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烛之武退秦师,我的妻子认为我美以我为美是因为偏爱我埃,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至于忠之属也中的之是结构助词的,作为一句话中的状语出现不能独立成句了。
取消句子独立性
取消句子独立性(知识讲解)
2017-08-2011:00:55|分类:语文知识|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一个意思完整的句子称为独立的句子,如果一个句子处于另一句子中,那就不独立,如:①王老师讲课
②王老师的讲课
“王老师讲课”是一个句子,最后可以用个句号,但如果说“王老师的讲课”,多了一个“的”,就是一个短语,而不是一个句子。又如:
①他没有来。
②我知道他没有来。
第一句“他没有来”是一个独立的句子,而第二句中的“他没有来”是处在另一个句子中的,成为另一句子的成份,就不独立了。在古文中,不独立的句子主谓间要加一个“之”,这个之就是不独立句子的标志,作用是取消句子独立性
通常来说一个主谓短语可以独立成为一个句子,但在文言文中主谓短语充当句子成分的时候(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往往把虚词"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使它不能独立为一个句子,这个“之”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表明这个主谓短语不再是是独立的完整的句子。
如:臣之壮也
若为“臣壮”则是我年轻力壮,是主谓结构,可独立成句;但文中“臣之壮也”,为我壮年的时候,此时它只是作为一句话中的状语出现,不能独立成句了。
取消句子独立性,顾名思义,就是让本可以独立成句的句子不能成为句子,而只能成为句子中的某一成分。特征是在主谓结构的句子中间插入一个“之”,让这个本可以成为主谓句的变成一个短语,充当句子中的各种成分。
再举几个例子:
1.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
予是主语,爱是谓语,宾语就是一个小句子[主谓短语]:莲出淤泥而不染(莲是主语,出淤泥而不染是谓语),这个小句子主谓之间须加之字作标志。
就不能用句号了,虽然“的”与“之”功能不完全一样,但道理是一致的
2、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烛之武退秦师》
我壮年的时候,尚且不如人。“臣壮”本可以是一个主谓句,此处“臣之壮也”做的是状语。
3、.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我的妻子认为我美(以我为美),是因为偏爱我埃
此处美和私都活用为动词,美还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吾妻美我”本可以构成一个主谓句,但是加了"之",就作整句的主语了。其他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例子
4.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触龙说赵太后》前一个“之”
5.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寡人之于国也》后一个“之”
6、"夫专诸之刺王僚也",
本来“专诸刺王僚也”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句子,但在原文中它并不是独立的句子,而是充当状语,原文是“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
但凡学过几天文言文的人,都听过老师讲“取消句子独立性”这种古代汉语中独特的语法现象。具体是指虚词“之”的一种用法,说是“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有时老师还要补充一句:“本身不表示实在意义,只在结构上起作用”。让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主谓结构之间非要加上这个没有实在意义的“之”字?为什么还要取消句子的独立性?老
师几乎不讲,书上也几乎不提,至少是我没有听我的老师讲过,也没有看见哪本书上写过。大概是他们以为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就没有必要再说了!其实多数人是当初不清楚,事后不过问,一辈子昏昏然!
不过,这真还是个很简单的问题,也难怪专家们不屑一说,老师们不屑一讲。我们知道,主谓结构是句子的最基本结构,就是在一般情况下,句子多半由“主语”和“谓语”两部分构成。然而句子由“主”“谓”两部分构成,不等于凡具备了“主”“谓”两部分的都是句子,没有逆定理,如“猪吃粮食,所以吃粮食的都是猪”不能成立一样。这种具备了主谓形式,又不是句子的结构,有人把它叫做“主谓词组”,有人把它叫做“主谓短语”,英语课本上又称之为“从句”,都是一回事。
文言文作为古代汉语的书面语言,为什么要在主谓结构之间加一个“之”字呢?就是要明白地告诉你,这里虽然是一个主谓式,却并非是一个句子,而是句子中的一部分,即“从句”。加上一个“之”字,就失去了做句子的资格,叫做“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在主谓结构之间不加这个“之”,不取消这个所谓的独立性行不行呢?不行。为什么?因为文言文是不加标点的,加标点是随着造纸技术成熟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新式标点更是新文化运动以后才从洋人那里引进的。如果不用一个“之”字取消这独立性,分别写在两片简牍上的一句话,就会产生太多的歧义,肯定会给阅读带来不便。
我们的古人真是绝顶聪明,用一个笔画最少、又可舒缓音节、易于上口的“之”字就解决了没有标点的难题,而且历四千年之久没有遇到什么问题。
有人可能会想,为什么不加上标点呢?这是当代人的心态。试想,古人在龟甲、兽骨或竹板、木片上一刀一刀刻字,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时代,成本有多高?不使用标点,仅仅这一项几千年来节约了多少资源?也许正是因为其简洁性,文言文才成了人类仅存的连续四千年不间断的文明记录的工具。如今地位显赫的欧美文明其早期文字记录在哪里?
然而,我们绝没有拒绝使用标点,随着印刷术和造纸术的普及,民间的文化诉求日益高涨,由“句读”之学引发的标点符号应用而生,特别是新式标点的推广使用,成了书本知识从贵族走向民间的跳板,意义着实不可低估。
可我们还是不得不佩服祖先们的聪明,只用一个“之”字就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句子因无标点而出现的歧义问题,让人拍案叫绝!(2016.9.6.上午)
取消句子独立性
取消句子独立性
1、什么叫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由主语和谓语构成的句子可以独立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如:我爱香山。但是,如果在主语与谓语之间加上一个“之”字,成了“我之爱香山”,本来意思完整的句子却变得不能单独表达完整的意思了,必须说出爱香山的理由以后才算完整了,这里的“之”的功能就是取消句子独立性。
取消句子独立性,就是让本可以独立成句的句子不能成为句子,而只能成为句子中的某一成分。特征是在主谓结构的句子中间插入一个“之”,让这个本可以成为主谓句的变成一个短语,充当句子中的各种成分。
2、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主谓短语在句中可作为状语、主语或宾语。
如:①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烛之武退秦师》
我壮年的时候,尚且不如人。
若为“臣壮”则是我年轻力壮,是主谓结构,可独立成句;但文中“臣之壮也”,是我壮年的时候,此时它只是作为一句话中的状语出现,不能独立成句了。
②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本来“专诸刺王僚也”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句子,但在这里是充当状语。
③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我的妻子认为我美,(是因为)偏爱我埃
此处“美”和“私”都活用为动词,“美”还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吾妻美我”本可以构成一个主谓句,但是加了“之”,就作整句的主语了。
④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触龙说赵太后》
⑤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寡人之于国也》。
“寡人用心”,这本来是一个可以单独成句的成分,就是说,我(寡人)用心,有主语和谓语,是可以单独做一个句子的。但是加了“之”字,就把这个本来可以单独成立的小句子,变成了“无如寡人之用心者”,这个大句子里面的一个成分(作宾语),它不再独立存在了,这就是取消了它的独立性。
比如说“王老师讲课”是一个句子,可以用句号,但如果说“王老师的讲课”,多了一个“的”,就是一个短语,而不是一个句子,就不能用句号了,虽然“的”与“之”功能不完全一样,但道理是一致的。
3、判断文言文中关于”之”是否为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有这么几个做法:
A、跳读法:指读此句(一般有主语和谓语)时,不读”之”,将”之”跳过去读,如果不影响句意,则为“取独”。
B、判别法:结合语意和语法来判断。
下面那些之是用来取消句子独立性的?
A.宋何罪之有
B.孤之有孔明也,犹鱼之有水也
C.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而往
D.天不为人之恶寒而辍冬
E.大王之入关,秋毫无所害