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坚持老干部政治待遇基本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不断满足老干部物质、文化、精神需求,提高为老干部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好“离退休干部活动日”
每半年组织一次离退休干部集体活动日,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与老干部党支部具体安排落实。活动内容:政治学习,阅读文件。请一名局领导参加活动,负责向离退休干部通报半年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
二、召开老干部座谈会
(一)每年春节前后,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迎春座谈会。
(二)为新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召开一次座谈会。
(三)九月初九“老年节”开展敬老活动。
三、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
(一)每年春节前由局领导带队慰问离退休干部。
(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要经常家访,及时解决问题。
(三)经常看望住院的离退休人员,病危、病重者,局领导要亲自看望。
四、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
(一) 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市里的一些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
(二)本委组织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请离退休干部或代表参加。
五、不断添置文体活动用品,搞好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
第二节 生活服务
一、按时发放离退休人员规定享受的各项费用。
二、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与局在职职工同等对待,对年老多病的同
志,要将福利送到家中。
三、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好离休老干部参加县局安排的每年一次健康体检;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或者转院治疗,离退休管理人员要协助办理有关事宜。负责离休干部门诊医疗费的报销。第三节 离退休干部管理人员职责
一、学习贯彻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文件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引导离退休人员,加强学习,弘扬正气,抵制邪教、迷信。
二、坚持以人为本,致力提高为老干部服务水平。努力使本局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三、做好老干部信访接待工作,化解矛盾,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四、了解掌握每位老干部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篇2]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党的一贯传统,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
第二条、要教育好广大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建立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随时安排活动。
第四条、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按要求组织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
第六条、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逢重大节日,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第八条、每年由委领导向全体老干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待遇:
第九条、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委领导和老干部科要去探望。
第十条、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一条、生活困难补助,离退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第十二条、福利待遇,按有关国家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发给老干部的各种福利物品由我委负责分发。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老干部参观考察,原则上就近安排,省外隔年一次。
第十四条、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经费开支:
第十五条、老干部特需费,应按规定统一掌握,主要用
于解决老干部困难补助。
第十六条、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办公用品、文体、学习费、参观、考察、工具费及其它开支。
六、加强领导:
第十七条、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委领导每年最少听取一到二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老干局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篇3]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们的出发点、落脚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标准是:“三心,四负责,二到位,一满意”即:三心:解决问题要有诚心,听取意见要有耐心,对待老干部要有孝心。四负责:政治负责,生活负责,生命负责,家属负责。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一满意:让老干部满意。。
第二条 要教育好广大干部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 建立离退老干部党支部,每月组织党支部活动一次。
第四条 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 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
杂志。
第六条 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 逢重大节日,县上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三、生活待遇
第八条 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老干部局领导要去探望。
第九条 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条 生活困难补助,离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十一条 老干部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加强领导
第十二条 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季听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老干局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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