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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幼儿园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办教委,县直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今年11月,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将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旨在充分展现广大幼儿教师运用自制玩教具进行教学手段改革的成果,充分发挥自制玩教具在幼儿园教育与游戏活动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前教育教学质量,对此,省教育厅学校生产供应管理处、滨州市教育局分别下发了《关于举办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供处〔2017〕23号、[2017]73号)。为做好我县幼儿园自制玩教具的推选及参评工作,决定组织全县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要求:作品要体现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耐用性;符合“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方案”要求;作者按件填写《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参评作品申报表》(“方案”及“申报表”均从网址:#url#下载)。
2、每件作品交评审费30元。上届已参评但现无较大改进的作品不得再报。
3、由县学前教育办公室、县教研室电教仪器站等相关科室组织人员进行评选,按比例评出一、二等奖。优秀者将推荐参加上一级评选。
望各镇办、县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于7月28日前将参评作品、资料及评审费一并送交学前教育办公室。
邹平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组织幼儿园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2]
镇(开发区)中心校、城区有关幼儿园:
根据省市《关于举办第三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供处〔2017〕9号和淄教服发〔2017〕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参加评选活动作品的遴选工作,决定组织我区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上报数量
1、城区各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每园上报1项;
2、各镇(开发区)中心校上报1项。
二、提交资料的要求
资料中所介绍的作品需具有原创性、实用性、创新性,操作性强,坚固、耐用且符合安全要求。
三、提交资料的格式
以上文字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电子文件,在电子文件名称上注明各参评单位及序号。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文件,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大于1m。
四、提交资料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作品申报表》、《作品汇总表》发邮件至:#url#,同时将纸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式2份上报学前教育科。具体事宜请详细阅读省市通知。
学前教育科
201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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