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工作汇报
尊敬的蔡县长,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大冶市政府对蔡县长一行来我市传经送宝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汇报一下大冶市近年来村镇建设工作的情况,恳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大冶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武汉“8+1”城市圈内,素有“百里黄金地,江南聚宝盆”之称。全市国土面积1560平方公里,辖9镇1乡1场,3个街道办事处,一个省级开发区,总人口约92万人。“十一五”以来,我市村镇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底,全市城镇建成区面积达51.48平方公里,其中城区建成区面积约25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约44.16万人,城镇化率达48%。2015年我市被列入全省10个县市推进村庄环境试点县(市)之一,2015年又被列入省“1+6”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县,9个建制镇中有3个镇(还地桥、灵乡、陈贵)是全国重点镇,也是全省重点镇,有2个镇(还地桥、灵乡)连续夺得三届湖北省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有1个镇(陈贵)连续夺二届楚天杯。“十一五”末,我市地方生产总值240亿元,年均增长17%,财政收入26亿元,年均增长24%,地方一般性预算收入11.83亿元,年均增长30.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11元,年均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6698元,年均增长15.4%,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了一个新台阶。面对“十二五”发展机遇,我市提出争创“三大目标”,即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市),争当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排头兵,努力推进全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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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村镇建设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注重突出规划龙头地位,注重突出重点和方法创新,注重多渠道筹集城镇建设资金,注重镇村均衡推进,城乡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一)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手段,着力强化对村镇规划工作的领导。一是明确规划工作目标。将规划编制特别是镇村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实施编制计划,制定了2015年完成乡镇镇区总体规划修编,分三年(2015-2011)完成全市257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乡镇镇区控制性详规的村镇规划编制目标,并分年度下达编制任务,逐步推进落实,彻底改变了过去规划编制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二是加强规划工作考核。制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将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列入各乡镇、街办、开发区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与其他主要工作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加强问责,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规划责任感;三是完善规划工作机制。研究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等审批工作监管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和城乡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审批预审制度、审批月通报制度、已批项目日巡查制度、审批月例会制度和审批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规划、国土、房产、城-管和人防等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行政审批和执法的责任追究,有效提高了城乡规划工作水平。
(二)以加强学习宣传为途径,着力增强干群规划法制意识。近年来,我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注重拓宽宣传方式和手段,注重扩大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全社会对 2
《城乡规划法》的理解和认识。一是加强法律学习。集中举办高规格的全市性《城乡规划法》辅导讲座,着力加强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规划意识。于2015年8月,主动通过省住建厅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副司长周韬来冶在市会展中心人民会场作《城乡规划法》辅导报告,组织全市副局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开发区、街办及相关村有关负责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600余人集中参加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法律培训活动,先后分4批次选派城建系统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16人次、乡镇城建干部20人次,参加省住建厅举办的《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乡镇、街办分管负责人和规划管理人员培训3次,参培140人次;及时组织我市规划建设、城-管、街办、开发区等部门单位和有关村镇干部外出学习,先后6次赴湖南株洲、浏阳,江苏扬州等地取经,积极借鉴外地建设管理经验;二是加强法律宣传。各乡镇(场)通过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宣传《城乡规划法》,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参加《城乡规划法》学习,扩大《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普及面,增强广大农民规划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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