常开展有关直流电源系统的技术分析究。参加本单位有关事故调查,不断完善和修订本单位直流电源系统预防事故措施和技术规范,并监督贯彻与实施。
3.2 技术管理
3.2.1直流电源装置出厂应提供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蓄电池组还应提供充放电曲线和内阻值。
3.2.2运行单位必须建立直流电源装置的技术档案,从设计选型、方案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试验、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技术资料等各个环节抓起,作好设备全过程管理。
3.2.3运行部门和专业班组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企业及上级有关直流电源系统的技术规范、反事故措施要求,认真做好直流电源系统的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技术分析、设备评估、资料挡案等各项维护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水平和可靠性。
4、运行维护
4.1 配置要求
4.1.1 66(35)kv变电站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一台高频开关电源或两台相控充电装置的配置要求。部分重要的66kv变电站可配置两组蓄电池、两台高频开关电源或三台相控充电装置。
4.1.2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配套的充电装置的稳压精度和稳流精度均应不大于±1%,输出电压的纹波系数应不大于1%。
4.2 为使蓄电池始终处于满容量备用状态,各组蓄电池均应采用全浮充电方式运行,各类蓄电池的充电电压应严格按照制造厂规定进行。
4.3 直流系统熔断器应分级配置,上下级熔体应满足选择性配合要求。一个站的直流熔断器或自动空气断路器,原则上应选用同一制造厂系列产品。使用前宜进行安秒特性和动作电流抽检,同一条支路上的空气开关和熔断器不宜混合使用。
直流回路中采用自动空气断路器时,必须选用合格的直流空气断路器,严禁采用交流空气断路器。对已经采用的,必须安排更换。
4.4 铅酸蓄电池长期处于浮充电方式运行,会使单体蓄电池端电压、密度、容量等产生不均衡现象,甚至出现“硫化”,为防止此类现象发生,运行中蓄电池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均衡充电和核对性充放电。
4.5 为防止蓄电池极板开路造成事故,应作好蓄电池巡检、定期测量单体电池电压或采取其它技术手段。
4.6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除不测量密度,不添加蒸馏水之外,其它维护工作和一般蓄电池同等对待。
5、技术措施
5.1 为保证新建、扩建工程质量、蓄电池应处于完好满容量充电状态,投产前应对蓄电池进行全容量核对性充放电,并应与制造厂提供的放电曲线、内阻值(阀控式)相吻合。必要时由蓄电池制造企业现场指导安装或进行充放电工作。
5.2 充电装置交流供电输入端应采取防止电网浪涌冲击电压侵入充电模块的技术措施。
5.3 当装置或系统在动力母线与控制母线设有降压装置的系统,必须采取防止降压装置开路造成控制母线失压的措施。
5.4 采用高频开关模块整流的充电装置,整流模块最低应满足“n+1”的配置,并采用并列方式运行,任意充电模块发生故障,不影响直流系统运行。
5.5 为确保变电站直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运行单位应从设计选型、方案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试验、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技术资料等各个环节抓起,作好设备全过程。
预防直流系统事故措施 3
在预防直流系统事故方面,主要从设计、运行维护、监测与故障处理等多个环节入手,以下是一份关于预防直流系统事故的措施:
一、设计阶段预防措施
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冗余性,采用双母线或环网等结构,确保在单点故障情况下,直流系统仍能正常运行。
选择高质量、高可靠性的直流电源设备和元器件,确保其性能稳定,满足电网运行要求。
设计合理的接地保护和绝缘配合方案,防止因绝缘损坏引发的直流系统接地故障。
二、运行维护阶段预防措施
建立完善的日常巡检制度,定期对直流系统的电压、电流、绝缘状态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定期对蓄电池组进行充放电试验和容量测试,保证其在紧急情况下的供电能力。
对重要直流负荷回路实施定期切换操作,防止长时间单一运行导致设备老化失效。
加强对直流电源设备的.维护保养,严格按照制造商的维护手册进行周期性的清洁、紧固、润滑等工作。
三、监测与故障处理阶段预防措施
建立健全直流系统的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系统运行参数,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发生的直流系统故障,应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并落实到实处,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提升运维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定期培训和演练,确保在突发状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和处理问题。
总结来说,预防直流系统事故需要从源头抓起,注重全过程管理,持续优化和完善各个环节,确保直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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