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谋道财政所 一年来,我所在市局和镇党委大力支持下,强力推进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更好的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地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的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在推进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方面有诸多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和探索在制度方面的思路和方法方式,为把财政资金监管这项工作引向深入。我所15位干部职工均承担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管职责,做到了56个村全面覆盖。 乡镇财政专管员,主要是负责处理与财政资金发放、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和财政财政资金监管相关的业务工作。
加强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参与各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和公示,确保登录到《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数据完整、真实。负责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按要求填写并及时发放到农户,不得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发。负责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各类补贴资金,不准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转付。负责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优抚救济、救灾救济、村医补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救济资金发放对象的核实,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查核实所管辖行政村申报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戡,做好项目公示。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负责组织所管辖行政村新农合、新农保基金的征收管理。负责协调所管辖行政村村级会计委托
代理工作,及时督促村报账员按时按规报账,保证村财管理民主、公开、透明、规范。负责做好所管辖行政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核实和动态管理。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村级债务情况,防止发生新债。负责所管辖行政村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涉农收费的监管工作,防止乱收费。负责所管辖行政村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管辖行政村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同时,本所在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的同时,也展开了一系列的工作讨论和研究,全体财政所人员一致认为,要努力做到四个原则:一是全面覆盖的原则;二是“守土”有责的原则;三是责权一致的原则,四是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存在的问题
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我们还处于进一步探索中前进的阶段,由于没有以往的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其他财政所的先进经验可以学习,所以导致我们只能在探索中学习和探索,就目前我们镇财政所的实际,在贯彻落实这一制度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1、人力不足,导致分工不均。财政所在职总共有16名职工,但是镇共有56个行政村,由于山大人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全所员工的工作量,目前的人员还只能仅仅维持日常工作需要,现成立财政专管员, 就显得人员捉肘见襟,使工作效率大打折扣。
2、部分财政专管员对财政资金发放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业务不熟。财政所内勤职工本身就有各自的分工,在不同的会计岗位上承担不
同的职责,每月下乡10天根不可能做到,有少数人对村级财务完全不熟悉,对于财政资金更是不了解,这种业务不熟就直接导致了财政专管员对财政监管工作有名无实。
3、财政专管员责任重大,但权限不够,导致无法更好的开展工作。根据鄂财农村发 [2012]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财政专管员的工作责任重大,对于所管辖的行政村的财政资金的性质和来源均必须全权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因为权限不够导致无法更好管理。
三、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努力的探索解决当中,我们将会从一下几个方面努力落实好相关要求,把财政专管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一、严格专管员管理。
根据我镇行政村和财政所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一村一员、一员多村的方法配备财政驻村专管员。再者,专管员全面负责所驻村范围内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按时间、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事情。同时,建立财政驻村专管员包村负责制度,实行干部职工定岗定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细化考核到人,让人人有事做,个个有舞台,形成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事做优的工作格局。
二、严明专管员要求。一是工作时间要求。二是培训学习要求。每季组织一次业务学习。三是端正工作态度。要求专管员扎根基层立足岗位,为民服务,服从组织安排,维护所内结,树立乡镇财政部门形象,热爱基层财政工作,无私奉献,落实工作不拖沓,开展工作稳中求进,勇于创新,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办好财政所交办的每件事情。四是增强服务意识。在乡镇财政所内积极推行三制便民服务机制。即首
《2017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总结》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